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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到安全平穩、政策透明、規則公平、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教育部關于加強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3〕2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加強自約自律機制建設,抵制不正之風干擾,維護學術道德規范。
(三)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客觀評價。在對學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全面考查的基礎上,突出對考生學業知識、專業能力素質和科研創新潛質的考查。既要注重學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學生的一貫表現。業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四)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組織管理
(一)學校是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責任主體,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籌和推進我校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負責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的統一領導、監督和統籌協調,嚴格執行“集體議事、集體決策、會議決定”的規程,審議決策考試招生重大事項等。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學院,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統一管理我校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統籌協調和組織指導各研究生招生學院(以下簡稱“各學院”)科學有序地開展復試工作。
(三)各學院成立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院主要負責同志是主要負責人,對本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要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全面負責本培養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錄取以及監督等工作,做好各類突發事件應對準備;根據學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結合學科(專業)特點研究制定本學院的復試工作實施細則及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成立資格審查組、命審題組、面試組、巡考組等若干工作組,平穩有序開展研究生招生復試各項工作。
三、復試安排
(一)一志愿復試時間
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擬于3月末由我校各招生學院陸續開展,詳細實施安排請考生及時關注各招生學院官網(附件1)發布的各項通知。
(二)考生復試資格的確定
1.復試成績要求
一志愿報考我校各專業(方向)復試基本分數線執行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A類地區線。
2.復試比例
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碩士研究生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不足的專業,則所有上線考生均可參加復試。
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按各學院各專業各研究方向確定復試名單,按總分由高到低排序。
計算復試人數時遵循有小數點進位原則。如復試名單最后一名總分為并列,則總分相同考生均進入復試。
(三)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前將下述材料的掃描件按要求上傳指定平臺系統,上傳方式、具體時間和要求見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學院官網后續發布的復試實施細則等通知。
1.應屆畢業生須提供:
(1)《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考證》;
(2)身份證(正、反面);《政治審查表》(須加蓋本人所在學校黨組織公章);
(3)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驗證碼在有效期內)及蓋有本人所在學校紅色公章的大學本科階段成績單和學生證;
(4)本人簽訂的《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5)考生須按照要求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單(檢查時間在三個月以內)。
2.往屆畢業生須提供:
(1)《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考證》;
(2)身份證(正、反面),《政治審查表》(須加蓋本人所在單位黨組織公章,無工作單位的往屆生可由家庭所在地的街道黨組織蓋章);
(3)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驗證碼在有效期內)及本科畢業學校或本人檔案所在管理部門蓋章的大學本科階段成績單、畢業證和學位證(報考對學位證無要求專業的考生,若無學位證需寫情況說明)。專升本考生,需看專科與本科專業是否一致;
(4)本人簽訂的《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5)考生須按照要求提供二級甲等以上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單(檢查時間在三個月以內)。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需提交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單(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發表一篇以上與所學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檢索證明、封面、目錄、正文第一頁)、進修學校提供的學習證明及成績單。
4.對符合教育部設定的享受初試加分的考生,須在復試前提供加分的相關證明原件、復印件和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總分加分申請表各一份,我校將依據教育部下達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相關加分項目人員信息數據庫,對提出加分申請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后加分加入初試總分。初試總分加分后能達到或超過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A類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和其他考生按照總分排序決定錄取與否。
