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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創新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實踐創新型人才。
二、招生類別
碩士研究生按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類型。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我校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1、2025年我校擬計劃招收全日制(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1114人,其中學術學位研究生371人,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743人。招生專業目錄、招生計劃、考試科目等請登錄山東第二醫科大學研究生處網站查詢,目錄中各專業所列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人數將根據教育部下達我校的招生計劃、各專業上線生源情況進行適當調整。
2、2025年我校擬計劃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2人(公共衛生專業學位1人,藥學專業學位1人),實際招生專業及人數以教育部下達我校的招生計劃為準。
3、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各專業均可招收推薦免試生。具體要求及申請辦法請查閱我校“2025年接收推薦免試生攻讀碩士研究生實施辦法”。已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各專業招收推免生人數以最終錄取推免生人數為準。
四、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滿足以下條件之一:①近3年承擔省級及以上科研課題(前3位)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高水平成果(國家級成果前5位或省級科研獎勵前3位);②近3年在正式出版的學術期刊(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發表與報考專業相關的高水平科研論文1篇,并符合所報考專業具體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5、我校臨床醫學專業學位各領域的報考條件:
(1)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專業代碼為“1051**”,除兒科學、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兒外科學、眼科學、麻醉學、臨床檢驗診斷學、放射影像學、超聲醫學和核醫學以外)各領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一貫制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專業的考生報考;
(2)105102 兒科學、105112 兒外科學均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一貫制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兒科學(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報考;
(3)105105 精神病與精神衛生學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一貫制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精神醫學(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報考;
(4)105116 眼科學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一貫制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眼視光醫學(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報考;
(5)105118 麻醉學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一貫制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麻醉學(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報考;
(6)105120 臨床檢驗診斷學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一貫制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醫學檢驗(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報考;
(7)105123 放射影像學、105124 超聲醫學、105125 核醫學均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及以上學制西醫臨床醫學和醫學影像學(醫學學位)專業的考生報考。
報考我校臨床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各領域的考生須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須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6、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專業代碼為“1052**”)只接收全日制本科為五年一貫制及以上學制口腔醫學專業的考生報考,須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須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7、我校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對象為符合國家規定的臨床(口腔)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以及山東省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報考條件規定專業的應屆或往屆本科畢業生。已經獲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人員,不得報考臨床醫學和口腔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8、報考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報考條件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9、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需符合國家2025年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工作通知中的報考條件。考生應為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
五、報考程序
(一)報名。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
1.網上報名
(1)網上預報名時間: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網上報名時間: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 ,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考生須準確填寫本人檔案所在單位名稱及地址、家庭通訊地址和手機號碼等信息,保證上述信息在2025年8月底前有效,確保在招生階段聯系暢通,便于后期寄送調檔函和錄取通知書。
(3)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4)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復試前提供學歷(學籍)核驗材料。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在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入伍批準書編號和退出現役證編號等相關信息。
(8)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我校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考生應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0)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我校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2)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2.網上確認。
(1)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請考生及時關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發布的公告,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個人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積極配合報考點,按核驗工作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在復試前向學校提交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二)打印準考證。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具體時間以“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為準),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六、初試
1、初試時間: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2、考試方式:筆試。
3、初試科目:初試科目為3門或4門。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論、199-管理類綜合能力、201-英語(一)、204-英語(二)、306-臨床醫學綜合能力(西醫)、307-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中醫)為全國統考科目,有關考試內容請參照教育部統一編制的考試大綱。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題,各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學校不指定任何自命題科目參考書目,也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考試科目見“山東第二醫科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及初試科目說明”。
4、初試地點:考生在報名點指定的地點參加初試。
5、成績公布:根據相關要求另行通知,屆時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信息。
七、復試錄取
(一) 復試及調劑。
1、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新能力、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節,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2、我校在教育部劃定的一區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國家需求、生源、招生計劃和復試比例等情況,確定各專業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依據教育部有關政策確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以及該計劃接受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3、學校將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制定復試錄取辦法和實施細則,提前在我校研究生處網站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
4、學校在復試前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網上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5、學校在復試期間堅持并完善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管理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
6、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及特殊要求見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7、管理類專碩考生,在復試中需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具體考試方式以我校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為準。
8、我校將根據一志愿考生復試錄取情況和招生計劃剩余情況,發布調劑生接收公告。我校接收調劑生的具體要求和時間安排將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另行通知。
(二)體檢。學校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考生體檢工作。體檢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定,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要求執行。
(三)錄取。
1、學校將嚴格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含各專項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根據考生成績(初試和復試)、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及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具體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和實施辦法將另行通知。
2、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定向。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考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報考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錄取為定向就業的,我校將嚴格審核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所有非定向就業的擬錄取考生均須調檔審查,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3、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4、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5、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經本人申請和我校同意后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條件、期限以我校相關管理規定為準。經我校同意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納入錄取當年的招生計劃管理。
八、學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凡被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到我校進行脫產學習,基本學制3年。具體以各專業研究生人才培養方案為準。
九、學費及獎助學金
(一)學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山東省財政廳及物價局審批備案,我校學費收費標準為: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8000元/生/學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10000元/生/學年。
(二)獎助學金。學校設立了研究生獎學金和研究生助學金。研究生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單項獎學金、社會捐贈獎學金等,研究生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三助”崗位津貼、國家助學貸款等。其中國家獎學金標準:20000元/生,覆蓋比例按每年度國家下達的文件規定執行;國家助學金:6000元/生/學年,覆蓋比例100%。學業獎學金以及“三助”崗位津貼等獎助標準按照國家、山東省以及我校有關文件執行。
十、培養地點及住宿情況
學校有浮煙山校區和虞河校區兩個校區,各專業具體培養地點及宿舍情況以實際教學安排為準。
十一、畢業
研究生學習期滿,完成個人培養計劃中的必修環節且通過論文答辯者,準予畢業。符合學位申請條件的研究生,可向學校提出學位申請,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授予碩士學位。具體畢業要求及學位授予條件以培養方案為準。
十二、違規處理
1、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應當被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3、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十三、其他事宜
本章程未盡事宜及與教育部管理規定表述不一致的,以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為準。
十四、聯系方式
單位代碼:10438
聯系部門:研究生處(學科建設處)
聯系網址:http://yjshb.sdsmu.edu.cn/
聯 系 人:馬老師
聯系電話:0536-8462341
聯系郵箱:yzhb@sdsmu.edu.cn
聯系地址:山東省濰坊市寶通西街7166號
郵政編碼:26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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