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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簡章
一、學院簡介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起源于1953年9月成立的中原大學政法學院,至今已有60余年的辦學歷史。1953年4月,以中原大學政法學院為基礎,合并中山大學、廣西大學、湖南大學的政法系科,成立中南政法學院。1958年10月,中南政法學院與中南財經學院、中南政法干校、武漢大學法律系合并成立湖北大學,上述政法類院、校、系組成湖北大學的法律系;至1977年演變為湖北財經學院法律系,并于當年招收恢復高考制度后的首批法律專業本科生。1984年12月,以湖北財經學院法律系為基礎,中南政法學院正式恢復。2000年5月,中南財經大學、中南政法學院合并組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并以原中南政法學院的主體和原中南財大法律系組成法學院。
學院教學與科研機構完善:下設理論法學系、憲法與行政法學系、訴訟法學系、民商法學系、經濟法學系、國際法學系,國際經濟法學系及一個實踐教學中心,設有國家重點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知識產權研究中心、法學研究中心、湖北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及司法考試研究與培訓中心。此外,學院成立了法律史研究所、憲政理論研究所、民商法典研究所、知識產權法研究所、經濟法研究所、歐洲法與比較法研究所、軍事法研究所、環境資源法研究所、人權研究所、侵權行為法研究所等20個科研機構。取得了博士、碩士、學士及第二學士學位授予權和接受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的學位授予權。
學院現有本科生近3000人,博士生近150人,碩士生近1100人;法學專任教師192人,教授57人,其中博士生導師39人,碩士生導師125人。近年來,涌現出了一大批在國內法學界有相當學術影響的優秀中青年學者。
學院在學科建設方面已取得一系列歷史性重大突破:現擁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在民商法學、法制史和憲法與行政法學等九個二級學科均有博士學位授予權;同時也擁有法學一級學科碩士點,擁有法學理論、法律史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訴訟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等8個碩士點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權,30多個研究方向。擁有國家級重點學科——民商法重點學科;在已擁有憲法與行政法學、法律史、經濟法學等多個部省級重點學科的前提下,2008年,法學學科又整體獲得湖北省一級重點學科殊榮,與此同時,民商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分別獲得湖北省優勢學科和特色學科稱號;此外,法學學科在全國“211工程”院校三期重點項目的申報上以全優的成績獲得廣泛認同。
學院在教師隊伍建設和人才培養方面也取得長足進步:現擁有知識產權國家級教學團隊;擁有國家級法學實驗中心;擁有四門國家級精品課程,分別是知識產權法學、民商法學、憲法學和國際法學;擁有中國法制史等十余門省級精品課程和校級精品課程;學院形成了科研與教學、理論與實踐、專業教育與素質教育相結合的辦學特色。2000年以來,學院獲得科研成果獎近2600余項;培養碩士研究生千余人;授予學士學位17000余人。
學院在國內外的學術交流與合作渠道暢通:在國外分別與美、德、意等10多個國家的法律院校和研究機構建立了交流與合作關系;在國內,與港、澳、臺及內地各法律院校和研究機構保持著密切的聯系,進行了廣泛的學術交流與合作,多次主辦、承辦和協辦全國性的學術會議。
二、招生計劃
2015年各專業擬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計劃如下:
專業名稱 擬接收人數
法學理論:1人
法律史:1人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1人
民商法學:25人
訴訟法學:4人
經濟法學:16人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3人
國際法學:6人
合計:60人
三、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優良,在校期間沒有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獲得本科就讀學校的推免生資格。
3.刻苦學習,勤于思考,有創新意識和科研潛力,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本專業前列。
4.有較強的獨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條件下優先:
(1)2014年法學院文瀾夏令營優秀營員;
(2)公開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或公開出版學術專著;
(3)參加社會實踐并寫出具有重要價值的調查報告;
(4)參加專業領域全國學術活動并獲獎;
(5)作為學校優秀學生派出國外、境外知名大學學習1年以上。
四、申請、復試、錄取程序
1.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填報專業志愿并提交相關材料
獲得推免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請閱讀學院的《接收推免生簡章》(含招生計劃、招生院系聯系方式等)和《推免招生專業目錄》,符合條件者,盡早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專業志愿
2.學院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發出復試通知
學院按照《接收推免生簡章》的復試條件審查考生報名材料,報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提供的材料為準,復試前不再接收其他電子郵件或紙質材料。根據全國推免工作安排,9月26日后獲得推免資格的應屆本科生將開始在“推免服務系統”中選填志愿。為方便各位同學訂票和及時安排行程,請有意選擇推免為我校研究生的同學盡量在10月1日前填報好志愿,以方便我們發出復試通知,法學院會在10月1日前公布第一批參加復試推免生的名單。10月5日尚未填報“推免服務系統”的考生,我院將不會向其發出復試通知。
所有復試名單均會在我院網站公布,請及時關注法學院網站。
3.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復試
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24小時內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是否同意復試。同意復試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信息為準。若考生收到學院復試通知后24小時內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復試,學院可撤銷該生復試通知。
4.學院在院系網站主頁公示確認復試考生名單及復試細則
