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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西安財經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為平穩有序做好我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特制定本細則。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堅持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堅持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不斷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嚴格規范執行招生政策,切實做好2024年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確保安全平穩。
二、組織領導
(一)成立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
組 長:寧澤逵
副組長:鐘海
成員:李麗輝 郭宏利 周雪梅 朱建建 黃歡 薛巖龍 孫淑文
職責:制訂學院復試工作細則并組織實施;命制和印制復試試題,并按相關保密規定保管和使用;遴選參加復試工作的專家和工作人員,并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強化公平意識、責任意識、業務意識和保密意識;根據學科(專業)具體情況成立若干復試小組,組織對考生復試考核,提出擬錄取考生名單;復試過程形成材料的保管與存檔。
(二)成立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面試小組,負責對考生進行復試面試考核工作。
成立4個面試小組。每個面試小組成員為5人,并配備1名秘書。
職責:負責組織對考生的外國語聽力及口語、專業素質和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進行測試和考核;完成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成立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監督巡視組,負責對學院復試全過程進行監督及巡視檢查。
組長:王智強
成員:陳曦 張丹
職責:負責對學院復試全過程進行監督及巡視檢查;公開有關信息,受理考生申訴并及時妥善處理,復試過程形成材料的保管與存檔。
三一志愿復試工作
(一)復試時間和地點
1.復試時間。
復試時間定于3月30日。其中:筆試時間:9:00—11:00;綜合面試時間:13:00—19:00。
2.復試地點。
復試地點在我校長安校區(西安市長安區常寧大街360號)。
筆試和綜合面試的具體教室另行公布,請密切關注學院網站。
(二)復試方式及費用
復試采取現場復試方式。
復試不收取考生費用,食宿需自理。
(三)復試名單的確定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不低于120%。
學院根據學校復試分數線和招生計劃,確定進入復試考生的名單(見附件)。
(四)復試資格審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前須接受學院復試資格審查。考生按照以下規定和要求提交復試資格審查資料,并在3月28日下午4點前將材料發送至學院指定郵箱(郵件主題為:姓名—手機號—報考專業及代碼—資格審核),聯系郵箱如下:公共管理學(120400)考生發送至:xcgggl@126.com;公共管理碩士(125200)考生發送至:gongguanmpa@126.com)。
學院對所有參加復試考生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復試資格審查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復試“替考”。
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考生須在復試前完成學籍學歷校驗。
資格審核所需材料清單如下(所有材料掃描成一個PDF文檔):
1.考生本人手寫簽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所有考生提供);
2.有效居民身份證(所有考生提供);
3.準考證(所有考生提供);
4.《西安財經大學招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政審表》(所有考生提供);
5.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所有考生提供);
6.《西安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素質和能力考核登記表》(附相關證明材料)(所有考生提交)
7.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
8.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不能在線驗證的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往屆生提供);
說明:報考公共管理碩士(125200)的本科畢業生,其本科畢業證書應在2021年9月1日前頒發。專科畢業證應在2019年9月1日前頒發。
9.《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提供);
10.未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提交“中國高等教學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證號導致的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還須提供具有更改記錄的戶口簿或公安機關開具的相關證明。
11.個人競賽、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證書、參與課題、發表論文、獲獎等補充材料及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學院將指定專人審查考生提交的材料,未在學院規定的時間范圍內提交審核材料或復試資格審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參加復試。資格審核通過參加現場復試的考生須提交上述資格審查資料紙質版以備復查。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提交相關材料,考生須提交情況說明,經學院同意后,可延期提交。
(五)復試內容及分值
1.筆試。
專業知識和能力測試,滿分100分,以60分為合格,考試時間為2小時。其中:
(1)公共管理(120400)筆試科目:行政管理學與公共政策學綜合。
(2)公共管理碩士(125200)筆試科目:公共管理基礎知識。
參考書目以我校2024年招生簡章中公布的《西安財經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專業科目及參考書目表》為準。
2.綜合面試。
一般包括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以60分為合格。一般情況下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20分、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40分、綜合素質能力考核40分。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主要考察考生運用外語知識進行口頭交際的能力,以及對專業外語的掌握程度,同時考察考生的外語聽力水平。從發音正確性、語言準確性、流利程度以及得體性等方面全面測試考生的外語水平。
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等。
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公共管理碩士(125200)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綜合面試中進行,且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4.思想政治考核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我校還將采取“函調”的方式對擬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進行考核。
(六)總成績計算辦法及排序
1.總成績=初試折合成績+復試折合成績。
