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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按照《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關于做好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二、組織管理
(一)2024年,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按照上級部門招生方針、政策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領導監督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
(二)各招生學院(中心)成立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并成立本學院(中心)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復試小組,負責組織復試、錄取相關工作,并將審定的復試名單及擬錄取名單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
(三)復試小組基本規范
1.各學院(中心)按一級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從導師組中隨機選派5名專家組成復試小組成員,選派的成員要求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正式在編在職。其中,外語聽說能力較強的老師至少1名。復試小組組長、成員最終由學院(中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在復試前確定。
2.復試小組成員應該遵守回避原則,有配偶、直系親屬等利害相關人員參加復試的不得選聘為復試小組成員,請學院(中心)做好自查工作。
3.復試小組名單在復試開始前須保密,請各學院(中心)做好保密工作和紀律教育。
4.各學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對復試小組成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5.復試時隨機確定考生次序,并隨機抽取試題。復試小組成員在復試現場須實名獨立評分,不得相互商量和查看對方評分結果,實行每生打分制,嚴格分科目、分項目打分,單項科目成績以百分計,取平均分后再按權重換算成綜合成績。統分由專人負責,評分記錄和考生作答情況要及時密封并保存,以備隨時抽查。復試各項分數匯總后上報研究生處。
三、復試
(一)復試形式
根據國家文件要求,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我校2024年研究生復試采取線下為主,線上為輔的形式進行。一志愿考生和絕大部分調劑考生采取校內線下復試,少量調劑專業可以進行線上復試。采取線上復試的使用“釘釘”作為統一復試平臺,備用平臺為“騰訊會議”。線上復試方案以具體招生學院(中心)公布的辦法為準。
(二)復試分數線
1.復試分數線:信陽師范大學研究生復試執行全國統一的復試基本分數線(簡稱國家線)。
2.“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復試分數線:政治英語單科不低于國家線25分,總分不低于本學科門類國家線80分。
(三)資格審查
復試前將由招生學院(中心)進行資格審查,我校2024年研究生復試資格審查采取采取網絡審查和現場審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以下材料的掃描件(PDF):
1.考生復試承諾書;(見附件)
2.資格審查單;(見附件)
3.個人簡況表;(見附件)
4.政審表;(見附件)
5.相關證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正反面);
6.大學期間成績單(檔案復印或教務部門打印):
7.學歷學位證明材料:
A:應屆生須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B:往屆生須提交本科學歷學位證書、《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C:獲國外學歷學位的考生須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D:網報后在中國學信網學歷校驗未通過校驗考生須提交學歷認證報告。
退役士兵計劃: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供:
1.考生本人《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復印件要求加蓋檔案保管部門公章。《應征公民入伍批準書》存于考生個人檔案中,紙面帶有防偽標記。考生可從檔案保管部門將其借出復印,并在復印件上加蓋檔案保管部門的公章。
2.考生《退出現役證》。《退出現役證》由考生個人持有。
上報方式:
1、資格審查材料請按以上內容順序,編號打包(以“準考證號+姓名”命名)于復試前3天(具體以招生學院通知為準)發送到相應學院(中心)指定郵箱。(見附件)
2、現場確認時將資格審查材料交由所在學院審核,同時將考生復試承諾書、資格審查單、個人簡況表、政審表交報考學院。
注: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凡在資格審查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取消復試錄取資格。相關原件在復試過程中核驗,復印件在復試過程中按學院(中心)要求提供。
(四)實施辦法
1.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2024年研究生復試實行分批復試,具體批次以研究生處、招生學院網站發布的通知為準。
2.實行差額復試。由各招生學院(中心)原則上按照復試分數線不低于招生計劃120%的比例組織生源進行復試,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組織復試。
3.參加復試的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件(應屆生同時帶學生證)參加復試。
4.復試內容含以下幾個部分:
(1)外國語水平復試
外國語(包括英語、外國語學院外國語言文學專業的二外)水平復試為筆試,共100分。
(2)專業基礎復試
專業基礎復試為專業課筆試(技能測試、上機實驗),滿分為100分。各招生學院(中心)按招生簡章專業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進行。
(3)專業綜合面試
專業綜合面試滿分100分,由招生學院(中心)復試小組組織安排。復試前由考生隨機抽取面試編號,并在面試過程中由考生隨機抽取面試試題。
(4)外語聽力口語測試
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滿分100分。由各招生學院(中心)按照專業特點,在面試過程中組織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
