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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以及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安排,現將2025年公共管理碩士(MPA)(非全日制)復試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復試分數線
2025年公共管理碩士(MPA)的復試線: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復試分數線 |
||
總分 |
英語 |
管理類綜合統考 |
|||
1 |
125200 |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 |
179 |
38 |
76 |
二、錄取類型及招生計劃
公共管理專業錄取專業型碩士生,根據《汕頭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非全日制擬計劃招生60人,具體以實際下達指標為準。
三、復試時間:3月29日~3月30日
四、復試安排:
1.復試內容:時事政治、英語口語、專業知識及綜合素質。
2.復試報到時間:3月29日下午14:00
復試報到地點:汕頭大學東海岸校區E座教學樓420(廣東省汕頭市澄海區翠峰路東北側)。
3.復試科目:
1) 時事政治(筆試):3月29日15:30-16:30
2) 英語口語、專業知識及綜合素質(面試):
3月30日9:00-12:00和14: 00-17:00
* 注意事項:每場考試須攜帶身份證。
4.對于同等學力考生,須進行全面、嚴格的復試。加強對本科主干課程和科研能力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兩門,分別為《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分析》。考試時間每門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五、復試提交材料:
1. 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正反兩面)。
2. 畢業證和學位證復印件。
3. 大學期間成績單紅章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需加蓋檔案所在單位紅章原件)。
4. 學歷學籍核驗結果(往屆生交驗《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 《汕頭大學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由檔案所在單位(或工作所在單位、戶口所在地)出具并蓋章,文件請見附件1)。
6. 《汕頭大學2025年非全日制考生資格審查表》 (由檔案所在單位(或工作所在單位、戶口所在地)出具并蓋章,文件請見附件2)。
7. 《汕頭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復試承諾書》(本人簽字,文件請見附件3)。
8. 2025年全國碩士招生考試準考證。
9. 《汕頭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考生資格審查單》(考生填寫“以上信息由考生本人如實填寫”以上部分內容,下面不用填寫,需粘貼電子照片,不限照片底色,文件請見附件4)。
10.同等學力考生:其中高職高專生審查專科畢業證書和 10 門以上大學本科主干課程成績單;本科結業生審查本科結業證書等。
11.符合《教育部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4〕4號)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提供聘用期滿考核合格工作證書或《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掃描件。
備注:請考生將以上材料(身份證、畢業證及學位證、成績單、學歷學籍核驗結果、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非全日制考生資格審查表、考生誠信復試承諾書、準考證、加分政策證明材料(如有))掃描件依次按順序整合到一份PDF文件中,PDF文件以“非全日制 + 考生編號后4位 + 姓名”命名,附件4 《汕頭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生資格審查單》單獨發送(word文件命名格式:“非全日制-考生編號后4位-姓名-復試考生資格審查單”),若考生自愿放棄復試資格,請填寫放棄復試資格申請表(文件請見附件5).
以上材料請于3月24日17:00前發送至法學院MPA教育中心郵箱(mpa@stu.edu.cn)。紙質材料和資格審查單于復試當天核驗及提交。
六、復試形式:線下復試
七、復試成績使用:
1.復試成績包括兩部分:第一部分為筆試,考察時事政治,共計100分,占復試總成績25%;第二部分為面試,包括英語口語(占30%)、專業知識(占35%)和綜合素質(占35%),共計100分,占復試總成績75%。
2.復試成績為復試各方式考核成績之和(百分制),復試成績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錄取。
3.復試成績和初試總分按權重相加,得出總成績,計算辦法為:總成績(百分制)=初試總分(折合為百分制)×初試成績權重+復試成績(百分制)×復試成績權重,其中初試和復試權重之和為1,初試成績占總成績7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30%。
八、其它注意事項:
1.誠信考試
① 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
② 對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各學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2. 復試是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一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對外泄露或發布復試相關內容和信息。復試過程中考生禁止錄音、錄像、錄屏、直播和投屏。
3.考生如不能按時參加報到或復試,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考試中途不能離場,進入考場前需關閉手機電源,并將與考試無關的物品一律放在教室講臺,若發現考生在考試過程中使用手機,將一律按作弊處理。考生候場時不能交頭接耳,不能翻閱資料。
4.各位復試考生需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進校,外來車輛不予進校,若因個人原因未能及時進校后果自負。
5.考生復試期間自行解決住宿。
6.復試結果另行通知。
九、聯系方式:
MPA教育中心:0754-86503914
聯系人:黃老師
電子郵箱:mpa@stu.edu.cn/sitinghuang@stu.edu.cn
附件下載:/MyTextarea/userfiles/file/20250317/20250317091139_0601.zip
汕頭大學MPA教育中心
原文鏈接:https://mpa.stu.edu.cn/News.aspx?ID=1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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