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與環境工程學院關于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
資源與環境工程學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按照《華東理工大學關于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同時結合學院招生專業的實際情況,特制定相關實施細則如下:
一、我院各專業原則上不接受考生調劑;若某專業出現招生名額剩余,可根據相似相近原則進行院內調劑;
二、學院設置招生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7人組成,并報校研究生院備案;招生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學院各專業招生錄取工作;
三、學院組織若干面試小組。每個面試小組由5-7名本專業的研究生指導教師組成;設組長1名,一般由博士生導師或教授擔任,設教師秘書1名,負責具體文秘工作
四、復試成績包括
考生綜合成績=(初試成績總分÷5)×50%+復試成績×50%
復試成績包括:基礎英語聽力(5分)、語言文字表達能力(10分)、專業知識和技能(35分)、綜合面試(50分)共四部分。
五、面試分組
考生面試原則上按報考專業分組,每位考生的面試考核時間不少于20分鐘。熱能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工程(專業學位)分別成立專業面試小組;因環境科學與工程專業復試人數比較多,面試分2天進行。考生的具體面試時間及面試順序由考生通過抽簽隨機產生。
六、面試內容與評分
面試過程中設置外語口語測試環節。面試成績由面試小組各成員現場獨立評分,取算術平均值作為考生的面試成績。
七、錄取
各專業的擬錄取名單按照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結合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進行確定。
八、碩博連讀
錄取后,有意申請碩博連讀的考生,需加試實驗技能測試,具體要求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九、導師確定
1、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由學院組織填寫考生承諾書。復試結束后,由擬錄取的考生與上崗導師進行師生互選,確定導師,考生本人和導師本人共同簽署導師志愿表。
2、所選導師必須為學校2015年上崗招生的相關學科的碩(博)士生指導教師。
3、如所選導師為校外兼職導師,考生須同時獲得該導師的校內合作導師同意,并提供意外保險購買協議表。
4、最終錄取導師以考生和導師共同簽署導師志愿表為準。
5、本細則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復試期間考生若有咨詢或投訴,可與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聯系。聯系方式:電話021-64252399,郵箱:wff@ecust.edu.cn。
資源與環境工程學院
201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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