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師范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誠信考試致考生書
各位華東師范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考生:
全國201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即將開始,初試日期為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部分學科(類別)專業(領域)的實踐考試安排在29日。
為維護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良好秩序,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請廣大考生誠信考試,誠信考試主要內容包括:
一、考生要樹立誠信考試觀念,嚴格遵守本人簽署的誠信考試承諾,珍惜個人名譽,自覺遵守考試紀律,抵制社會上不正之風的侵蝕。
二、對待考試不要有任何僥幸心理,輕信各種渠道提供的所謂"考研試題"、"考研試題標準答案"等。對待所謂"試題"、"答案"做到不購買、不傳播,以免上當受騙。一旦發現有人以此行騙,可向有關部門舉報。
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級的教育考試。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同時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相關單位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教育考試機構建立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保留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人員的相關信息。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中記錄的信息未經法定程序,任何組織、個人不得刪除、變更。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將依申請接受社會有關方面的查詢,并及時向招生學校或者單位提供相關信息。
誠信事關社會穩定和公平公正以及和諧社會的構建,每位考生都要弘揚"誠信考試光榮、作弊違紀可恥"的社會風尚,共同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維護國家考試的社會信譽,促進招生考試工作的健康發展。
附件:(附件請點擊查看)
網報系統中對考生公示的內容(公告、報考碩士研究生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摘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全版)
考場規則(教育部文件規定)
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違規違法行為舉報電話
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網頁稍后會刊出初試準考證下載打印、初試地點、特殊文具攜帶、藝術類考生考試安排等事項的告知,務請考生遵照執行。
華東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考試辦公室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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