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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4]13號)、湖北省2015年研招工作會議精神,為切實做好我校201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特制定以下復試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和教育改革發展綱要要求,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復試工作,以提高人才選拔質量為核心,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和適應社會需要作為衡量人才選拔的根本標準。要樹立科學的人才選拔理念,改革創新人才選拔機制,圍繞選拔培養目標建立健全能力與知識并重的考核體系,強化對考生知識成就和能力潛質、考試成績和學業表現的綜合評價,增強人才選拔的科學性和有效性,使具有創新能力和專業潛質的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繼續推進研究生教育結構調整和優化,積極穩妥推進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招生和培養,加快形成學術型和專業學位型研究生各具特色、協調發展的研究生教育體系;加強信息公開和監督,切實維護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組織管理
1、繼續大力推進信息公開,加強社會監督。我們將在研究生處網站上開辟專欄,公布招生簡章、招生政策、專業目錄、年度招生計劃、復試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破格復試條件和程序)以及參加復試所有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擬錄取名單等重要信息。同時設立舉報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受理舉報部門和通訊地址,保證考生舉報和申訴渠道暢通,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調查處理。
2、學校成立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校領導和監察審計處、研究生處等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3、各學院應成立院級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應由院長、黨委書記、黨委副書記、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及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制定工作細則并組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進行具體考核工作,同時負責處理復試過程中考生提出的質疑和申訴。
4、校監察審計處、研究生處將派出復試督查小組,對各學院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
5、各學院要切實抓好人員管理,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加強對復試導師的培訓,著重加強專業選人方式的培訓,使導師了解政策、熟悉規則、掌握方法,保證人才選拔質量。要嚴肅招生紀律,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復試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要保證復試錄取工作每個環節責任到人,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發現、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6、研究生處和各學院應以考生為中心,通過設立考生等候室、考生引導員、考生qq群等方式加大對考生的服務,尤其要耐心回答淘汰考生的咨詢和疑問。
三、復試工作實施細則
復試分為五個環節:誠信考核、體檢、外國語測試、專業課測試、綜合面試。
(一)體檢
3月23號8:00-10:00,準備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到武昌校區校醫院體檢,體檢費35元,由考生自理。
(二)外國語聽力測試。聽力30分,測試時間30分鐘。
時間:2015年3月23日13:00-14:00;
地點:武昌校區二號教學樓2131、2231、2331、2430教室(點擊下載查詢:聽力復試考生教室安排)
(三)資格審查及要求
時間:2015年3月23日下午2:00開始;地點:各學院(具體時間、地點見各學院復試細則)
具體要求:(1)檢查證件,誠信評判。復試前,學院將對考生的有效身份證件、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并將簽署誠信承諾書,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請考生在4月20日之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根據報考條件,所有擬參加復試的考生根據本人情況,攜帶以下材料參加復試:
a、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的考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學籍證明或成績單;
b、所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專科畢業考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
c、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的考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所在學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門開具的該生已通過成人高考且2015年7月能準時畢業的學籍證明;
d、所有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的考生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和通過自學考試獲得的畢業證;
e、政治審查表一份。(見附件)
(2)交納復試費100元;
(3)通知書需郵寄的考生填寫錄取通知書寄達地址及郵編;
(四)專業復試內容及安排(3月24號、地點見各學院復試安排)
1、專業課筆試。由各學院自行命題、閱卷,考試時間為2小時,滿分為100分。
2、外國語口語。測試滿分20分,測試時間由測試教師把握,原則上不得少于10分鐘。可以通過對話形式進行,也可以事先印制若干套試題,由考生以抽簽方式確定題目。
3、綜合面試50分(含治學態度、動手能力、專業知識面、學術思想、心理素質等綜合素質和培養潛力)。測試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考生(包括畢業滿兩年的大專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普通高校本科結業生),須按招生簡章要求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主干課程(筆試),且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每門課程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試題難易程度按本科教學大綱要求掌握。
5、跨大學科門類的考生需加試一門與專業相關的課程。
6、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的復試工作須按“分類復試、分別進行、各有側重”的要求進行。各學院應充分考慮考生的生源特點,結合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培養要求,研究制定適合專業學位研究生選拔特點的復試方法和內容,更加突出對專業知識的應用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查;加強對考生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時還應注重對考生興趣、愛好、特長及就業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7、工商管理碩士(MBA)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管理學院在復試中進行,報考工商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不加試;
四、復試成績及預錄工作
1、復試總成績按100分制評分,其中外語聽說測試占30%,專業筆試占50%,面試占20%(復試成績=面試成績(50分)*40%+外國語(翻譯、寫作、聽力、口語)成績(50分)*60%+專業課筆試成績(100分)*50%)。
2、初、復試總成績按初試成績占70%、復試成績占30%計算。其中,初試4門考試總成績應按百分制進行折算。
3、在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復試成績及格、體檢合格的前提下,根據考生初、復試總成績排名情況擇優錄取。
4、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復試成績以100分算,低于60分者)、誠信考評不合格者、體檢結果不合格者、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跨大學科門類加試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資格審查未通過者不予復試和錄取。
5、學院3月25日上報復試成績,3月27日前研招辦公布復試成績及擬錄取名單,考生如有異議必須在10日內提出申訴。
五、調劑工作:
1、調劑條件:
a.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b.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c.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2、調劑程序:3月18日起學校在研招網上發布缺額信息,學校將根據考生所在學校、學科背景、科研潛質、綜合素質等情況確定接受調劑名單。
六、破格工作。
生源充足的專業原則上不搞破格錄取;生源不足的專業以調劑外單位線上生源為主,破格錄取為輔。
破格數量控制在學校招生規模的3%以內,破格錄取不超過5分。只能單破,不能雙破。只能破格公共課(外語或政治),不破專業課。
破格條件嚴格按照武漢工程大學《關于碩士研究生考生破格參加復試的規定》執行。
破格申報審批程序。擬破格考生填申報表,兩名副高(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本專業專家簽名,學院審查,學校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上報省招辦審批。
七、注意事項
1、各學院根據本院各學科、專業的實際情況,成立若干復試小組。要求:復試領導小組必須由黨政一把手牽頭,黨委副書記參加;復試小組原則上以學科為單位以本學科老師為主構成,設組長1人,成員不少于5人,必須是副教授以上職稱,并需指定一名秘書負責現場記錄。各面試組組長作為第一責任人,認真組織復試工作。有親屬參加復試的教職工必須嚴格回避復試的全過程。
2、復試過程應全程錄像,錄像資料保存學院,以備復查。
3、各學院應依據《武漢工程大學2015年招生復試工作方案》和本學院實際制定本學院復試實施細則,并在學院網站公布。
4、各學院必須對參與復試的所有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并上報培訓計劃、培訓時間和地點,研究生處將派專人到場檢查。
5、考生錄取總成績的排名對考生是否被錄取至關重要,各學院應認真計算考生的錄取總成績,做到準確無誤。各專業考生錄取總成績排名結果在復試結束在各學院的信息欄張榜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后以書面(蓋章)和電子版交研究生處招生辦公室。
6、各學院應于3月19日下午5:00前將本學院復試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復試工作細則(蓋章)和電子版形式交研招辦,待擬復試名單下發學院后,學院在自己的網頁上公布本學院的復試名單和復試安排,同時請電話通知考生本人復試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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