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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4〕4號)、《陜西省教育考試院 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陜試研招〔2025〕1號)等文件要求,以及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部署視頻會議精神,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精神和《西安財經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為平穩有序做好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現制定我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調劑復試工作細則。
一、基本原則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執行政策,嚴守工作紀律,規范錄取行為,強化監督管理,優化考生服務,切實做好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確保公平、公正、科學。
二、組織領導
成立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宋敏
副組長:李霄 周宇
成 員:王恒博 宋長青 楊冬 張鵬飛 張武康 郭江
周晶 王薇 褚希偉 王梅 杜歡 李二陽 王萌 金敏 柳春曉
三、調劑考生復試工作
調劑復試采用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進行,網絡遠程復試平臺為“騰訊會議”。網絡遠程復試指南、考場規則見附件。
(一)調劑復試時間及騰訊會議號
專業 |
時間 |
分組 |
騰訊會議號 |
區域經濟學、財政學、金融學、產業經濟學、國際貿易學 |
4月9日(周三) 8:30-12:00 |
第一組 |
860-479-934 |
第二組 |
249-774-192 |
||
第三組 |
563-331-010 |
||
第四組 |
334-297-836 |
||
第五組 |
274-109-292 |
(二)調劑復試模擬演練
我院定于4月8日進行調劑考生復試模擬演練。請進入調劑復試名單的考生于4月8日16:00時,準時進入“騰訊會議”平臺,進行模擬演練。模擬演練騰訊會議號(兩個/30分鐘):115-238-477/183-318-138
調劑復試名單另行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我院網站公告,同時保持電話暢通。
(三)調劑復試資格審查
1.將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調劑復試。
2.將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身份的審查核驗,嚴防調劑復試“替考”。考生學歷(學籍)信息核驗有問題的考生須在調劑復試前完成學籍學歷校驗。
3.采取網上資格審查
考生需在4月8日17:00前向郵箱xaufejjxy2025@126.com提交材料。
資格審核所需材料如下(所有材料嚴格按如下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文檔,郵件標題為考生編號-姓名-手機號-調劑專業名稱-調劑專業代碼):
(1)考生本人手寫簽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所有考生提供);
(2)有效居民身份證(所有考生提供);
(3)準考證(所有考生提供);
(4)《西安財經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所有考生提供);
(5)在校期間成績單(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管理部門印章)(所有考生提供);
(6)《西安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素質和能力考核登記表》(附相關證明材料)(所有考生提交);
(7)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
(8)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不能在線驗證的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持境外學歷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往屆生提供);
(9)《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提供);
(10)《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協議書》(定向就業考生提供);
(11)個人競賽、大學英語四級或六級證書、參與課題、發表論文、獲獎等補充材料。
材料1、4、6、10樣表均可登錄西安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資料下載”專區自行下載(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xzzx.htm)。
注意:我院指定專人審查考生提交的材料,未在我院規定的時間范圍內提交審核材料或調劑復試資格審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參加調劑復試,所有資格審核材料將存檔以備復查。
(四)調劑復試內容及分值
一般包括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含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以60分為合格。一般情況下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20分、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40分、綜合素質能力考核40分,每位考生的測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主要考核考生運用外語知識進行口頭交際的能力,以及對專業外語的掌握程度,同時考核考生的外語聽力水平。從發音正確性、語言準確性、流利程度以及得體性等方面全面測試考生的外語水平。
專業素質和能力考核: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等。
綜合素質和能力考核: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2.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學術素養、對學科知識掌握與運用情況、科研創新能力。
3.各學院在調劑復試的同時組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員、招生人員、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思想政治考核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不合格不予錄取。
(五)總成績計算辦法
1.總成績=初試折合成績+復試折合成績。
2.初試折合成績=初試成績÷5×60%(管理類聯考初試折合成績=初試成績÷3×60%)。
3.復試折合成績=復試成績×40%
總成績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四舍五入。按專業、學習方式從高到低進行排序,若總成績相同,分別按初試總分、初試統考外國語分數、初試業務課一分數高低進行排序。
(六)調劑復試相關要求
1.考生應及時查看調劑復試細則,于調劑復試前熟悉調劑復試的流程和要求。調劑復試期間,考生須自覺服從學校、學院的統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監督和檢查,聽從工作人員指揮,按要求參加各項考核環節,不得戴耳機,不得錄音、錄像、截屏,不得攜帶手機等電子設備進入調劑復試場所。調劑復試相關的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事項,在調劑復試錄取工作結束前考生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調劑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2.通過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論文、科研成果、專家推薦信等補充材料,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一貫表現、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3.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以德為先,把學生思想品德考核作為調劑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注重對學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學院認為需要進一步考察時,經上級部門批準后,可對考生再次進行調劑復試。
四、錄取工作
1.我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定向就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調劑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2.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
3.擬錄取考生名單需經過陜西省教育考試院、教育部先后組織的錄檢,錄檢不通過者不予錄取。正式錄取名單以錄檢通過名單為準,并由研究生院向審核通過的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一般于6月下旬發放。
4.擬錄取考生須參加體檢,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生取消擬錄取資格,具體時間及安排請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通知公告。
5.不予錄取。未按時參加調劑復試、調劑復試成績不合格、同等學力考生任意一門加試科目成績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考核不合格、體檢結果不合格,均為調劑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已接受其他招生單位“待錄取”的,不予錄取;違背《誠信復試承諾書》者,不予錄取;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6.學校根據各專業指標,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向低分錄取,如果擬錄取考生放棄擬錄取資格,或擬錄取考生資格審核存在問題被取消擬錄取資格,將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向低分依次進行遞補;如果該生已被其他學校錄取,則順序遞補下一位。后期如有追加指標,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各專業生源情況,確定補錄的專業,按照最終成績從高分向低分進行補錄。
7.“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包含在各專業招生計劃以內,專項計劃專項使用,不得挪用。
五、信息公開、監督及復議
1.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日。未經學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2.對復試成績有異議的考生,應于復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向學院提交書面材料進行申訴。申請復議或申訴者,必須陳述事實、依據。對無中生有、蓄意誣陷的,要承擔相關責任。
六、違規處理
考生應自覺樹立遵章守紀、誠實考試的意識。復試期間,應自覺遵守考場規則及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
學校將在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按照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對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違紀行為,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嚴肅處理。
七、其他
(一)請考生密切關注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及我院網站發布的復試錄取相關公告,按要求參加復試。學院以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復試輔導,也禁止校內各單位或個人舉辦或參與考研復試輔導活動。未授權任何社會機構、個人及網站發布學校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信息,從未委托任何組織、公司及個人等開展任何形式的與研究生招生相關的輔導、培訓、售賣資料等活動。請廣大考生提高甄別和判斷力,不要盲目相信所謂的“一對一專業輔導”“保過”“保錄”等非法承諾,切實保護自身合法權益,避免遭受誤導與經濟損失。
(三)本方案由西安財經大學經濟學院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上級文件和《西安財經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西安財經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辦法》執行。
八、聯系方式
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anjiusheng.xaufe.edu.cn/yzw/
學院官網:https://jingji.xaufe.edu.cn/
學院咨詢電話:029-81556305(陳老師)
申訴電話:029-81556293(周老師)
學院電子郵箱:jjxyxkb@mail.xaufe.edu.cn
長安校區地址:西安市長安區常寧大街360號
辦公時間:每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
1.網絡遠程復試指南
2.誠信復試承諾書
3.考場規則
原文鏈接: https://jingji.xaufe.edu.cn/info/1072/57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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