(5)同等學力加試: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本科結業、大專畢業2年及以上考生),復試時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內容為2024年招生簡章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同等學力加試科目”內容。加試方式為筆試,試卷滿分為100分。同等學力加試屬于資格考試,不計入總成績。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不加試,具體由招生學院決定。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是否加試,按招生學院2024年公布的招生簡章要求執行。
(6)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按實事求是原則進行,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核方法:查看政審表,細心觀察考生在復試各環節的具體表現,在專業面試后,可通過與考生交談、質詢,必要時可函調考生在學習工作單位的綜合表現等方式了解考生思想品德情況,并填寫政審意見。
(7)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僅限旅游管理碩士)
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為筆試,滿分100分,考試成績記入復試總成績。
5.破格復試
我校2024年不進行破格復試。
6.招生學院(中心)認為有必要時,可對考生再次進行復試。再次復試需由招生學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提出申請,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7.復試名單、復試流程及日程安排
復試名單確定后將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上發布。復試流程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調劑
(一)招生學院(中心)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可組織開展調劑工作。招生學院(中心)接收所有調劑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進行。
(二)招生學院(中心)調劑工作辦法應明確接受考生調劑的時間、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初試科目、初試成績要求等,其中初試成績含加分)、工作程序、復試辦法(含考生進入復試的遴選規則)、咨詢渠道等信息,報本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范圍等學術要求的,須先經本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審核同意,確保科學性。
(三)考生調劑基本條件
1.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2.原則上,初試科目含統考數學的專業不接收未統考數學考生調劑,初試科目要求統考英語科目的專業不接受其他語種考生調劑。
3. 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
4.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四)招生學院(中心)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招生學院(中心)要規范制訂調劑考生進入復試的遴選規則,不得將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招生單位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
(五)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學科專業不得接收調劑生。
(六)招生學院(中心)發布需考生確認擬錄取或復試通知時,需充分考慮考生學習、工作、休息時間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給考生預留充裕的確認時間。對于沒有按時確認的考生,招生學院(中心)應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逐一聯系確認,不得簡單以“逾期不接受視為自行放棄”對待。
(七)對于初試成績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全國復試分數基本要求而我校不予錄取的考生,可調劑到其他招生單位。
五、擬錄取標準
(一)復試結束,由各招生學院(中心)根據招生計劃分批次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報研究生處。
考生復試后的綜合成績按以下公式進行測算:
1.綜合成績(非旅游管理專碩、音樂、戲劇與影視專業)=初試總成績/5×60%+外國語水平復試×10%+專業基礎復試(技能測試)×10%+專業綜合面試×10%+外語聽力口語測試×10%;
2.綜合成績(旅游管理碩士)=初試總成績/3×60%+外國語水平復試×10%+專業基礎復試(技能測試)×10%+專業綜合面試×10%+外語聽力口語測試×5%+思想政治理論×5%;
3.綜合成績(音樂、戲劇與影視)=初試總成績/5×60%+外國語水平復試×10%+專業基礎復試(技能測試)×15%+專業綜合面試×10%+外語聽力口語測試×5%;
(二)外國語水平復試成績低于本學科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簡稱國家線)者,不予錄取。
(三)專業基礎復試(技能測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四)專業綜合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五)外語聽力口語測試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六)同等學力人員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復試綜合成績,但任何一門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七)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未參加學校組織復試的不予錄取。
六、體檢
1.根據教育部規定,復試考生須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各專業對體檢有特殊要求者須書面報研究生處備案。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2.請各位考生參照以上標準在擬錄取名單公布之日后一周內,自行到當地二級乙等及以上醫院參加體檢,并將體檢表(體檢表見附件)發送到相應招生學院(中心)指定郵箱,原件入學時交所在報考學院。(體檢主要內容包括:裸眼視力、色覺檢查、胸透、身高、體重、血壓、肝功能等,按照教育部和衛生部文件要求,體檢可以不進行“乙肝五項”和HBV-DNA檢測。)
七、錄取
1. 擬錄取名單由各招生學院(中心)根據綜合成績和招生計劃確定后報研究生處審核,審核通過后由研究生處統一在信陽師范大學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網站公示。最終錄取名單經上級部門審核通過后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全國碩士研究生信息公開平臺上進行公示。
