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4〕13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具體要求,結合我校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一、復試及錄取原則
1.公平、公開、公正;
2.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
3.突出對專業知識、科研能力、創新意識和誠信等方面的考核。
二、領導及監督小組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和審核有關政策。復試及錄取工作的具體組織由研究生院負責,監督工作由校監察處負責。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本學院復試及錄取具體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院長擔任。各學院設立復試及錄取工作監督小組,負責對本學院工作監督和檢查,受理考生的舉報、投訴等事宜,監督小組組長由各學院黨委書記擔任。
三、錄取指標
在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中確定的招生計劃基礎上,結合2015年生源情況和招生實際指標,確定各學院錄取指標。各學院須完成已下達招生指標數,并不得超指標錄取。
四、復試工作
1.復試分數線
各學院根據教育部復試基本分數線和學院招生指標確定本學院復試分數線。復試分數線原則上按一級學科劃定,符合分數線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進入復試名單。復試應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按照本學科招生規模(不含推免生、單考生、強軍計劃)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單位,可以適度擴大差額復試比例。單獨考試考生和強軍計劃考生的復試分數線由學校統一確定。我校各學科(領域)不進行破格復試。
2.調劑復試
調劑復試工作應符合《教育部關于印發<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4〕13號)文件中相關要求。我校調劑復試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1)我校不接收第一志愿未報考我校的考生調劑申請。第一志愿報考我校且本科就讀“211工程”高校的考生可申請調劑復試(簡稱校內調劑),每位申請校內調劑的考生同時只能申請一次調劑復試;
(2)學術型招生指標可調整到專業型使用,但專業型招生指標不得調整到學術型使用;
(3)上線生源不足總錄取指標110%的學科(領域)可以在校內相近學科(領域)的合格生源中調劑復試;
(4)調劑復試考生的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學科的復試分數線;
(5)專業型考生不能調劑參加學術型復試;
(6)調劑復試程序:
①接收調劑學科所在學院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調劑復試方案并報送研招辦對外公布。調劑復試方案的內容包括:調劑復試原則、擬調劑復試人數、可接收調劑的學科、接收調劑申請條件。
②校內調劑不需要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申請校內調劑的考生(包含院內跨一級學科或領域的考生)由本人填寫《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復試申請表》(附1),送交至擬調入學院。
③調劑報名結束后,接收調劑考生的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本單位調劑復試方案中規定的條件確定調劑復試考生名單,報研招辦審核后,由學院公布進入調劑復試的考生名單。
④審核通過的調劑復試考生與第一志愿復試考生同時參加擬調入學科(領域)統一復試。復試結束后,各學院將所有調劑考生的調劑復試申請表、復試成績和調劑錄取意見報送研招辦進行審核,這些材料必須由相關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簽字確認,并加蓋單位公章。
3.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前學院必須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審查條件以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規定為準。
(1)統考生需審核:①準考證;②學歷證書原件和身份證(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補驗);③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單原件(須加蓋教務或人事部門公章)。
(2)單獨考試考生(包括強軍生)需審核:除(1)中材料外,還須①提交學士學位證書原件;②滿足本科畢業四年及以上(即2011年9月前大學本科畢業)。
學籍學歷異常考生須按教育部要求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與復印件,未在規定時間提交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考生資格審查后,學院資格審查小組須認真填寫復試資格審查表,并由審查人簽字確認。研究生院將對資格審查結果進行檢查。如考生提供虛假材料,任何時候一經發現,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4.復試辦法
復試由英語聽力測試、專業課筆試和綜合面試三部分組成,復試總成績為300分。
(1)英語聽力水平測試滿分50分,由學校統一安排,考試時間40分鐘。
(2)專業課筆試:筆試科目為我校《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筆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為150分,筆試時間、地點由學校統一安排(藝術創作等特殊專業按學院要求參加復試)。
(3)綜合面試滿分為100分,對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4)面試要求
①學科組成立成面試小組并進行編號,每個面試小組設組長一人、組員不少于4人(共不少于5人),其中碩士生導師不少于3人。面試小組成員分組在面試現場決定,成員名單對外嚴格保密,所有面試小組成員和工作人員在面試過程中禁止攜帶手機,不能中途離場,不得做與面試無關的事,禁止吸煙,并統一佩戴面試工作證和復試工作證。工作證由研招辦統一提供,各學院可在面試前領取。各學院要對面試小組成員進行培訓。