(四)復試形式、分值和內容
1.復試的形式
復試形式為現場綜合面試。復試各環節必須按照《錦州醫科大學自命題工作安全保密管理規定》嚴格執行。
2.復試的分值和內容
復試滿分為100分,復試時間每名考生20分鐘,內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專業基礎知識測試、英語能力測試及綜合素質測試四部分。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
該項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通過面談直接了解考生的現實表現,內容應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復試單位可通過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復試小組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此項不作量化計分,僅判定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專業基礎知識測試
該項考核滿分40分,著重考核考生對所申請專業的基本理論和技能的掌握、運用、處理等情況,以及未來的職業規劃和創新潛質等專業素養。考生在短時間思考后,流利的表述出來。
(3)英語能力測試
該項滿分30分,其中聽力15分、英譯漢15分。
著重考核考生英語聽力、翻譯、口語等實踐與應用的流利度和日常交流能力。
(4)綜合素質測試
該項考核滿分30分,目的是更全面了解考生情況,著重考核考生關于專業發展前景、時事政治聚焦、社會熱議話題等方面的認知、表述和考生發展潛力的考察。同時考生的團隊意識、創新意識、現場的應變能力、考生的儀態、著裝也在考核范圍內。
(5)關于加試科目的說明
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及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每門加試科目滿分為100分,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有加試科目的考生,加試科目平均成績≥60分視為合格,<60分視為不合格,不合格加試科目者不予錄取。不合格考生應由復試組提供充分理由,并集體簽字。
(五)注意事項
1.復試形式為現場綜合面試,由各學院統一協調組織進行,原則上同一招生學院、同一(學科)專業、同一批次應采用同一種復試方式。各學院按照人才選拔標準要求,針對不同學科特點,科學確定復試內容并進行足量題庫命制,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臨床醫學類、護理學類應區分學術學位碩士和專業學位碩士的選拔標準并實施分類別命題。專業學位復試的考生應加強職業素質、應用實操等方面考察;學術學位復試的考生應側重其科研思維、實驗潛質等方面的考察。
2.面試組成員在評分前應召開復試小組會議,明確工作權利和責任、工作紀律和程序、評判規則和標準,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實行回避制度。面試組成員在面試時須現場獨立評分,當場給出成績和評價意見,面試現場記錄及考生成績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如有校外培養基地的招生學院,臨床醫學類各專業復試,原則上面試組每組應至少有2位校外導師參與面試;其他類別復試時,原則上面試組應至少有1位校外導師參與面試。
3.復試前各學院要與考生逐一簽訂《復試誠信承諾書》,確保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要求考生不得在相關科目考試未全部結束前泄露考題信息。
4.各學院考中采取“三隨機”(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面試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管,確保公平公正。
5.復試現場各學院要使用金屬探測儀等設備加強入場安檢,重點防范攜帶手機等進入考場、拍攝試題、接收答案等違規違紀行為。
6.復試全程錄音錄像。所有復試材料須妥善保管能夠實現倒查。錄取考生的材料須保存三年直至該生畢業離校;未錄取考生的材料須保存一年。
7.加強正面宣傳引導,加強輿情監測,及時處置有害信息;暢通考生聯系咨詢通道,關注及時準確解讀政策內容,讓咨詢考生充分了解政策和要求。要關愛服務考生,為殘疾考生等特殊困難群體提供合理便利。
四、調劑安排
(一)調劑時間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于2024年4月8日開通,我校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根據系統開通時間在調劑服務系統中統一進行并提前在學校官網公布。調劑工作擬于4月底前完成。
(二)調劑專業
學校將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信息(包括復試后仍生源不足的學科專業信息)向社會公開發布,接收符合條件的考生進行調劑復試。我校可接收調劑的具體專業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中“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公布的調劑信息為準。
(三)調劑條件
1.符合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報考要求,請考生詳細閱讀《錦州醫科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第五章考生報考的專業背景條件,并注意區分學術型研究生和專業型研究生報考的專業背景條件。
2.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擬調劑專業的我校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包括總分線和單科線)。
3.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4.我校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各專業學位領域僅接收第一志愿報考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的考生調劑。
5第一志愿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含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四)調劑程序
1.所有考生調劑(含一志愿考生)均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完成調劑錄取程序。
2.考生參照我校發布的缺額信息,登陸選報一個專業,提交調劑申請。同一批次調劑申請,每位調劑考生只能選報我校一個專業,多報視為無效報名。
3.根據我校調劑要求,結合各學科、專業(研究方向)缺額情況對考生信息進行校驗。對校驗合格考生,按照初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發放復試通知,如最后一名初試總成績為并列,則分數相同考生均可進入調劑復試。