2.初試折合成績=初試成績÷5×60%(管理類聯考初試折合成績=初試成績÷3×60%)。
3.復試折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2×40%
4.復試成績60分以下者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總成績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按專業、學習方式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總成績相同,分別按初試總分、初試統考外國語分數、初試業務課一分數高低進行排序。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單獨排序。
(七)相關要求
1.考生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2.復試錄取工作由學院組織進行。復試面試小組成員須在同一場所集中工作,復試全程錄音、錄像,以備復查。
3.復試及錄取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親屬參加復試的人員,不得參加與當年復試和錄取相關的工作;有非直系親屬參加的要主動報備。
4.復試面試小組成員為5人,并配備秘書1人。小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秘書對考生作答情況要全程記錄。復試結束后,將評分記錄、考生作答情況、復試過程影像等原始材料報送研究生院集中統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動。所有參加復試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與復試相關的內容。
5.學院根據培養目標要求、學科專業特點和辦學特色等合理設計復試內容,確保復試考核科學有效、公平公正。要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6.復試綜合面試考核實行“隨機確定考生復試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的“三隨機”工作機制。
7.堅持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檢驗考試招生工作的根本標準,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8.學院認為需要進一步考察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
四、調劑復試安排
學校將根據招生計劃缺額情況發布調劑信息,具體調劑要求、調劑程序另行公告,請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我院網站公告。
五、錄取工作
1.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2.擬錄取考生名單需經過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先后組織的錄檢,錄檢不通過者不予錄取。正式錄取名單以教育部錄檢通過、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名單為準,并由我校研究生院向審核通過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一般于6月下旬發放。
3.擬錄取考生須參加體檢,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生取消擬錄取資格,具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4.不予錄取。未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棄權,不予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的,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任意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政審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已接受其它招生單位“待錄取”的,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凡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的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法規嚴肅處理。
5.學校根據各專業指標,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向低分錄取,如果擬錄取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擬錄取考生資格審核存在問題被取消擬錄取資格,將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向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如果該生已被其他學校錄取,則順序遞補下一位。后期如有追加指標,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各專業生源情況,確定補錄的專業,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分向低分進行補錄。
六、信息公開、監督及復議
(一)學校按教育部有關政策要求和“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積極推進學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并做好對所公開信息的審核把關和解釋說明工作。
(二)在復試、錄取階段,學院提前在本單位網址向社會公布復試細則、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等信息)、復試結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研究生院負責學校復試分數線、學校復試錄取方案、擬錄取名單等信息的發布。對參加專項計劃、享受初試加分等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進行說明。
(三)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四)學校紀檢監察機構全程監督復試錄取工作。研究生院組織巡視小組進行復試巡視,加強監管。
(五)為及時處理復試中出現的爭議,學院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保證考生咨詢、申訴、監督渠道的暢通,安排專人受理考生的復議申請或申訴。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對本學院的復試結果負責,并負責對考生提出的有關疑問做出必要的解釋。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責成相關學院復試錄取領導小組進行復議并寫出書面報告。
(六)學校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七、其他
(一)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復試期間,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請考生務必密切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公共管理學院網站發布復試錄取相關公告。
(三)本細則由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如有與上級文件不一致或未盡事宜,按上級文件執行。
八、聯系方式
學院咨詢電話:029—81556878(孫老師)
申訴電話:029—81556853(張老師)
電子郵箱:xcgggl@126.com
網址:http://gongguan.xaufe.edu.cn/
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長安區常寧大街360號
辦公時間:每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公共管理學院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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