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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我校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學、規范、公平、安全實施,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在本學科領域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的德才兼備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學習方式與就業方式
(一)博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國家研究生招生規定,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者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具有實施研究生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機構錄取,在基本修業年限或者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二)博士研究生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
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須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我校普通計劃全日制專業只招收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普通計劃非全日制專業只招收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部分國家規定的專項計劃招收全日制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
三、招生方式
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為本科直博、碩博連讀和“申請-考核”制。
本科直博是指從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中選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碩博連讀是指從我校在讀碩士研究生中擇優選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申請-考核”制是指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提交申請材料,各招生單位在材料審核的基礎上,對通過材料審核的考生進行考核錄取的招生方式。
四、報考條件
(一)以“申請-考核”制方式報考博士研究生必須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應屆碩士畢業生(學歷教育研究生,須在2025年9月1日前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
(2)碩士研究生畢業或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
(3)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人員。我校部分專業允許具有較好工程技術理論基礎和較強工程實踐能力的同等學力人員報考,須符合以下條件:
2019年9月1日前獲得學士學位;近五年主持或作為技術骨干參與重大、重點工程技術研發項目,取得顯著應用成果或近五年取得創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學術論文、成果已轉化的專利、企業(行業)標準、科技獎勵等,以上成果須與報考專業領域相關。
4.持國(境)外學歷或學位證書者,須在博士錄取當年入學(2025年9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有兩名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6.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招生體檢標準》的要求。
在上述各項條件基礎上,各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學科專業特點、人才培養要求、團隊招生需求等情況,制定本單位或相關專業的其他報考條件或要求。考生報考前應仔細查看招生專業目錄和校內各招生單位發布的實施細則。
(二)碩博連讀報名條件詳見各招生單位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工作實施細則。
(三)本科直博招生要求詳見相關通知。
五、報名流程
(一)網上報名
1.考生登錄“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平臺”(網址:http://gradadmission.ouc.edu.cn:82/)進行報名。
2.報名時間:2025年1月24日至3月7日,若招生單位需要,可開通二次報名。具體報名時間由各招生單位確定,請關注“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各招生單位網站相關通知。
3.報名費220元/人(碩博連讀考生無需繳費),請考生繳費前慎重考慮,報名費繳納后一律不辦理退費,未繳費者將視為報名不成功。
4.考生在報名前,應當咨詢招生單位或導師招生名額情況。
5.報名系統使用說明及相關表格于報名期間在系統內下載。考生提交報名信息后若資料無誤,請勿隨意點擊“申請解鎖”,以免報名不成功。
(二)上傳材料
1.由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兩名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的專家推薦書(系統內下載模板)。
2.有效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3.“申請-考核”制提交:碩士及本科學位證書、畢業證書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碩士報名時須提交預計畢業證明、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并須于入學時提交碩士學位證書、畢業證書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獲國外學位者提交《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碩博連讀提交:本科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掃描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若學位證編號無法獲取先填寫六個0。
4.碩士及本科期間課程成績單(由考生所在學校教學管理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外語水平考試成績證明。
5.已發表的學術論文和獲獎證書,以及其他可以證明申請人創新能力或學術水平的材料。
6.碩士學位論文(含評議書;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交碩士學位論文開題報告、摘要及目錄)。
7.個人陳述書(3000字左右)。內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現、學習及學術研究經歷、原創性研究成果、攻讀博士生期間的科研計劃等。
8.單位推薦信(僅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考生提供)。
9.近五年主持或作為技術骨干參與重大、重點工程技術研發項目證明材料;或近五年取得創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學術論文、成果已轉化的專利、企業(行業)標準、科技獎勵等(僅同等學力考生提供)。
10.招生單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和其他報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實報考材料。因不符合報考條件、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六、材料審核
招生單位按照“申請-考核”制招生工作實施細則,對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并公布通過審查的考生名單。
七、資格審查
學校將根據教育部規定,對考生上傳材料的原件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終止其申請程序。考生的學位、學歷、學籍信息存疑的,考生應當在學校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八、綜合考核
1.綜合考核包括業務考核、外國語考核、綜合素質考核等,具體方案見招生單位的“申請-考核”制招生工作實施細則或碩博連讀研究生選拔工作實施細則。
2.綜合考核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具體計算方法由招生單位制定,考核成績由招生單位對外公示,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3.同等學力考生須進行思想政治理論和2門碩士主干課程考試,加試成績不計入錄取總成績,但任一加試科目成績不合格(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九、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體檢
體檢具體安排將另行通知。體檢標準詳見《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招生體檢標準》。
十一、錄取
1.學校將根據招生計劃,綜合考生報名材料審查和評價結果、考生的外語水平和綜合考核成績,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身心健康情況等做出綜合判斷,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須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將其人事檔案及組織關系轉入學校,進行全脫產學習,否則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入學資格。
3.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4.考生因報考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綜合考核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5.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綜合考核、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不予綜合考核、錄取。
6.學校統一將所有擬錄取考生信息上報并進行錄取檢查。錄取檢查合格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7.新生應當按時報到,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畢業生入學時(2025年9月1日前)未取得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8.新生報到后,學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十二、基本修業年限和學費
1.本科直博基本修業年限為5年,其他博士生基本修業年限為4年。
2.全日制學術學位博士生學費標準為10000元/年/生,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學費標準為16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學費標準為132000元/全程/生(可分年繳納)。“國家工程碩博士專項計劃(博士)”學費標準為12000元/年。
十三、獎助體系
獎助體系詳見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院網站(網址:http://grad.ouc.edu.cn/13070/list.htm),如有變動,以最新通知為準。
十四、違規處理
1.對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2.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十五、其他
1.學校將根據國家下達招生計劃、生源狀況、學科發展等情況對各專業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2.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享受獎、助學金,不統一安排住宿,其戶口、人事檔案不轉入學校。
3.我校2025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中在職考生不得報考全日制專業(南疆高校教師專項除外)。
4.各專項計劃考生的報考與錄取工作按照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
5.中國海洋大學三亞海洋研究院招生計劃錄取的考生,培養地點在三亞海洋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亞市)。
6.未來海洋學院單獨下達招生計劃。
7.我校部分院系及導師團隊可招收“嶗山實驗室聯合培養”專項博士研究生,具體詳見后續發布的嶗山實驗室專項招生通知。
8.為保障招生計劃落實以及維護招生的嚴肅性,如放棄擬錄取資格請在擬錄取名單公示結束前提出,公示期結束后提出放棄擬錄取資格不予受理。
9.本章程未盡事宜或與上級最新政策不一致處,以最新政策為準。
10.本章程由中國海洋大學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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