4.我校將根據考生回復“復試通知”情況,結合各學科、專業(研究方向)缺額,決定是否再次發放復試通知,原則同上。如無需再次發放,則將庫內考生全部解鎖。
5.取得復試資格的調劑考生將統一進行復試,復試合格后通過調劑系統給擬錄取考生發放擬錄取通知,擬錄取考生自行登錄全國碩士研究生調劑服務系統“確認擬錄取”,未在規定時間內確定,將被取消擬錄取資格。
6.考生一旦“確認擬錄取”則視為同意被我校擬錄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擬錄取資格。
學校將根據調劑工作進展情況及時發布信息至我校研究生學院網站和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yz.chsi.com.cn),調劑考生復試程序和所需材料與一志愿考生相同,調劑復試時間及安排見后續通知。
五、錄取
(一)復試成績使用
復試成績<60分的考生,學校不予錄取。不合格考生應由復試組提供充分理由,并集體簽字。
(二)總成績核算
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
總成績總分為100分,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經上述計算而成,其中初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占總成績的70%,復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占總成績的30%。總成績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
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情況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總成績排名使用
各專業內擬錄取資格按照總成績排名確定,一志愿上線考生與調劑考生分別進行排名,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總成績相同,以初試成績為準;初試成績相同,則以外國語成績為準;外國語成績相同,則以初試科目一成績為準)。
(四)擬錄取名單確定
按照教育部及遼寧省有關規定,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規模、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臨床醫學專業學位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名額、考生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及學位類型,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提出擬錄取名單。
(五)體檢
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考生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信息公示
公示10個工作日后,我校按要求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進行政策審核,并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平臺備案信息為準。
(七)其他
1.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被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按照有關要求參加復試。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復試資格,不予錄取;復試過程中存在違紀和作弊行為的考生不予錄取。
2.我校臨床醫學專業學位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并軌培養。不需要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以及已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或正在參加住陪的考生不得報考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如因考生隱瞞真實情況,最終錄取為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由此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3.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填報遵循志愿優先、成績優先原則,總成績排序參照錄取總成績排序原則(總成績相同,以初試成績為準;初試成績相同,則以外國語成績為準),由高到低在擬錄取二級學院、專業及研究方向下依次選擇規培基地。
4.報考定向就業的考生在報考時,須征得定向培養單位的同意。考生必須在被錄取前按照規定的程序完成定向就業手續辦理,并與我校簽訂定向合同。如果考生與所在單位或定向培養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糾紛而造成不能復試或不能調檔影響被錄取或無法錄取的結果,我校不承擔責任。
5.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報考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醫學學士學位者取消錄取資格。
6.被錄取的新生須當年入學,如有特殊原因,經考生本人書面申請、學校同意后在規定期限內報道。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另有規定的,按相關規定執行。
7.新生報到后,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師生雙選
考生須在擬錄取后,根據學校統一安排進行師生雙選。
七、復試錄取工作政策宣傳
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等相關信息將第一時間在學校研究生院官方網站和各研究生招生學院官方網站發布,同時為方便考生及時、有效獲取信息,請考生及時關注各研究生招生學院網站發布的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QQ群或釘釘群,并按要求加入。
請考生保證在研招網報名時預留的聯系方式暢通,如因此影響復試,自行承擔責任。
八、監督和復議
(一)研究生學院組成復試巡考組,負責巡視考場秩序和紀律,確保考試安全平穩進行。
(二)對復試過程中出現的投訴、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招生辦公室進行復議。
(三)紀檢監察電話:0416-3675033。
(四)本方案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方案中如有不盡之處,以國家及遼寧省相關規定和政策為準。
九、通訊方式
聯系人:杜老師、甄老師
通訊地址:遼寧省錦州市凌河區松坡路三段40號
郵編:121000
電話:0416-3675209
附件【附件1--錦州醫科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招生學院聯系方式一覽表.xlsx】已下載67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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