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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等多方面均衡發展,在本學科領域內具備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知識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開展科學研究能力,在科學或專門技術領域作出創新性成果的高級專門人才。
二、招生專業與招生計劃
學位類型 |
招生專業 |
學習方式 |
學術學位 |
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土木工程 |
全日制 |
專業學位 |
資源與環境、風景園林 |
全日制 |
2025年博士研究生(以下簡稱博士生)各專業擬招生人數詳見《桂林理工大學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附件1),實際招生人數待教育部下達本年度招生計劃后,綜合考生報考情況和考核情況作適當調整。
三、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碩博連讀、申請-考核制。
(一)碩博連讀是指從我校已完成規定課程學習,遴選成績優秀且具有培養潛力的在學碩士生直接攻讀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二)申請-考核制是指符合申請條件的人員提交申請材料,經過初審和綜合能力考核擇優錄取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碩博連讀只招收非定向博士生,申請-考核制可招收定向、非定向博士生。定向博士生是指在錄取前與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畢業后回原單位定向就業。非定向就業博士生入學前須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全脫產學習,畢業時采取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就業。考生因報名問題與所在單位或定向、委托培養單位產生糾紛而造成的后果,責任由考生承擔。
四、學制、學習年限與學費
根據《桂林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桂理工研〔2021〕2號),我校博士生學制為3年;博士生最長學習年限為6年(含休學和休學創業),碩博連讀生從取得博士學籍算起。若學校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有變動,按最新文件執行。
學術學位博士生學費為10000元/生·學年,專業學位博士生學費為16000元/生·學年。具體收費標準以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核定和備案為準。
五、報名條件
按照《桂林理工大學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桂理工研〔2025〕1號)(以下簡稱博士招生管理辦法)執行。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文件為準。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學術誠信,無學術不端行為。
3.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較強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符合報考專業要求,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學校招生規定。
4.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專家)的書面推薦。
5.須經報考的博士生導師同意。
6.現為定向培養的應屆畢業碩士生、擬報考定向培養的考生、原為定向培養的碩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務年限內的在職人員考生,須征得定向培養單位或服務單位同意。
7.英語水平須符合以下任意一項:
(1)全國大學英語四級(CET-4)考試成績≥425分;
(2)以第一作者(或碩士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在學術期刊公開發表與專業相關的英文論文1篇及以上;
(3)對于科研能力特別突出的,招生學院對其能力綜合評價后,報請研究生院批準可適當放寬英語條件。
(二)以碩博連讀方式報考博士生的條件:
1.我校已完成規定課程學習和考核的在學全日制二年級和三年級碩士研究生,學習成績優秀,沒有《桂林理工大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規定的校級紀律處分記錄,報考博士專業須與在讀碩士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
2.原則上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
3.須獲得博士招生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附件2)的第一至五類學術成果中至少一項。
4.須經本人碩士導師推薦。
5.超過規定學制年限仍未畢業的不得報考。
6.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
(三)以申請-考核方式報考博士生的條件:
1.學歷或學位須符合以下任意一項:
(1)碩士生畢業或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
(2)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
(3)國(境)外院校取得碩士學位者,須在入學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以同等學力身份只能報考專業學位博士生。同等學力是指獲得碩士研究生同等學力;或獲得學士學位6年(含)以上(從獲得學士學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學之日),在博士招生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第一至八類學術成果中,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至少滿足一項,未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至少滿足兩項。
2.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經5位專家推薦、學院認為特別優秀的可放寬至45周歲。報考專業學位定向博士生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
3.報考學術學位博士生,須獲得博士招生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第一至八類學術成果中至少兩項。
4.報考專業學位博士生,非定向考生須獲得博士招生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第一至八類學術成果中至少一項,定向考生還須滿足第十二條第九類的條件。
六、報名程序
(一)網上報名(1月23日-3月7日)
1.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博士網報”進行網上報名,按要求據實填寫本人報考信息,逾期不能補報。考生個人信息及報考信息在未提交前可自行修改,提交后不可更改。
2.網報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二)網上交費(1月23日-3月7日)
我校報名費實行網上繳費,考生務必于網上報名期間繳納報名費,逾期不得補交,未支付報名費者報名無效。根據桂價費函〔2012〕568號規定,非同等學力考生報名費120元,同等學力考生報名費240元。跨學科專業報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試,由招生學院自主確定,如需加試,報名費為240元。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錯誤繳費或繳費后不參加考核,費用不予退還。
(三)網上確認(3月7日前)
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及繳納報名費后,需要在2025年3月7日前完成網上確認,完成報名費繳納及網上確認方視為報名成功,否則不予安排考核。
七、報名材料提交及審核程序
(一)材料提交(考生所有申請材料不再退還,請自行留存備份,申請材料以紙質版材料提交為準,參考網上報名系統上傳的材料)
碩博連讀考生將如下材料按羅列順序整理遞交至各招生學院進行資格審查(2025年3月7日前提交)。
