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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2025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根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及教育部、北京市關于推免生招生工作相關文件精神及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及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的教育方針,緊緊圍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完善多元化人才選拔機制,進一步優化考試招生制度。牢固樹立質量意識,嚴格規范執行招生政策,堅持按需招生、以德為先、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原則,穩妥做好2025年接收推免生的各項工作,確保公平公正,切實提高招生質量。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實行學校、招生學院兩級管理。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推免生工作的領導和部署。各學院研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院推免生工作的領導和具體落實,確保工作政策執行準確、組織有序、管理到位。
三、接收推免生專業、規模和申請條件、程序
詳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發布的《關于開展2025年接收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報名工作的通知》。申請網址:https://zfyz.cupl.edu.cn/(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
四、復試考生名單
我校接收推免生復試實行差額復試,若合格生源充足,則專業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50%。
網上報名結束后,各學院根據報考條件要求、學科發展需求、綜合素質等,經集體討論、集體決策后,擇優確定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后,由各學院于復試前在本院網站公布。
五、復試安排
(一)復試方式
推免生復試采用現場復試的方式進行。
(二)復試時間
推免復試于9月19日-26日進行,具體時間由各學院確定并公布。因個人原因未能如期參加復試的考生,不予補復試。
(三)復試地點
海淀校區,具體教室由各學院安排并公布。
外校考生入校參加復試需出示《復試通知書》。
(四)復試報到
考生應按各學院規定的時間到校報到,并攜帶以下證件、證書和材料:
(1)《申請免試攻讀中國政法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登記表》原件(報名系統中下載,須按表中要求簽字蓋章);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頁);
(3)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中文版,教育部學信網下載(http://www.chsi.com.cn/);
(4)本科前三學年成績單原件(加蓋申請人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5)全國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托福、雅思等考試成績單或其他外語水平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校級以上(含校級)獲獎證書、發表的論文或著作等(非必須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7)考生本人簽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
(8)復試通知書(報名系統中下載);
(9)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須攜帶《入伍批準書》《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10)學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學院自行確定并提前通知)。
如無特殊說明,以上材料默認要求提供1份。
(五)復試費
100元/人。復試前,考生通過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網上支付。因個人原因放棄或未能復試的,所繳復試費不退還。
六、復試考核
復試考核包括:資格審查、專業課筆試、綜合面試(含專業課面試、外國語面試[含聽力及口語])、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心理健康考查。復試命題范圍詳見附件2,外國語面試著重考查考生的外國語聽說能力。
(一)復試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主要包括對考生進行身份核驗,審查考生是否符合我校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審查考生所提交證件材料和報考信息的真實性、一致性等。對于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已參加復試并取得成績者,成績無效。
(二)專業課筆試
專業課筆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形式為閉卷考試。
(三)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包括專業課面試、外國語面試,一般為單獨面試。部分學科專業根據選拔需求采用小組面試的方式。專業課面試、外國語面試滿分均為100分。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將通過綜合面試考查、調取擬錄取考生檔案、現實表現等多種方式進行。
(五)心理健康考查
為完善推免生接收過程中對考生心理健康的考查,所有進入復試名單的考生需在我校心理測試系統完成在線心理測試答題。心理測試地址及指南詳見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推免生報名系統-信息查詢-心理健康測評。考生應于復試前登錄系統完成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結果不計算分值,不納入考核成績。
(六)專項招生計劃
我校本碩貫通培養實驗班、支教保研等專項計劃的選拔工作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七、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由復試各項成績按比例折算得出,計算公式一般為:
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40%+專業課面試成績×40%+外國語面試成績×20%。
比較法學研究院比較法學專業國際化法治人才實驗班方向、外國語學院翻譯專業的復試成績計算公式為:
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50%+專業課面試成績×50%。
八、錄取
各學院將根據推免生招生計劃及生源情況,按照考生參加復試專業(或研究方向)的復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復試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專業課筆試成績排序錄取;專業課筆試成績仍相同,按照專業課面試成績排序錄取。
復試成績或專業課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成績及擬錄取結果預計于9月27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查詢。最終推免生擬錄取名單將于10月中旬在研究生院網站統一公示。
如招生學院(或專業)生源不足,尚有推免生接收名額,學院可視招生情況,決定是否再次啟動推免生接收工作。
擬錄取考生體檢在入學后進行,體檢不合格者,按要求取消入學資格。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擬錄取資格無效:
1.未獲得就讀學校推薦免試資格;
2.提供的申請材料與事實不符、或不符合申請條件;
3.取得擬錄取資格后,受到紀律處分;
4.錄取當年入學報到日前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
5.根據相關規定,要求取得學士學位證書的,但錄取當年入學報到日前未取得學士學位證書;
6.體檢不合格;
7.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8.其它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錄取條件者。
九、推免生接收程序
已被我校擬錄取的推免生(含夏令營“優秀營員”、本科直博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預計9月28日開通,以教育部通知為準),按照擬錄取學院、專業、研究方向填報申請志愿,并在收到我校后續發送的復試通知、待錄取通知后,及時予以確認接受。逾期不填報申請志愿、逾期不接受復試或待錄取通知者,視為自愿放棄我校錄取資格。如有放棄錄取資格考生,各學院可根據相關規定按照復試總成績進行遞補錄取。
十、嚴肅考風考紀
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規定嚴肅處理。入學后3個月內,各學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我校復試過程將全程錄音錄像。
復試前,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附件1),復試報到時與資格審查材料一并提交,確保提交材料真實、誠信復試。復試期間,考生應自覺遵守考試紀律,按照《中國政法大學2025年接收推免生復試考場規則》(附件3)及學院相關要求參加復試。
根據上級文件規定,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對相關考生再次復試。
十一、夏令營“優秀營員”相關事項
參加我校優秀大學生夏令營并評選為“優秀營員”的學生不必登錄我校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申請,夏令營考核成績即作為復試成績,如獲得所在學校推薦免試資格,可直接被我校錄取。
推免生復試名單公布前,相關專業(或研究方向)如有“優秀營員”放棄錄取資格,招生學院可根據夏令營考核成績依次將“候補優秀營員”遞補為“優秀營員”。推免生復試名單公布后,相關專業(或研究方向)不再進行遞補錄取。如有夏令營“優秀營員”名額未完成,可用于普通推免計劃。
參加我校優秀大學生夏令營并評選為“優秀營員”的學生,如在此次9月份推免生網上報名時申請我校其他學院、專業或研究方向(與所獲“優秀營員”學院、專業及研究方向不一致)推免生,自報名成功之時起,即視為放棄“優秀營員”資格。
同意錄取到我校且獲得就讀學校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營員,務必在我校規定時間內登錄“推免服務系統”,按照本通知第九條推免生接收程序的要求填報志愿(需與夏令營所獲“優秀營員”的學院、專業及研究方向一致)、確認復試及待錄取通知,逾期視為自愿放棄我校錄取資格。
十二、信息公開
我校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國辦發〔2013〕73號)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教學函〔2013〕9號)要求,進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機制,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范透明,增強招生錄取工作公信力。
我校接收推免生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工作辦法、擬錄取名單均在研究生院網站(yjsy.cupl.edu.cn)公布,各學院復試實施細則、復試考生名單及其他報考相關通知在各學院網站公布。請考生關注。
十三、監督及咨詢
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由學校紀委全程監督。
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監督舉報電話:010-58908070。
校紀委辦監察處專用監督舉報電話:010-58909069。
各招生學院聯系方式:點擊查看
十四、如果上級部門出臺新的政策,我校將作相應調整并及時公布。
十五、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歸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所有。
附件【附件1:誠信復試承諾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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