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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印發的《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4〕4號)和《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號)文件精神,為確保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學規范,保障復試安全、平穩進行,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工作辦法。各二級學院依據本工作辦法制定本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實施細則,組織開展碩士研究生的招生復試工作。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堅持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人為本、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學。
以自治區黨委書陳剛強調的“實干為要、創新為魂,用業績說話、讓人民評價”的講話精神為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南,加強組織領導,創新思維,集中精力,腳踏實地做好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選拔、寧缺毋濫的原則選拔優秀考生。
(二)堅持復試環節公平、公正、公開,嚴格執行復試程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
(三)堅持統一組織、統籌管理,加強研究生招生及復試錄取工作的監督檢查與復核。
三、組織管理
(一)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招生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對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
(二)研究生院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實施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負責制定相關工作辦法,審核二級學院上報的復試細則、復試結果;復試期間組織復試監督工作組,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三)二級學院是復試工作主體,按要求成立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監督小組,履行復試工作主責和監督主責;組建各專業復試工作小組,選聘有責任心的教師開展復試工作;制定學院碩士研究生復試實施細則,組織開展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
四、一志愿考生復試資格要求
(一)符合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二)成績達到“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B類考生)”以上,并符合我校各學科專業對外公布的考生復試資格分數線和復試要求。
五、復試安排
(一)我校一志愿考生第一批復試,第一批錄取。招生指標錄取不滿的,按相關要求,組織考生進行后續批次復試,直至完成錄取指標。
(二)復試時間。3月22日-23日(考生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
(三)差額復試。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不少于各學科專業已公布招生計劃的120%。具體差額比例由各二級學院根據學科專業實際情況設定并公開。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考生人數組織復試。
(四)復試方式。采用現場復試方式,復試綜合運用筆試、面試等考核方式中的一種或多種,具體由各二級學院確定并向社會公布。
(五)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考生應向二級學院提交滿足復試資格要求的證明材料,包括: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政審表、符合教育部規定的加分項目材料(僅享受加分政策考生)以及資格審查要求中提到的其他相關材料。
此外,各二級學院可根據復試需要,要求考生提供本科期間成績單、科研成果、在校期間榮譽證書、其它能代表個人素質能力的證明材料等相關材料。
考生須確保按時提交材料,且提交材料真實和復試過程誠信。
資格審核由各二級學院組織實施。各二級學院要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格審核考生資格,嚴把復試入口關,嚴防復試“替考”。對不符合規定條件者,不予復試。
資格審查要求:
1.審查考生的身份和資格,嚴格核查考生的初試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等原件以及報考條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并以電子版收存。
2.考生在復試前應提交《廣西財經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政審表》。
3.應屆本科畢業生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本科畢業生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因畢業時間早或其他特殊原因而不能提供在線驗證報告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暫未取得畢業證的自學考試的本科考生(須在2025年9月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須提供證明自考生考生身份的材料:如自考準考證、成績單等。
5.申請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即雙少生)的考生,其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還須核查:
(1)應屆少數民族考生,須同時提交:戶口本(戶主、父母、考生頁)或少數民族戶籍證明;定向就業協議書(適用于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應屆定向考生)。
(2)往屆少數民族考生,須同時提交:戶口本(戶主、父母、考生頁)或少數民族戶籍證明;定向就業協議書(適用于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非應屆定向考生或自愿選擇定向就業的考生);考生工作單位與考生本人簽署的勞動合同;考生工作單位為考生本人繳納社保的證明(至復試當月連續6個月)。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并進入復試的考生,還須核查考生本人的《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7.審查符合教育部相關加分政策(“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國際中文教育志愿者”等)證明材料。
8.審查考生繳納復試費的情況。
9.在讀研究生須提交目前培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10.資格審查應在復試正式開始前完成(至少提前1天),合格的考生方能參加各二級學院組織的復試。提交材料與報名庫信息不符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責任由考生自負。
復試期間,學校將通過研招網報考信息與復試實考考生信息進行比對,確保考生身份真實有效,并留存備查。
符合教育部相關規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達到復試分數線的考生,于復試前聯系二級學院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報學校審核通過后,準予參加復試,可享受初試總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由于考生個人原因不按時提交相關加分、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考生資格審查相關證明材料且不告知二級學院和研究生院,由此影響該生不能復試的,相應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承擔相應不能參加復試、錄取的后果。
(六)復試費用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我區碩士研究生復試收費標準的批復》(桂價費函〔2011〕572號),考生復試費180元/人,同等學力考生另收加試考試費100元/人,須于復試前完成繳費。繳費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予退還。
考生使用微信繳費,具體步驟如下:
1.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廣西財經學院”微信公眾號。
2.選擇【廣財有約】→【學生繳費】,登錄賬號(學號):考生身份證號。
3.登陸成功后選擇【選擇“2025碩士研究生復試費”批次繳費】→【生成訂單】→【微信支付】,扣款成功,返回查看收費記錄。
4.學生繳費后查到對應收費項已到款且銀行卡已被扣款,說明繳費成功,完成繳費后可截圖保存,作為繳費依據。請考生嚴格按照以上方法繳費,否則繳費無效。
(七)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以下方面,具體參見各二級學院細則。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現實表現,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核方式由二級學院自行確定。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招生單位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須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2)會計、審計、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2.專業考核
專業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外語水平、專業基礎能力、科研潛力及綜合素質。對報考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核角度和內容應各有側重,落實分類選拔要求。各二級學院可根據本學院招生學科/專業的實際情況確定專業考核內容、形式及分數權重,并向社會公布。其中:
(1)外語水平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備閱覽外文文獻,了解國際學科學術前沿的外語聽說讀寫能力;
(2)專業基礎能力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專業知識結構的扎實程度、實踐操作技能等;