1.《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網報成功后系統生成打印一式兩份,在“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意見”欄,考生碩士所在學院及碩士導師均需填寫意見(需注明報考類別“定向就業”或“非定向就業”)后加蓋學院公章;
2.《思想政治素質考核表》:模板于報名網站下載,按要求填寫并蓋章;
3.《專家推薦表》:2份,模板于報名網站下載,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兩位教授級專家推薦,并加蓋專家所在單位公章;校內專家則加蓋專家所在部門公章,未加蓋公章的推薦書無效;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A4紙同一面,要求清晰;
5.《碩士課程學習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成績管理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6.英語水平證明復印件;
7.論文、科研項目、科技成果獎及發明專利等學術成果或其他成果:復印件、請自行分類注明;
8.如申請者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須經原定向單位同意。
申請考核制考生將如下材料按羅列順序整理后寄(送)至各招生學院進行資格審查。郵寄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7日,以當地郵戳為準。請注明“2025年博士研究生報名材料”。
1.《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網報成功后系統生成打印一式兩份,由考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意見(需注明報考類別“定向就業”或“非定向就業”)后加蓋公章;
2.《思想政治素質考核表》:模板于報名網站下載,按要求填寫并蓋章;
3.《專家推薦表》:2份,模板于報名網站下載,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兩位教授級專家推薦,并加蓋專家所在單位公章;校內專家則加蓋專家所在部門公章,未加蓋公章的推薦書無效;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A4紙同一面,要求清晰;
5.本科畢業證/學位證、碩士畢業證/學位證及本科和碩士階段學歷對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獲得境外學歷學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部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供完整注冊的學生證復印件以及《教育部學籍電子注冊備案表》(復印件),材料原件后續審核;
6.《碩士課程學習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成績管理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7.《碩士論文評審意見及答辯委員會決議書》復印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8.英語水平證明復印件;
9.論文、科研項目、科技成果獎、發明專利及學術專著或譯著等學術成果或其他成果:復印件、請自行分類注明。
(二)審核程序
1. 1月25日前,學院將本專業2025年博士招生工作小組名單、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交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審核,審核通過后將實施細則在學院網站上公布。
2. 3月20日前,學院組織專家審核認定考生報名申請材料,在學院網站公布進入考核的考生名單,并將名單和考生《博士學位研究生網上報名信息簡表》(一份)交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
3. 3月27日前,學院根據相關文件規定組織考核選拔(思想政治素質考核不通過、加試成績不及格、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將本專業“2025年碩博連讀、申請-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擬錄取名單”提交至研究生院,經學校審議通過后,在研究生院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擬錄取名單。
八、心理測試及體檢
心理測試在考核選拔期間進行,由研究生院、各招生學院組織。體檢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規定執行。考生須在錄取前自行到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療機構或我校校醫院,進行不少于體格檢查表所列項目的體格檢查,并提交體格檢查表至招生學院(體格檢查表有效期1個月)。未按規定和要求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考生須誠信體檢,不得造假或請人代檢,如發現有體檢作假或體檢復查不合格者不予學籍注冊,取消錄取資格。
九、錄取
學校根據各專業各招生方式的招生名額,按照考生考核成績在同一專業相同招生方式的排名,擇優錄取。若考生放棄或被取消擬錄取資格,由同一專業相同招生方式的考生按考核成績排名依次遞補。若無遞補考生,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十、其他
(一)考生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我校招生簡章以及報考條件,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安排考核和錄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考生應對本人報考信息真實性負責,任何環節,無論何時發現弄虛作假或有學術不端行為等違規違紀者,學校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按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三)獎助學金政策: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獎學金具體參評條件以學校相關文件為準,獎助學金政策如有調整,按學校最新文件執行。
(四)培養地點及住宿情況:具體培養地點以實際教學安排為準。我校為正常學制年限內的全日制博士生提供住宿,由學生提出申請,住宿費用自理,收費標準以校財務規定為準。住宿分配、住宿管理等以桂林理工大學后勤服務中心相關管理規定為準。
(五)聯系方式
1.各學院接收報名材料地點及聯系方式:
2.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地址:雁山校區行知樓B602東、屏風校區教八樓8411
通訊地址及郵編:廣西桂林市雁山區雁山街319號桂林理工大學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郵編:541004
辦公電話:0773-8983117(雁山)5891722(屏風)桂老師、余老師
申訴舉報電話:招生管理科:0773-8983117(雁山)、5891722(屏風),校紀委監察:0773-8989709(雁山)、5891506(屏風)
(六)本簡章由桂林理工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若上級部門及學校發布新的文件或通知,以最新文件或通知為準。請關注我校研究生院博士招生(https://yjsy.glut.edu.cn/xwgl/bszs.htm)的最新招生信息。
桂林理工大學研究生院
202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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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2:《桂林理工大學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第十二條.pdf】已下載500次
附件【附件1:桂林理工大學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pdf】已下載532次
以上附件下載網址:https://yjsy.glut.edu.cn/info/1018/42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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