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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力度,提高研究生培養質量,根據《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學〔2006〕1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免試,是指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必經過全國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直接進入復試;本辦法所稱推薦,是指普通高校按規定對本校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進行遴選,確認其免初試資格并向本校或其他研究生招生單位推薦;本辦法所稱接收,是指研究生招生單位對具有免初試資格的考生進行的復試和錄取。
一、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長為組長的接收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各接收學院(含研究院、中心,下同)院長和研究生院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長組成。同時各學院成立由院長擔任組長的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組,選派學術水平高、工作作風嚴謹、公正廉潔的教師參加復試選拔工作。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該項工作的日常組織管理。
二、接收專業及人數
接收推免生按照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含普通計劃、支教團計劃)和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僅財政學院財政學專業接收2名西藏大學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推免生),按照培養類型分為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專項專用,不得挪用到其他計劃中使用。
除經濟思想史、經濟史、人口、資源與環境經濟學、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審計、軟件工程專業外,我校2015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內所有專業均接收推免生,各學院接收推免生總人數詳見表一。
金融學院接收外校推免生和中國財政發展協同創新中心接收本校及外校推免生均以舉辦夏令營方式選拔,報名和復試已于2014年5-7月完成。申請條件、選拔程序和錄取原則均在校園網公布。
會計學院會計學專業所接收的學術型推免生繼續實行“本科推免—碩博連讀”培養計劃,具體辦法可在研究生院網站、會計學院網站(http://soa.cufe.edu.cn)查閱。
表一:2015年接收推免生信息表
院系(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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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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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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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學院(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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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學(0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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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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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藏大學骨干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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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02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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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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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院(002)
(外校生源已通過“夏令營”方式選拔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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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0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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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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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程(0202Z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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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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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02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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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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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院(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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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學(1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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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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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1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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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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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學院(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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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公司管理(0202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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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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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管理(1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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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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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經濟及管理(1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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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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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管理(1202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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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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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1202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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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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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院(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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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經濟學(0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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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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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經濟學(0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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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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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經濟(0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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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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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經濟學(02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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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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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經濟學(0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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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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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經濟學(0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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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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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經濟學(0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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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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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學院(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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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經濟學(0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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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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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信息系統(1201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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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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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1202Z3)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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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學院(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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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學與行政法學(030103)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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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學(030104)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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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學(030105)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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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法學(030106)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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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法學(030107)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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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學(030109)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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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務法(0301Z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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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非法學)(03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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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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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學)(035102)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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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與傳媒學院(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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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學(010104)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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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經濟學(0202Z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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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學(05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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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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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言文字學(0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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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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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文學(050105)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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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學與工程學院(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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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學(0202Z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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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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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學與工程(1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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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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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經濟與管理(1201Z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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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與項目管理(1201Z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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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學院(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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