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報考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5.已獲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只準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碩士生。
6.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1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7.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學位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考條件按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3.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律碩士(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一)中的各項要求。
二、報考辦法
1.報名手續
報名分為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2011年全國研究生入學考試所有報考人員(含學術型研究生和專業學位研究生)須在教育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網址:http://yz.chsi.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復試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考我校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的考生必須到我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其他考生到本人戶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進行確認報名。
2.報名及考試時間
報名時間:以教育部規定時間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交費、照相時間以報名點規定的時間進行。
考試時間:以教育部規定時間進行。(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
3.考試辦法
我校招生專業考試科目共四門(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為兩門),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數學(一)、數學(三)為全國統考科目,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綜合、法律碩士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學)、法律碩士聯考綜合(非法學、法學)、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為全國聯考科目,其他考試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題。思想政治理論、英語滿分成績為100分,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滿分為150分(會計碩士第四單元科目滿分為100分,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滿分為200分)。
4.考試地點
由當地報名點安排。
三、注意事項
1. 考生在報名時,必須認真、詳細填寫報名信息,保持聯系方式的長期有效和暢通。填寫通信地址務必準確、詳細。
考生所提交的報名信息必須真實可靠,復試時將對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復試、錄取資格。
2.報考類別 : 我校面向全國招收國家計劃內非定向碩士生、定向碩士生,國家計劃外委托培養碩士生及自籌經費碩士生。 (1)非定向生由國家財政撥款培養,須將檔案、人事、工資關系轉至我校,畢業后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2)定向生由國家財政撥款培養,檔案、人事、戶口、工資關系仍留原工作單位,錄取時定向單位與我校簽訂定向協議,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 (3)委托培養生的培養經費由用人單位提供,檔案、人事、戶口、工資關系仍留原工作單位,錄取時委培單位與我校簽訂委培協議,畢業后按委托培養合同就業。 (4)自籌經費生需自己承擔全部培養費用,檔案、人事、工資關系轉至我校,畢業后雙向選擇、自主擇業。
考生在報名時,需根據個人情況選擇相應的報考類別,報名信息提交后確認后,我校不再允許考生更改報考類別信息。 3. 推薦免試生須是經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生工作資格)選拔并確認推免資格并且經我校面試合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注:以上各項條款如有變動,以教育部公布的文件為準。
單位代碼:11832
通訊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學府路47號, 河北經貿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編:050061
聯系電話:(0311)87657198 傳真:(0311)87657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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