2.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在擬錄取公示一周內,應與用人單位、學校簽訂定向培養協議(見附件),否則不予錄取。
3.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可保留入學資格1至2年,最長不超過2年。
4.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5.錄取入學3個月內,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按《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錄取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6.所有檔案不能轉入我校的考生,均不享受獎助學金,畢業時按自主擇業處理。入學后中途將檔案從學校轉出的在校研究生,參照此規定執行。
7.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無故放棄錄取資格或不來報到的,學校將納入誠信檔案,3年內報考我校的將不予錄取,同時將考生信息上報至上級主管部門。
八、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學院(中心)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單位復試過程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并負責對復試工作全程進行監督。違紀違規事件一經核實,按照上級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是研究生導師的,還要報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取消其研究生導師資格。
2.實行督查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紀檢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程督查。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方案、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各有關單位進行復議。
監督檢查投訴電話和郵箱:
學校紀委電話:0376-6390701,0376-6390188
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郵箱:yjsc1259@163.com
九、政策審核
所有批次的復試工作結束以后,在嚴格執行國家文件和我校招生復試有關規章制度的基礎上,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審批后的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傳至研招網并報省教育考試院進行政策審核。
十、聯系方式
信陽師范大學2024年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實施,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具體執行。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376-6391259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箱:yjsc1259@163.com
十一、本辦法與國家政策不一致時,以國家政策為準。本辦法由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資格審查材料發送郵箱如下
各招生單位聯系方式
單位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電子郵箱 |
資格審查地點 |
商學院 |
俞老師 |
0376-6390981 |
xynusy@163.com |
商學院506辦公室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吳老師 |
0376-6390869 |
773621941@qq.com |
社科樓南樓323會議室 |
教育科學學院 |
徐老師 |
0376-6391181 |
93897856@qq.com |
教科樓402會議室 |
文學院 |
劉老師 |
0376-6391017 |
646906043@qq.com |
人文樓3-07會議室 |
外國語學院 |
劉老師 |
0376-6393665 |
wy6393665@163.com |
人文樓5-01會議室 |
數學與統計學院 |
葉老師 |
0376-6390046 |
hanxi7022@163.com |
數學樓313 |
物理電子工程學院 |
陳老師 |
0376-6393178 |
xynucr@qq.com |
理科樓北樓908 |
化學化工學院 |
馬老師 |
0376-6391172 |
xiantaoma@126.com |
化學樓522辦公室 |
生命科學學院 |
楊老師 |
0376-6392115 |
yangguifang09@sina.com |
生科樓409辦公室 |
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學院 |
段老師 |
0376-6393258 |
178314882@qq.com |
計算機樓203辦公室 |
地理科學學院 |
閆老師 |
0376-6391115 |
yanjh2015@126.com |
理科樓南樓602辦公室 |
歷史文化學院 |
史老師 |
0376- 6399321 |
474834161@qq.com |
人文樓805辦公室 |
體育學院 |
李老師 |
0376-6392802 |
1436612997@qq.com |
體育學院樓3樓會議室 |
美術與設計學院 |
劉老師 |
0376-6393659 |
281631602@qq.com |
藝術樓504辦公室 |
音樂與舞蹈學院 |
陳老師 |
0376-6392866 |
690240871@qq.com |
藝術樓3樓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
旅游學院 |
譚老師 |
0376-6390788 |
512652476@qq.com |
經管樓420辦公室 |
建筑與土木工程 學院 |
馬老師 |
0376-6390006 |
lxxmxr@163.com |
綜合實驗樓404-1 |
傳媒學院 |
劉老師 |
0376-6391539 |
95824029@qq.com |
社科樓311會議室 |
法學與社會學學院 |
劉老師 |
0376-6393836 |
747789081@qq.com |
社科樓404辦公室 |
省協同創新中心 |
殷老師 |
0376-6370838 |
yxfeng@xynu.edu.cn |
綜合實驗樓506 |
教師教育學院 |
常老師 |
0376-6393808 |
499760937@qq.com |
教七樓307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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