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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各位報考者選擇西南政法大學考試報名點參加2015年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入學考試。請各位報考者認真閱讀 “現場確認報名須知”(以下簡稱“須知”),按“須知”要求辦好報名手續,謝謝合作。
特別提醒:①考前預備會定于2014年12月26日下午2:00在西南政法大學(渝北校區)模擬法庭進行,請考生務必準時出席。②準考證由考生自行在報名系統中下載打印,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開通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系統,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查詢考試信息,下載打印《準考證》。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學術型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在校非應屆提前畢業生,須在現場報名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及學士學位證書方能報考);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5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并在現場確認時已于CSSCI來源期刊正刊或中國中文核心期刊正刊發表與所報考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獨著,刊物原件);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可以再次報考碩士生,但只能報考定向就業的碩士生;
(6)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同等學力考生報考專業學位無須發表學術論文)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非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法學)聯考”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公共管理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的人員,符合(一)中第1、2、4各項要求,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
(2)具有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畢業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3)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
4.報名參加新聞與傳播、翻譯(英語筆譯)、審計、金融等專業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的人員,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我校組織的單獨考試: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4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即獲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學士學位證)后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本單位人事部門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為本單位定向培養的在職人員。
(四)符合條件(一)中第1、2、4項要求的應屆本科畢業國防生,可以報名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
特別說明:研招辦按照教育部《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及《西南政法大學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的有關規定,現場確認報名時還須按本“報名須知”第四項“報名所需證件及材料”的要求出示有關證件和材料的原件供再次審查,確認其報考資格。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0日-11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2、報名地點:西南政法大學渝北校區敬業樓(學校圖書館背后)
三、報考費
根據《重慶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考生按規定交納報考費(含攝像費):報考統考、聯考每生200元,報考單考每生250元。
四、報名所需證件及材料(考生應提供翔實材料,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1、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及網上報名編號后五位。
2、其他人員持本人二代身份證及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并備復印件(若為國外學歷,須提供我國對該學歷、學位的認證書并備復印件)及網上報名編號后五位。
3、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檢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教育部學信網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4、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現場確認手續。
五、報名程序
報名點設有:①咨詢處;②交費處;③指紋采集處;④報名資格審查處;⑤攝像、確認網報信息處。
★ 咨詢處設在敬業樓一樓大廳;交費處設在麗玉致知樓(五教)底樓大廳財務處收費辦公室;報考西南政法大學的考生確認在敬業樓一樓1060室進行,報考其他招生院校的考生確認在二樓2001室進行。
注:①反復網報并獲得多個網上報名編號的報考者,只能確定其中一個報名編號。
②報考者到交費處交納報考費、并領取交費收據;
③報考者在“報名資格審查處”出示報名所需證件及材料供審查,確認其報名資格;
④憑交費收據、身份證到攝像處確認網報信息并攝像;
特別提醒: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開通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系統,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查詢考試信息,下載打印《準考證》。考生使用由重慶市教育考試院統一配發的考試文具參考,包括黑色簽字筆,2B鉛筆、橡皮、墊板等,或按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考試用具。
六、違規處理
(一)對在報名或考試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規行為的考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錄取、入學資格或學籍,我校將視不同情況根據《重慶市國家教育考試條例》、《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以及教育部《201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
(二)我校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對在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我校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并記入考生的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對在當年碩士生招生考試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許報考。
七、其他事宜
考場設在渝北校區毓才樓(三教學樓)。考場安排及考試相關事宜于2014年12月26日下午4:00以展板形式展出。(展板擱置于毓才樓門廳)
2014年12月26日下午2:00 ,在學生活動中心舉行“考生考前預備會”,請各位考生準時參加。
初試成績相關信息于2月中旬在學校研究生部招生信息網上查詢。擬錄取結果于5月下旬左右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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