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熱帶海洋學院海洋信息工程學院2025年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專業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號)等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確保在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基礎上做好2025年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專業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特制定本細則。
一、復試工作原則
(一)安全性。嚴格落實校園公共區域環境安全管理,保持復試場所換氣和清潔消毒。切實落實主體責任與保密制度,加強應急處置,確保復試過程安全、穩定。
(二)公平性。加強組織管理,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加強復試錄取環節監督,堅持客觀、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科學性。針對不同學科專業特點,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己丝茖W有效。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招生質量。
二、復試工作組織與管理
(一)成立海洋信息工程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根據學校復試工作錄取辦法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并組織實施;遴選培訓復試各環節工作人員,選派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且近三年內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無相關事故的人員參與復試;負責對本學院全部復試工作人員進行政策、業務、技術、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
(二)成立專業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由本學院副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專技教師組成,成員原則上不少于5人(含1名英語水平較高的教師),根據教育部以及學校復試錄取有關規定,負責確定專業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復試程序并組織實施;負責復試命題(含加試科目)、閱卷工作;負責審定復試記錄表、復試成績評分及匯總表。
(三)當年有直系親屬參加研究生考試的教職工,須回避本年度的研究生招生各項工作。
(四)突發事故處理
復試期間,考場若發生因極端天氣或者其他不可控因素(如停電、惡劣天氣等)影響開考或造成考試突然中斷的情況,海洋信息工程學院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保留解釋權利。
三、復試條件與名單遴選
(一)第一志愿生源
1.復試條件
初試成績需達到教育部劃定的二區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
2.復試名單確定
按實際上線人數安排復試。
(二)調劑生源
1.調劑基本條件
本專業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需要進行調劑復試。具體缺額信息將在“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開通后發布。申請調劑考生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二區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
(2)符合擬調劑專業的報考條件及調劑辦法的具體要求。
(3)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4)初試統考科目2均英語,所有調劑生源只接收初試統考外國語為英語的考生。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專業普通計劃的“國家線”。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2.調劑復試名單遴選
(1)實行差額調劑,差額比例為200%。
(2)在保證第一志愿合格生源錄取的基礎上,結合上述調劑基本條件與調劑工作實際,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四、復試形式與安排
(一)復試形式
復試采用綜合面試的形式,線下進行。一志愿考生預計在三月底至四月初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調劑考生復試時間為4月8日至20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復試內容包括:思想品德考核、英語口語及能力測試、專業知識及基本技能、綜合素質和能力。通過隨機抽取試題、現場問答的形式,全面考查考生的專業知識水平及潛在能力素質。
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電路原理》與《微機原理》兩門課程。每科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任意一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二)資格審查及心理測試
復試工作開始前半小時進行考生資格審核工作,考生資格審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試準考證;
2.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3.本人填寫并簽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
4.學歷證明;
5.《海南熱帶海洋學院研究生招生考試思想品德考察表》;
6.本科學習成績單、獲獎證書等其他材料。
7.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提供有效年限內的《入伍批準書》與《退出現役證》。
未經過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能參加復試。資格審查結束后,考生需完成心理健康測試。
(三)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是復試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主要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科學精神、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成績計算
復試每項考核內容的分值權重為:思想品德考核20%,英語口語及能力測試20%,專業知識基本技能30%,綜合素質和能力30%。每項考核內容計分均為百分制,復試成績及總成績的計算如下:
復試成績 = 思想品德成績*20%+英語成績*20%+專業基本技能成績*30%+綜合素質能力成績*30%
考生最終復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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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錄取原則
1.依據專業招生計劃,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豢忌艨偝煽兿嗤,初試成績高的考生排序在前;
2.最終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
4.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任一科低于60分者不予錄;
5.未按要求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
6.擬錄取名單經研究生工作處審核,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在學校研究生處網站統一公示。
七、成績公布
考生最終復試成績及總成績報研究生工作處審核確認后統一公布。
八、申訴復議及其他
(一)申訴復議
當參加復試的考生對復試與錄取結果提出質疑時,在復試與錄取結果公布的3個工作日內,可實名提出書面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學院進行復議。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898-88650027;
紀檢監察辦公室:0898-88651718。
(二)其他需要說明問題
本細則由海洋信息工程學院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海南熱帶海洋學院海洋信息工程學院
2025年3月25日
原文鏈接:https://yjs.hntou.edu.cn/zsxx/202503/t20250325_94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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