復試時間定在10月9日-10月10日。報到時間為10月9日上午8點至11點(如不能按時到達請提前電話告知),報到地點:文治樓509。筆試時間:10月9日下午2:00開始。面試時間:10月10日上午8:30開始。
筆試內容為:法理學和憲法學,滿分100分。
5.考生參加復試
同意參加復試的考生。面試報到時,考生須提供如下紙質材料:
(1)交驗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交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頁紙上)1份;
(2)歷年學習成績單原件(須加蓋本科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1份;
(3)獲獎證書復印件各1份;
(4)國家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或TOEFL、GRE成績等體現自身英語水平的證明各1份;
(5)能體現自身學術水平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科研成果等復印各件1份。
以上書面材料均采用A4紙大小裝訂(成績單可按所在學校格式),由申請者在復試報到時提交,無須郵寄。一經收到,恕不退還。
復試突出對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復試形式包括筆試和面試等,其中筆試總成績為100分,面試總成績為100,申請者以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之和排序。
6.學院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發出待錄取通知
學院匯總復試情況,報學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組審核通過后,在規定的復試時間結束三天內,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向考生發出待錄取通知。
7.考生通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待錄取
考生收到學院待錄取通知后24小時內,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確認同意待錄取。逾期未確認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學院撤銷該生待錄取通知。
需特別注意:每位推免生只能接收1個志愿單位的“待錄取”通知。推免生雖然可以接收多個志愿單位或專業的復試通知,也可以參加多個志愿單位的復試,但在“推免服務系統”中只能接收1個志愿單位的“待錄取”通知。已完成待錄取(即在“推免服務系統”已接收志愿單位的待錄取通知)的推免生,若欲接收其它志愿單位的待錄取通知,須與已接收單位聯系協商取消待錄取資格。
8.網上公示擬錄取名單
按期確認待錄取的考生,視為同意將我校作為其唯一錄取學校,進入擬錄取環節。學院匯總同意待錄取的考生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9.錄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進行其他相關錄檢工作。擬錄取推免生無須參加明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通知書將于明年6月寄(發)。
五、學費及獎助體系
1.除有單獨說明的之外,碩士研究生(包括學術型和專業學位)按學年收取學費,標準為8000元/生.年。實際標準以湖北省物價局的批復為準。
2.學校研究生獎助體系包括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和碩士新生獎學金,繼續實行研究生科研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專項獎學金、“三助”助學金和特困補助等。研究生獎助體系的獎助對象為取得學校學籍、基本學制年限內、檔案和工資關系轉入學校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職和委托培養等類別除外。
3.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2萬元/生•年,獎勵比例約5%。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學制年限內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個月計發。
4.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為一、二、三等獎,其中:一等獎12000元/生•年(占30%),二等獎8000元/生•年(占40%),三等獎4000元/生•年(占20%),實行動態管理。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原則上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學資格的研究生,恢復入學的第一學年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學資格的研究生,恢復入學的第一學年按錄取當年評定的學業獎學金等級享受獎學金。
5.碩士新生獎學金評選對象為當年錄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初試成績總分在所報考學位類型及學科門類排名前10%的新生,獎勵標準為3000元/生。
6.研究生科研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設一等獎20名,其中碩士研究生10名,獎勵標準為5000元/生;二等獎40名,其中碩士研究生20名,獎勵標準為3000元/生;設特等獎10名,其中碩士研究生5名,從一等獎獲獎人選中產生,獎勵標準為3000元/生,同時授予“研究生十大科研新星”稱號。
7.綜合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包括優秀研究生標兵,獎勵比例為2%,獎勵標準為1500元/生;優秀研究生,獎勵比例為10%,獎勵標準為1000元/生。單項獎學金包括課程學習獎、道德風尚獎、社會實踐獎、社會工作獎等,獎勵比例為8%,獎勵標準為300元/生。
8.“三助”助學金用于資助研究生從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個月計發。
9.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按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10.研究生個人發生重大疾病、個人財產重大損失、家庭主要成員重大變故和家庭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等,學校可資助研究生臨時特殊困難補助。
六、咨詢渠道
1.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電話:027-88386706
網站:http://yzb.znufe.edu.cn
郵箱:yjszsb@znufe.edu.cn
2.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院研究生辦公室
電話:027-88386659
QQ群:(85193875)申請添加時請注明“本科院校+姓名”,未注明者將不通過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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