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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4〕4號)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山東省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25〕21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1.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學校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校長,紀委書記、省紀委監委駐校紀檢監察組組長,黨委宣傳部部長擔任,成員由有關部門及各招生學院(研究院、實驗室、中心,以下簡稱學院)主要負責人組成。復試錄取期間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統籌推進復試錄取各項工作;審定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復試考生名單和擬錄取考生名單;監督、檢查全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工作處,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
2.各招生學院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學院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組織管理復試錄取相關工作,對參加復試錄取工作的人員進行法律法規、安全保密、業務知識和操作流程等方面的培訓。組長作為第一責任人,對復試、錄取結果負責。
3.各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在學院領導小組領導下實施復試工作。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且為單數,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由相關專業負責人或者學科帶頭人擔任,成員原則上由本學科導師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專職教師組成。復試小組負責制定本學科專業的復試實施細則和工作流程,具體實施復試考核工作。
二、工作原則及要求
復試錄取工作堅持“嚴格標準、全面考查、綜合評價、科學規范、擇優錄取、公平公正”的原則。強化復試在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嚴把入口質量關。健全監督機制,加強復試錄取全環節全過程監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學。
1.各招生學院選派經驗豐富、公道正派、業務水平高的正式在職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對所有工作人員開展招生政策、工作紀律、安全保密、業務知識和操作流程等方面培訓,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提高工作人員科學規范識才選才的能力。
2.各招生學院要在規定時間內將復試小組成員名單、各專業復試辦法等報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3.加強復試綜合評價考核。以程序規范、科學選拔、提高選拔質量為核心,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復試考核評價機制,提高復試的科學性和有效性,確保人才選拔質量,促進拔尖人才脫穎而出。堅持立德樹人根本標準,牢固樹立“考試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注重對考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注重全面考核,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的考查;綜合運用筆試、面試、實驗、實踐操作等考核手段。落實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分類選拔要求,結合學科專業特點分類設計復試內容,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學術素養、對學科知識掌握與運用情況、科研創新能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專業基礎、實踐能力和職業素養。
4.各專業復試小組當場為每個考生評定成績,寫出評語,復試小組成員獨立評分,并留存完整復試記錄。各招生學院對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包括資格審核、加試、筆試和面試等),音像材料在復試結束后密封,并由復試小組組長、督查員簽字,報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留存。
5.各招生學院要對考生復試結果進行認真審核檢查,確保準確無誤,經學院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與電子版數據一并報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三、復試
(一)復試分數線及復試比例
1.復試分數線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參加我校普通計劃復試的考生,初試總成績和單科成績須達到A類考生分數要求。對“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在報考專業A類考生分數線基礎上,對初試總成績和單科成績均降20分劃定分數線。
2.復試比例
學校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采取差額形式,一志愿進入復試的考生人數不低于各學科專業(方向)招生計劃的150%,調劑志愿復試比例不低于調劑計劃的20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二)復試方式、時間安排及收費
1.復試方式
我校一志愿復試采用線下現場復試方式,調劑復試采用線下現場復試或網上遠程復試方式,同一招生學院同一專業同一批次采用同一種復試方式。調劑復試具體方式詳見招生學院調劑公告。
2.復試時間
一志愿復試于3月下旬進行,調劑志愿復試于4月8日以后進行,具體時間安排通過“聊城大學研究生招生網”(https://yz.lcu.edu.cn)及各招生學院網站提前公布。
3.復試費用
復試收費標準執行《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財政廳關于研究生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批復》(魯發改價格〔2024〕789號)規定,非藝術類復試考生須繳納復試費180元,藝術類考生須繳納復試費240元。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繳納復試費用。除上述費用外,不通過任何方式額外收取其他任何費用,考生要謹防上當受騙。
(三)復試資格審核
復試過程中嚴格落實“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信息、學籍學歷信息、身份證信息、誠信檔案信息比對)等措施,認真審核考生的報名資格和加分資格。加強對學歷(學籍)審核庫中無匹配信息考生的學歷(學籍)審核力度。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資格審核不合格者,不得參加復試。
考生要按時、按要求提交相關資格審核材料,對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經查實,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通過聊城大學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統(https://yzgl.lcu.edu.cn)提交相關材料掃描件,現場復試考生還須攜帶材料紙質原件參加復試。材料清單如下:
1.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1)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打印件
(3)《聊城大學招收攻讀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審核表》
(4)《聊城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誠信承諾書》
2.往屆本科畢業生
(1)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因畢業時間早等無法在線驗證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