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學(0202Z4)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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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算學(0202Z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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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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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025500)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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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12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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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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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理學院(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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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12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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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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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經濟與管理(120403)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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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規劃與管理(1204Z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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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發展學院(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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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學(03030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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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學(030302)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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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心理學(0303Z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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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心理(04540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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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學院(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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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主義理論(030500)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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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學院(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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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學(0202Z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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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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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0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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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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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經濟與管理學院(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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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經濟學(0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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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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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研究院(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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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經濟學(02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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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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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經濟與管理研究院(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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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經濟(020210)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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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與管理研究院(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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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經濟學(02020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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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020204)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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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經濟學(020205)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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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學(020206)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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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金融發展研究院(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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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02020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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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共財政與政策研究院(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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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經濟學(02020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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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學(02020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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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本與勞動經濟研究中心(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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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經濟學(020207)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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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經濟與貿易學院(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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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貿易學(020206)
|
4
|
國際商務(025400)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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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語學院(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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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050108)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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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與數學學院(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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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經濟學(020209)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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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統計(0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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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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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統計(0714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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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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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理統計(0714Z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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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統計與風險管理(0714Z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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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統計(0714Z4)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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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財政發展協同創新中心(030)
(所有生源已通過“夏令營”方式選拔完成)
|
財政學(020203)
|
15
|
三、報考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二)誠實守信,學風端正,未受過任何處分,無任何考試作弊、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及其他違法違紀記錄,對學術研究或科學實踐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
(三)推免生須為招生當年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和本科三年提前畢業的學生),且獲得推免資格。
(四)推免生本科所學專業原則上與報考推免專業相同或相近。本科所學專業為數學或統計學相關專業的推免生可報考我校經濟類、管理類專業。報考攻讀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推免生本科學習專業必須為非法學專業;報考攻讀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推免生本科學習專業必須為法學專業。
四、選拔程序
(一)網上注冊和報名
9月26日起,推免生可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注冊。
9月28日至10月7日下午2:00,推免生登陸“推免服務系統”進行報名,選擇我校相關專業。逾期報名無效。我校支教團計劃推免生僅可選擇報考本校。我校金融學院已通過夏令營完成外校推免生考核,因此未參加夏令營的外校推免生請勿報考;中國財政發展協同創新中心已通過夏令營完成所有推免生考核,因此未參加夏令營的推免生請勿報考。
(二)復試資格認定
10月9日-10日,學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組組織推免生復試資格認定,提出復試名單,報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將在“推免服務系統”和研究生院網站公布取得我校復試資格的推免生名單。
(三)復試
10月13日-16日,學院組織推免生復試。復試由筆試和面試組成,滿分均為100分。復試方案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公布。支教團計劃推免生復試由我校團委牽頭復試,復試方案由團委進行公布。
(四)體檢
10月14日和15日我校校醫院組織推免生復試體檢,具體時間詳見復試安排。
五、錄取程序、原則及要求
(一)10月17-20日,招生學院開展推免生錄取工作。錄取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寧缺勿濫的原則,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礎上,加強對考生創新精神和能力、專業興趣和素養等方面的考查,根據考生的復試總成績,結合申請材料,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筆試、面試中任何一項成績不及格或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體檢不合要求者,不予錄取。招生學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組依照以上原則,在推免生招生計劃內,確定擬錄取名單,報研究生院。
(二)10月21日研究生院將擬錄取名單在研究生院網站統一公示。擬錄取推免生按照確認期限要求在推免生服務系統上進行擬錄取確認,如未按照要求進行擬錄取確認,則取消擬錄取資格。擬錄取名單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如無爭議,即確定錄取。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1.申請人提供的材料與事實不符,存在舞弊現象的;
2.申請人在本科第四學年學習期間有不及格科目的或有補考及格科目的;
3.在畢業時未獲得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證書的;
4.畢業論文成績在“良”以下(不含良)的;
5.患有嚴重疾病隱瞞不報的;
6.發生影響錄取的其他事項。
六、其他事項
(一)推免生報名成功后,務必及時關注“推免服務系統”,查詢我校發出的復試通知,并關注中央財經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的相關通知,按照要求參加復試。
(二)推免生擬錄取后須保持推免服務系統注冊的手機號暢通。如有變更,須及時聯系我校。如因關機、停機而延誤接收通知,最終造成無法錄取或無法入學,責任自負。
(三)學校在調檔政審后,統一寄發錄取通知書,寄發時間約為2015年6月份。
七、學費及獎助體系
(一)從2014年起,所有納入國家計劃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繳納學費,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學費為8000元/年,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學費參照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根據學校相關管理規定,超過基本修業年限的延期畢業研究生須按照學校規定繳納學費,不參加獎學金評定。延期畢業期間學校原則上不安排住宿。
(二)我校自2014年9月起實行新的獎助辦法。學校研究生獎助體系由研究生獎學金、學校研究生科研獎勵計劃、研究生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校研究生特殊困難補助與入學“綠色通道”、學校教育基金會獎助基金共六部分組成。
(三)研究生獎學金包含國家獎學金和學業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學習成績特別優秀、科學研究成果顯著、社會公益活動表現突出的全日制(全脫產學習)研究生,獎勵額度為碩士研究生2萬元/生/年。學業獎學金由新生學業獎和二年級及以上研究生學業獎組成。碩士新生學業獎一等獎學金用于獎勵碩士階段的碩博連讀生(含本科推免-碩博連讀),獎勵金額為1.2萬元/生/年;二等獎學金用于獎勵推免生和入學考試總成績在一志愿報考學院及報考專業內排名前50%的研究生,獎勵金額為0.8萬元/生/年。二年級及以上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分為兩檔:一等獎學金獎勵比例為30%,獎勵金額為1.2萬元/生/年;二等獎學金獎勵比例為50%,獎勵金額為0.8萬元/生/年。
(四)學校研究生科研獎勵計劃包括研究生科研創新基金、優秀研究生學位論文獎勵、研究生訪學(國內外)研究資助計劃、研究生學術交流(國內外)資助計劃等。
(五)研究生助學金包含國家助學金和學校助學金。國家助學金資助對象為具有中國國籍且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資助標準為碩士研究生0.6萬元/生/年。同時,學校設立研究生“三助”即“助教、助管、助研”崗位助學金,用于資助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參加“三助”崗位工作的全日制研究生(全脫產學習)。
(六)對于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研究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七)學校校友捐資設立了學校教育基金會獎助基金,用于獎勵成績優異、表現突出的研究生,具體獎助項目和評審辦法由教育基金會統一制定、頒布并組織實施。
八、監督和公示
(一)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對于違規招生行為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二)接收推免生工作過程由學校紀委、監察審計處和北京教育考試院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學校紀委、監察審計處監督電話為:010-62288223。北京教育考試院監督電話:010-82837216。
(三)我校接收推免生報名流程、復試方案、復試成績、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http://gs.cufe.edu.cn)中公布,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為:010-62288344,傳真為:010-62288895。
九、本辦法由中央財經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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