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專業(yè)領域簡介
太原理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分別在管理學、經濟學領域的管理科學與工程,企業(yè)管理學,技術經濟及管理,會計學專業(yè),統(tǒng)計學專業(yè)接收2015年免試推薦攻讀學術型學位研究生,在工業(yè)工程和專業(yè)會計學(MPAcc)接收免試推薦專業(yè)型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二、接收專業(yè)領域和人數
014經濟管理學院31人
027000統(tǒng)計學2人
085236工業(yè)工程8人
120100管理科學與工程6人
120201會計學6人
120202企業(yè)管理6人
120104技術經濟及管理2人
三、申請條件
1)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畢業(yè)生。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guī)定的體檢標準。
4)CET4成績426(含426)以上;
5)三年學習成績不得有不及格情況;
6)三年所在學校專業(yè)排名在前10%以內;
7)會計學專業(yè)只接收本科專業(yè)是會計學、財務管理和審計學專業(yè)學生。
四、接收程序
1)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在校研究生院網站發(fā)布接收辦法后即根據報名情況開始進行接收工作。
2)推免生將《接收推免生申請材料》的電子版(必須是單個文件,文件名為學生姓名)發(fā)送到學院E-Mail并和學院聯(lián)系確定復試資格、復試時間和復試地點。
3)推免生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網--推免服務系統(tǒng)”填報志愿信息并回復同意參加復試。
4)學院復試合格后,學院和推免生確定擬錄取專業(yè),并上報研究生院,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網--推免服務系統(tǒng)”發(fā)送擬錄取通知,推免生須回復同意擬錄取完成錄取流程。
5)全部參加復試的推免生還需通過“推免服務系統(tǒng)”注冊和填報志愿,否則視為放棄錄取資格。
6)接收推免生復試錄取截止時間為10月23日,學院依據推免生向學院提交申請的時間確定復試錄取名單,額滿為止。
五、復試
復試采用面試方式進行,學院接收推免生第一次復試安排:
時間:2014年9月30日8:30
地點:太原理工大學迎西校區(qū)經濟管理學院三層大會議室
再次復試安排學院以電話方式通知申請人。
六、申請人提交材料
申請者在復試前將以下材料發(fā)送到學院郵箱,復試時攜帶原件和復印件,原件交學院驗證,所有復印件統(tǒng)一用A4紙張復印并留存學院備案。申請人必須保證全部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如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院將取消申請人的復試資格。所有申請者的材料一律不退還。須提交的接收推免生申請材料(模板可通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網下載)如下:
(1)太原理工大學接收推免生申請表
(2)本科成績單(加蓋學生所在學校教務處公章)
(3)國家英語四級考試合格證書(或成績證明)
(4)各類獲獎證書、學術論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
七、錄取
1、各專業(yè)領域按照公布的學科(專業(yè))及擬接收推免生人數進行錄取。
2、各學科(專業(yè))按照復試成績高低,擇優(yōu)錄取。
3、我校對錄取的推免生在推免生服務系統(tǒng)中發(fā)待錄取通知,收到我校待錄取通知的推免生需要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推免生服務系統(tǒng)中盡快回復“同意待錄取”,否則視為放棄待錄取資格。
八、其它
1、凡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在入校后的第一學年享受“優(yōu)秀生源獎學金”待遇,最高可達8000元/年,且同時可申請其它獎學金和助學金。詳見《太原理工大學獎助學金體系實施辦法》。
2、申請人在推薦免試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行為,我校不予錄取。
3、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畢業(yè)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4、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學院聯(lián)系人:劉霄燕
電話:6014517
E-Mail:tyutjg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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