(4)《聊城大學招收攻讀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審核表》
(5)《聊城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誠信承諾書》
3.同等學力考生
(1)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專科畢業證或本科結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3)《聊城大學招收攻讀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審核表》
(4)《聊城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誠信承諾書》
4.“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
(1)應(往)屆本科畢業生材料(同上)
(2)入伍前學籍學歷材料
(3)《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復印件
(4)《聊城大學招收攻讀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審核表》
(5)《聊城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誠信承諾書》
5.境外獲得學歷的考生
(1)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聊城大學招收攻讀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審核表》
(4)《聊城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誠信承諾書》
6. 自學考試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1)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自考成績單打印件
(3)《聊城大學招收攻讀碩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審核表》
(4)《聊城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誠信承諾書》
(四)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后3年內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可申請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項目之一,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學生士兵〔即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者。其中,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含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
申請享受初試加分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未按規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項目不累計。
(五)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筆試(技能測試)、外語聽力與口語測試、專業綜合面試等部分。
1.專業筆試(技能測試)。考試科目為《聊城大學2025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的復試科目。考試時間為2小時,分值為100分,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2.外語聽力與口語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理解能力和運用外語知識與技能進行口頭交際的能力,由考生以抽簽方式確定測試題目,時間為每人5至10分鐘,分值為100分,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3.專業綜合面試。專業綜合面試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并對專業外語水平、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協作精神、人文素養等綜合素質全面考查。時間為每人不低于20分鐘,考生明確表示已作答完畢的可提前結束考核。分值為100分,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對符合參加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含高職高專考生、本科結業考生)必須進行加試。加試科目為《聊城大學2025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所列的兩門加試科目。加試方式為筆試,考試時間每門為2小時,每門滿分為100分。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5.思想政治理論筆試。僅限報考公共管理(125200)、工商管理(125100)、旅游管理(125400)、會計(125300)專業學位的考生。考試時間為1.5小時,滿分100分,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6.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各招生學院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學習態度、職業道德、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心理健康情況等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以合格、不合格計。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7.體檢。學校對錄取新生入學后進行體檢,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及弄虛作假者,取消錄取資格。
(六)復試工作具體安排
1.學校結合各專業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劃定各專業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2.學校公布復試方案、復試名單等相關信息,發布復試通知,并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復試系統通知考生,考生要做好復試準備、保持電話暢通。
3.學院領導小組制定本學院復試工作實施方案,復試小組制定本學科專業的復試實施細則和工作流程,報經學校領導小組審核后向考生公布。
4.各招生學院組織各專業復試小組在學院復試方案發布的時間內組織考生進行復試工作,做好資格審核、成績評判、復試記錄、結果報送等工作。
四、調劑
(一)基本要求
1.符合擬調劑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總成績和單科成績須符合原報考專業和擬調劑專業的國家A類地區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原則上擬調劑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可授予不同學科門類學位的專業可跨門類在對應專業所屬一級學科范圍內進行調劑)。
4.初試科目與擬調劑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數學一、二、三之間和英語一、二之間可由高向低調劑,不可由低向高調劑。如,數學一可調劑到數學二、數學二可調劑到數學三,反之不可調。
6.法律(非法學)與其它學科、專業間不可相互調劑;第一志愿報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A類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調入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專業。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A類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報名時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并填報了相關信息,經有關部門審核通過后,調劑階段可按規定申請調劑“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劑至“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若報名時未申請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的,不可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調劑。
