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24〕4號)精神,現對2025年待錄取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信息維護及協議簽訂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生范圍
所有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的待錄取碩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非全日制待錄取碩士研究生均須為定向就業人員)。
二、信息維護
信息維護時間:2025年4月30日—5月8日,逾期不再辦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定向就業考生須登錄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統(https://huel.molstone.cn/,賬號名稱為考生準考證號,密碼為身份證后六位),進入“考生錄取”-“考生信息維護”模塊,核實并確定本人定向就業單位名稱及所在地是否準確。
如考生更改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可根據實際情況修改并填寫定向就業單位及單位所在地;如考生更改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則無須填寫相關信息,按要求完成后續人事檔案調取轉入工作即可。
非全日制待錄取考生不得將錄取類別變更為非定向就業,非定向就業的非全日制待錄取考生須將錄取類別變更為定向就業并按要求填報定向單位信息。
三、定向就業協議簽訂流程
1.考生維護定向就業信息并確定信息準確無誤。
2.下載并雙面打印我校《定向就業協議書》(見附件),A4雙面打印,一式四份;
3.考生在《定向就業協議書》上填寫基本信息(定向單位、考生本人信息及待錄取信息),本人簽字并填寫時間、用人單位人事部門蓋章并填寫時間后,通過本人送達或EMS方式寄送至我校
郵寄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金水東路180號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 研究生處
接收人:石老師、高老師
電話:0371-85960212、0371-86585515
4.用人單位及研究生本人留存的《定向就業協議書》于新生入學后由新生所在書院返還。
三、時間要求
所有待錄取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應于2025年5月16日前完成《定向就業協議書》簽訂工作。若逾期未完成該項工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其他事項
1.待錄取碩士研究生須保證所有材料真實準確,《定向就業協議書》中的定向就業單位須與考生錄取數據一致,其公章必須有單位名稱(僅有“人事部”、“組織部”等字樣而無單位名稱視為無效)。因提供虛假材料導致考生無法順利辦理相關手續或導致用人單位與考生發生糾紛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待錄取碩士研究生定向單位發生變化,請按本通知“信息維護”部分說明進行更改。
3.定向就業協議書內容不予更改,待錄取碩士研究生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問題須考生本人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
附件【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定向就業協議.pdf】已下載60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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