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面向港澳臺地區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3號〕和《南京中醫藥大學2025年面向港澳臺地區研究生招收簡章》,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嚴格執行招生政策,科學制定復試考核內容,規范招錄程序,強化復試紀律,加強監督和服務,確保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科學規范、公平公正。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原則,堅持綜合評價,切實提高研究生錄取選拔質量。
二、組織與管理
1.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全校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研究生院嚴格按照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要求,統一制定復試錄取工作基本規范,做好各環節的組織協調工作。
2. 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明確責任與分工。
3. 各二級培養單位成立本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港澳臺研究生招生工作。
4. 各二級培養單位成立面試考核小組。每組專家不少于5人(設組長一名),原則上由副高級以上職稱專家擔任,配備秘書1人?己诵〗M成員一旦確定,不得在復試過程中中途離場或換人。考核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
5. 各二級培養單位要對復試考核全程錄音錄像?己诵〗M將評分記錄、考生作答情況和考生考核表等紙質材料和考核錄音錄像材料于復試結束后提交所在二級培養單位存檔備查,任何人不得改動。考核結果匯總表經各二級培養單位審核后,蓋章原件提交研究生院存檔。
三、復試分數線
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成績要求為:初試總分≥ 75分。進入復試名單見附件。
四、復試安排
各二級培養單位采用線下方式進行復試,并在復試前組織復試考生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考試方可進入復試階段。
復試時間:2025年5月16日-- 5月19日。具體時間及地點由各二級培養單位另行通知。
(一)資格審查
考生須提交以下材料復印件,并攜帶原件以備查驗:
(1)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港澳地區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
臺灣地區考生持①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②《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2)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供本科學歷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報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提供學士學位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持國(境)外教育機構學歷的,應到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并提交認證報告。應屆生提供注冊至本學期《學生證》或相應證明。
(3)兩名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副教授以上或相當職稱的學者的《推薦信》(非南京中醫藥大學聘任專家需提供專家職稱證明)。
(4)報考中醫專業學位(代碼 1057 開頭)博士研究生,須提供中醫類或臨床醫學類執業醫師資格證書。
(5)本科或碩士階段學習成績單(蓋學校教務部門公章)。
(6)自愿提供個人簡介及可展示個人學習成果的畢業論文、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
(二)復試
復試考核滿分150分,內容包括專業基礎與前沿知識、綜合素質與創新潛質、外語綜合應用能力(含口語、聽力)等。各二級培養單位結合自身學科專業特點設計選拔人才方案,學術學位重點考核考生對學科知識的掌握與運用情況以及學術創新能力,專業學位重點考核考生的綜合實踐素質、運用專業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以及職業發展潛力。復試考核面試時,每位考生面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考生明確表示已作答完畢的可提前結束考核。
五、錄取
各專業按照“初試成績(滿分150)+復試成績(滿分150)”總分排名,依次錄取。復試成績未達90分者不予錄取。
六、特別說明
1. 報考中醫專業學位(專業代碼1057開頭)和針灸專業學位(專業代碼1059開頭)的碩士研究生,應為全日制本科且專業符合中醫類別相應執業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具體參見《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2014版)》。
2. 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和體檢,不合格者,將依據相關規定處理。
附件:2025年港澳臺研究生復試名單.pdf
南京中醫藥大學研究生院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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