②各面試小組要統一成績評定標準,每個面試小組成員按標準對每位考生進行獨立打分,不得相互討論,并填寫《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面試評分表》(附2)。
③考生面試成績的計算: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取其余成員打分的平均分為考生面試成績。各組考生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面試成績表》(附3)由所有面試小組成員簽名確認。
④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后,面試小組向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報告面試情況。
⑤各學院組織人員對考生的面試成績進行匯總和登分,成績匯總和登分時應不少于3人同時在場,包括監督小組成員在場。
⑥面試基本流程如下:
(a)面試考生現場確定自己所在的面試小組及面試順序。
(b)面試考生在候考區等待,將手機關閉、上交。
(c)面試考生在導引員的引領下,到指定小組面試。
(d)考生面試結束后直接離開復試現場。
參加面試時,考生可提供反映能力與水平的獲獎證書、各類證明等相關材料。
⑦按教育部要求,各學院須對考生面試進行全程錄像錄音。
(5)關于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生和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初試成績達到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復試時由學院安排以筆試形式加試二門所報考專業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如不合格,考生將失去被錄取的資格。
五、錄取工作
1.第一志愿考生錄取
(1)復試總成績按百分制折算,達到或超過60分方可錄取。
(2)各學院將錄取指標分配到各學科,按照初試成績(百分化后)和復試總成績(百分化后)各占50%的比例給出錄取成績,按相應學科的錄取指標,根據考生的錄取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錄取。考生錄取成績相同時,按初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2.調劑考生錄取
(1)調劑復試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確定擬錄取后排序錄取。
(2)調劑復試的考生錄取要求與第一志愿考生錄取要求相同。
3.導師確定
每個擬錄取考生與導師雙向選擇,學院在考生入學前確定并統一上報錄取考生導師。
六、時間安排
1.各學院報送復試工作方案
各學院應于3月20日(周五)前將本學院復試工作細則報送研招辦。研招辦審核后統一在學校研招辦網上公布,學院隨后也要在學院網站公布,內容應與學校研招辦網站公布的內容保持一致。學院復試工作細則的內容按照研招辦統一模板要求。
2.各階段工作時間表
時 間
|
內 容
|
3月18日(周三)
|
學校公布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
|
3月20日(周五)前
|
學院上報復試細則及復試名單至學校研招辦
|
3月22日(周日)前
|
學院公布復試細則及復試名單
|
3月26日(周四)—3月27日(周五)
|
復試考生根據學院安排到學院報到及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
3月28日(周六)
上午08:00—8:40
|
學校統一組織英語聽力水平測試
|
3月28日(周六)
上午9:00—12:00
|
學校統一組織專業課筆試
|
3月30日(周一)前
|
各學院完成面試
|
4月2日(周四)
|
學院上報擬錄取名單、成績
|
4月3日(周五)
|
公示擬錄取名單
|
七、信息公開
我校嚴格落實國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錄取信息公開制度,并按照“誰公開、誰把關”、“誰公開、誰解釋”的原則,準確、規范、充分、及時地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復試考生名單、擬錄取名單、咨詢及申訴渠道等信息予以公開。
八、督察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各學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完善對本學院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規事件。
2.實行自查制度、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校監察處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筆試和面試現場巡視,對我校復試及錄取工作的全過程進行檢查與監督。
3.實行復議制度。各學院要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應規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各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復議。
九、其他事項
1.回避制度
本年度有親屬報考本校碩士生的相關人員不得參加其親屬所報學科(領域)的所有復試及錄取工作。
2.保密要求
復試試題及其標準答案均系機密材料。復試工作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規范操作,做好保密。
3.關于碩士生學業獎學金評定
擬錄取碩士生獎學金的評定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獎助學金體系改革實施方案(試行)》(校研字〔2014〕9號)文件執行。
4.體檢及有關要求
體檢在新生入學時統一進行,由校醫院組織。體檢合格者方可注冊,取得學籍。不合格者可申請保留入學資格,經研究生院審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期滿體檢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本辦法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院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84892487,辦公地點:綜合樓525房間
學校監察處監督電話:84891546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