(3)科研潛力及綜合素質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科研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人文素養以及心理健康等。
注意事項:同等學力考生進入復試的,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復試成績。
復試成績標準分滿分100分,不同考核內容的權重由各二級學院自行確定。
復試結束后,各二級學院通過本學院網站或其他方式及時公示考生成績(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復試專業、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及總成績等)。
(九)考生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權重。
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點。
六、擬錄取原則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考生總成績為錄取成績。考生按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順序確定擬錄取名單。總成績相同的,則擬錄取名單排序以各二級學院公布的復試細則為準。
(三)復試成績標準分60分為合格分數,低于60分的,不予錄取。
(四)對服役期間獲得三等戰功、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二級以上表彰,符合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退役人員,可申請免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試資格的考生,應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報名。我校對申請免初試的考生組織復試,復試合格者即可予以擬錄取。
(五)考慮到會有部分生源流失,各學科/專業可設定若干候補名額。當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或該專業增加招生指標時,從候補擬錄取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錄取。
(六)就業方式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
1.非定向就業:按學校推薦、本人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
2.定向就業:畢業后按定向協議就業。非全日制考生、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屬于定向就業,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書。
定向就業生須于擬錄取前簽訂定向就業協議,未簽訂者不予錄取,各二級學院要及時完成簽訂就業協議書。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定向就業在職生,其人事檔案一律不轉入廣西財經學院,不享受我校獎助學金待遇。
非全日制考生和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讀期間,不得變更和解除定向就業協議;畢業時,考生須回簽訂協議的少數民族地區或定向就業單位工作,不得以各種理由拒絕;其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由學校制作后,轉寄簽訂協議的定向就業單位發放,考生的學籍檔案材料等關系轉寄定向就業單位。
(七)各二級學院要堅持“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在本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根據本學院招生指標、復試細則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在確定擬錄取名單前,全面開展錄取檢查,對報考資格、錄取條件、錄取程序等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上報。
(八)擬錄取考生名單經審核無誤后,將在學校網站統一公示,公示時間為7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九)公示結束后,學校將擬錄取名單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政策審核,并按要求將審核通過的錄取名單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上報平臺的信息為準。
(十)各專業擬錄取人數應嚴格控制在學校下達的招生計劃指標數內,不得超指標。專項計劃包含在本單位的招生總規模以內,專項計劃專項使用,不得挪用。
七、體檢工作
考生體檢工作在擬錄取后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殘疾人教育條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八、紀律要求
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九、考生誠信要求及舞弊處理
復試前考生需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
十、信息公示與公開
(一)我校以“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以及我校網站做為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暨備案平臺。
(二)我校通過研招網信息平臺、學校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考生應密切關注相關通知,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十一、其他事項
(一)我校新增碩士專業的學費標準目前正按規定流程進行備案,最終以當年上級單位核準的費用執行。
(二)我校未授權或委托任何社會機構及個人通過任何途徑發布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信息,或復試培訓工作,也未舉辦任何形式的考試培訓班,請考生謹防上當受騙。
(三)我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四)本通知所涉及內容若與上級文件不符者,以上級文件為準。
十二、聯系、監督方式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嚴格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有異議者可向我校研究生院及學校督查科反映。
(一)研究生院
電話:0771-3834056
郵箱:CYYJ2017@163.com
(二)學校督查科
電話:0771-3823801
(三)各二級學院聯系方式
1.會計與審計學院(會計、審計)
聯系電話:0771-3844053
聯系郵箱:gxcympacc@163.com
網址:https://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kjsj/index.html
2.金融與保險學院(金融、保險)
聯系電話:0771-3385646
聯系郵箱:jrxy@gxufe.edu.cn
網址:https://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jrybxxy/index.html
3.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稅務、公共管理)
聯系電話:0771-3385641
聯系郵箱:gxufeMT@gxufe.edu.cn(稅務)、gxufeMPA@gxufe.edu.cn(公共管理)
網址:https://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czxy/index.html
4.經濟與貿易學院(應用經濟學、數字經濟、國際商務)
聯系電話:0771-3385615
聯系郵箱:jmxy@gxufe.edu.cn
網址:https://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jmxy/index.html
5.商務外國語學院(翻譯、區域國別學)
聯系電話:0771-3841426
聯系郵箱:gxufeswy@126.com
網址:https://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swxy/index.html
6.中國-東盟統計學院(應用統計)
聯系電話:0771-3370523
聯系郵箱:zgdmtjxy@163.com
網址:https://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dmtjxy/index.html
7.工商管理學院(旅游管理)
聯系電話:0771-3385685
聯系郵箱:gxcygsgl@163.com
網址:https://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gsgl/index.html
8.新聞與文化傳播學院(新聞與傳播)
聯系電話:0771-3385673
聯系郵箱:gxufeMJC@163.com
網址:https://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xwcb/index.html
9.法學院(法律(非法學)、法律(法學))
聯系電話:0771-3825162
聯系郵箱:gxufefxy@gxufe.edu.cn
網址:https://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fxy/index.html
附件:
1.廣西財經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2.廣西財經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政審表
3.廣西財經學院招收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協議書(適用于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應屆定向考生)
4.廣西財經學院招收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協議書(適用于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非應屆定向考生或自愿選擇定向就業的考生)
5.廣西財經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一志愿復試名單
原文網址:https://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yjsc/detail.html?informationid=1389026&typeid=yjsc0010&typeid0=yjsc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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