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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碩士生復試工作,確保復試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平、公開、公正原則,提高碩士生招生工作質量和新生入學質量。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4〕1號)、《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關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京招考委〔2024〕4號)和中國科學院大學研究生招生文件要求,結合我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程。
一、復試工作原則
1. 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 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 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量化,綜合素質考核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5. 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工作的組織管理
1.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所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
2.研究生部負責復試組織工作并對參加復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增強復試人員的責任感,提高復試的公平公正性,確保復試工作質量。
三、考生復試分數線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和中國科學院大學招辦復試基本要求,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制定相同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參加我所2024年復試的學術型學位考生總分最低分數線為273分,參加我所2024年專業型學位考生的總分最低分數線為273分;各科成績不低于國家規定的分數線[單科(滿分=100分)37,單科(滿分>100分)56]。
四、復試時間及安排
復試方式為線下復試,時間及安排見復試通知。
五、復試主要內容和方式
(一)主要內容
為提高復試工作有效性,并根據我所的學科特點,確定復試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1.專業能力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 專業課筆試;
(3) 專業面試;
(4) 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5)英語聽力、口語(非英語專業)。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
(2) 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 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精神和身心健康情況;
(4) 人文素養;
(5) 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二)主要方式
1.專業課筆試
專業課筆試原則上按照專業知識綜合考試的形式進行。筆試科目包括程序設計(40分)、操作系統(40分)和計算機網絡(2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60分鐘。
2.綜合面試
(1) 面試考核小組由至少5名相關研究方向具有副研究員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專家組成,面試考核小組對考生進行面試。
(2) 面試主要采取問答形式。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礎理論、基本技能、綜合運用能力和創新能力等,并對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科研活動以及工作業績進行考察,面試滿分為100分,時間每人10~15分鐘左右。
(3) 面試過程現場錄像,每位老師均要進行書面記錄,主考教師當場獨立評定分數,計分原則是所有主考教師給定成績的平均分。為保證各組評分的可比性,各組評分采用統一的量化標準。
(4)面試結束后,由組長組織主考教師對全組考生得分情況進行復核,如果某個主考教師給出學生的評分存在較大異議,由全體教師對照書面記錄和全組考生得分情況進行充分討論,達成一致意見后重新獨立評分,按計分原則得出考生的最終專業面試成績。
(5) 如需對考生進一步考查時,可再次另行組織專業面試。
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的考核貫穿于審查考生提交的相關證明材料、政審以及復試各個環節中進行。
3.外語聽、說測試
① 測試形式
評委提出問題,考生回答問題,由評委直接打分。
② 測試時間
每組考生的測試時間掌握在8~10分鐘為宜。
③ 測試內容,滿分為100分。
主要為兩大部分,第一部分為“回答問題”,第二部分為“按圖即興演講”。
六、身體健康體檢
1.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需參加由我所統一組織的身體健康檢查。
2.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衛生部制定的《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實施。
七、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參加復試的考生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在報到時提交給研究生招生辦老師。
1.參加復試的考生應攜帶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和身份證(應屆本科生需交驗身份證、學生證);
2.本科畢業學校教務部門(或院系)出具并加蓋公章的考生大學本科課程成績單;
3.政治審查材料(加蓋公章并密封),應屆畢業生由考生所在學校院系學生辦公室出具,非應屆畢業生由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
4.反映考生英語水平的成績證明或證書;
5.考生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或全國性學術會議上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創性工作成果的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
6.考生的主要獲獎證書;
7.考生簡歷及個人自述表(自述本人的專業學習情況、學術背景、在所申請的專業曾經做過的研究工作、個人學術研究興趣,以及攻讀研究生階段的學習和研究計劃、研究生畢業后的就業目標等,字數1000字以內);
8.教育部學籍/學歷在線認證報告;
9.其它有參考價值的材料。
八、擬錄取成績的確定及擬錄取原則
1.擬錄取排名辦法
復試總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總成績=初試成績/5*50% + 復試專業課筆試成績*20% + 綜合面試成績*20% + (聽力+口語成績) *10%
研究生部根據上述四項評分標準相加進行排序,按總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經所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后,上報主管所長審批,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
2.在復試中出現專業課筆試百分制成績<60分,綜合面試百分制成績<60分,外語聽、說測試百分制成績<60分,不予錄取。
3.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兩門專業課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對復試沒有達到我所擬錄取成績的考生,請及時聯系其它招生單位。
九、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由所紀檢、監察部門要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要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對有些考場還可派出監察員進行現場監察。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通過研究生部網站等方式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考生如對復試結果持有異議的,可在復試后3個工作日內向所招生領導小組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經同意后予以復核,并于3個工作日內給予考生書面答復。
十、其他
1.本復試規程,報中國科學院大學招生辦公室備案。
2.本規程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3.如上級部門關于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有新的政策,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執行。
聯系電話:024-24696138 024-24696145
郵箱:yjsb@sict.ac.cn
通信地址:沈陽市渾南新區南屏東路16號 研究生部 D樓209房間
郵政編碼:11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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