8.非全日制專業調劑考生應為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9.對申請同一招生學院同一專業、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將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不得以考生所在單位、行業、地域、學校層次類別等非學業水平標準限定調劑生源范圍。
10.所有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調劑申請均需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中的“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研招網調劑系統”)進行,不接受其他渠道調劑申請。
具體調劑要求詳見后續發布的調劑公告。
(二)調劑程序
1.學校根據一志愿復試錄取情況,于3月28日以后在“研招網調劑系統”和“聊城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發布招生計劃余額信息,有調劑意愿的考生可查詢、填報意向信息。
2.招生學院按照調劑工作要求遴選確定調劑復試考生名單,報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審核、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發放復試通知。
3.調劑考生須在復試通知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研招網調劑系統”中的有關確認操作,考生應保持電話暢通。
4.招生學院組織實施調劑復試,復試內容、復試要求以及調劑考生需提交的材料等,均與該專業的一志愿考生相同。
5.調劑考生復試后,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招生學院報送的復試結果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發送擬錄取通知,調劑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點擊“接受待錄取”進行確認。一經雙方確認,不得取消。
五、錄取
(一)總成績核算方式
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的學科專業總成績計算方式: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5×0.6+復試成績×0.4。復試成績=外語聽力與口語測試成績×0.2+專業筆試(技能測試)成績×0.4+綜合面試成績×0.4。
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的學科專業總成績計算方式: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3×0.6+復試成績×0.4。復試成績=外語聽力與口語測試成績×0.2+專業筆試(技能測試)成績×0.2+政治理論成績×0.2+綜合面試成績×0.4。
(二)總成績排名方式
1.根據招生專業目錄,按專業分配招生計劃的,考試總成績按專業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研究方向分配招生計劃的,考試總成績按研究方向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總成績相同,依次按復試成績、專業筆試(技能測試)、綜合面試成績排名錄取。
2.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名,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按照剩余計劃,同批次復試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不同批次復試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順序錄取。
3.相同學科專業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別排名錄取。
4.若復試合格考生放棄錄取資格,依次按上述排名順序遞補。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單獨排名錄取,同等條件下服役時間長的考生優先錄取。
(三)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學校根據總成績排名方式,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等,從高分到低分依據招生計劃擇優確定分專業擬錄取名單。
六、相關工作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
學校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選派專門人員督查。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度,保證復試錄取工作各環節責任到崗到人,切實維護復試錄取公平、公正。對違反復試有關規定的單位或個人,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紀律處分或取消導師資格和專業招生計劃,直至追究其法律責任。
(二)監督制度
完善復試錄取工作監督檢查機制,落實校領導“包片”負責制度,實行紀檢監察機構立項監督,成立復試工作督查組全程監督,對各招生學院復試組織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加強復試過程監管,及時糾正不規范行為。
學校復試錄取工作監督舉報聯系方式:
電話:0635—8239268
郵箱:yzb@lcu.edu.cn
(三)信息公開制度
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擬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咨詢和申訴渠道等信息,及時在“聊城大學研究生招生網”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接受社會監督。
(四)回避制度
學校領導小組、學院領導小組、專業復試小組、復試工作督查組等復試工作人員,均實行回避制度。專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本學院當次的復試或存在可能影響當次考試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關系的,須回避接觸當次復試的試題(包括副題)、評分參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職工作人員如有近親屬參加本學院當次復試錄取或存在可能影響當次考試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關系的,不得參加當次的復試工作。
(五)復議制度
學院領導小組對本學院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考生如有異議,可在復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學院領導小組須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向考生出具復議結果并報學校領導小組備案。
七、其他工作要求
1.復試的考場規則和考試紀律依照國家關于初試的文件規定和標準執行,考生須嚴格遵守復試紀律。對在復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嚴肅處理。
2.考生的復試學科專業一律按學校公布的信息為準,未經批準,各招生學院不得擅自調整考生的復試或錄取專業。
3.考生本人與其所在工作單位的有關問題,由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如考生本人與其所在單位發生糾紛而導致無法調檔、錄取,責任由考生自負。所有被錄取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其檔案轉至錄取專業所屬學院(具體收件地址于錄取結束后在“聊城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發布)。
4.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新生入學時,學校將對所有新生逐一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對于違反國家招生規定或弄虛作假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報上級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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