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日前下文,將廣東省列為開展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和專業學位授權類別動態調整工作試點省份。廣東成為四個開展此項工作試點省份之一。7月15日,廣東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工作會議在省教育廳舉行,廣東省副省長陳云賢、廣東省教育廳廳長羅偉其出席會議并作重要指示。
博士、碩士學位授予權下放
《廣東省學位授點動態調整實施方案》顯示,本次動態調整范圍包括:一是撤銷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學位授權點,包括撤銷博士或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博士或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博士或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
二是撤銷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學位授權點并增列其他學位授權點,包括撤銷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增列其他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或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或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或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撤銷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增列其他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或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撤銷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增列其他博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或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撤銷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增列其他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
三是撤銷未獲得博士學位一級學科授權的某一級學科下所有博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或撤銷未獲得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的某一級學科下所有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視同撤銷一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或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撤銷后仍在本單位增列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學科的,應為與撤銷授權點所屬學科不同的其他一級學科;
四是省學位委員會對博士學位授權點的調整,只能在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內和博士學位授予單位之間進行。對碩士學位授權點的調整,可在博士和碩士學位授予單位內,以及博士和碩士學位授予單位之間進行,學位授予單位自主調整學位授權點只能在本單位范圍內進行。
全日制研究生取消國家計劃和自籌經費“雙軌制”
《關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顯示,為進一步完善計劃分配辦法,逐步建立動態調整工作機制,加強省級政府統籌能力,通過增量安排和存量調整,使研究生招生計劃向社會需求大、培養質量高、學科發展前景好的學校或學科傾斜,并引導和支持開展校企、校地聯合培養。重點支持適應不同需求、形式多樣的協同創新模式探索和平臺建設。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計劃實行統一管理,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計劃取消國家計劃和自籌經費“雙軌制”。積極拓展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
以提高研究生招生選拔質量為核心,探索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分類考試,建立與培養目標相適應、有利于拔尖創新人才和高層次應用型人才脫穎而出的研究生考試招生制度。建立健全博士研究生選拔“申請—審核”機制以及中期分流名額補償機制。
探索建立研究生學費標準動態調整機制,依照國家和廣東省相關規定,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物價變動情況以及受教育者的經濟承受能力等因素,適時調整研究生學費標準,按照優質優價原則,制訂合理的差異化收費標準,健全研究生培養成本合理分擔補償機制。
陳云賢:以改革為動力全面推進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內涵發展
目前,廣東高校的博士學位授權單位達到15個,碩士學位授權單位達到24個,有“服務國家特殊需求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試點單位”1個,有學士學位授權單位54個;全省高校有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39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06個;有23所高校和1所部隊院校具備招收培養專業學位研究生資格,共有專業學位授權類別35種,除警務碩士、軍事碩士、林業碩士、出版碩士4種專業學位類別外,其余均有布點。
隨著學位授權單位數和學位授權點數的增加,廣東的研究生培養規模不斷擴大。從招生規模看,2013年全省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共2.93萬人,比2006年1.86萬人增長57.5%;其中招收博士生3566人占12.2%,招收碩士生2.57萬人占87.8%,分別比2006年增長23.1%和63.8%。從在校研究生規模看,2013年,全省在校全日制研究生8.52萬人,比2006年4.93萬人增長72.8%,其中在校博士生1.44萬人占16.9%,在校碩士生7.08萬人占83.1%,分別比2006年增長45.4%和79.5%。
羅偉其廳長表示,廣東學位與研究生教育還存在著一些主要問題和不足。一是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結構有待進一步優化;二是能夠彰顯我省高等教育發展水平與特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高水平大學和學科還太少;三是研究生的培養規模有待進一步擴大;四是研究生培養模式改革尚需進一步深化,培養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五是研究生導師隊伍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
陳云賢副省長在會上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廣東以改革為動力全面推進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的內涵發展。一是優化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結構,首先從人才培養的類型結構上看,要進一步加大應用型人才(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比重,其次從人才培養的學科結構上看,要積極參與到國家和廣東的重大科技戰略計劃中,最后從人才培養的知識結構上看,要進一步加大國際化人才培養的力度;二是確立全面的質量觀和多元化培養目標;三是推進導師制度改革;四是深化培養模式改革;五是充分調動研究生創新創業的積極性;六是加強研究生教育的統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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