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的目的和原則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環節,是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的有效方式。
復試工作要堅持科學選拔、堅持公平公正、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堅持客觀評價、堅持以人為本,充分發揮導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主體作用。嚴格執行“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二、復試內容和形式:
復試要加強對學生一般能力、專業能力、培養潛質和綜合能力的考察。
復試具體內容包括:①專業筆試;②面試;③外國語口語聽力測試,滿分均為100分。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為1:1.2(招生計劃小于2的專業方向適當擴大比例)。
三、關于同等學力考生的復試
對符合參加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結業生)進行嚴格復試,復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加試課程每科均為100分,60分為及格,成績不計入錄取成績中,若加試科目成績不及格,將視為復試不合格。
四、資格審查
對參加復試考生身份、報考資格等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報考資格及弄虛作假者取消復試及錄取資格。
五、錄取原則
1.成績的確定和排名
總成績為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其中復試成績中,專業筆試占40%;面試占50%;外國語口語聽力測試占10%。按總成績排名確定錄取名單。
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的專業:
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專業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50%+外國語口語聽力測試成績*10%)*40%
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的專業:
總成績=初試成績/3*60%+(專業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50%+外國語口語聽力測試成績*10%)*40%
2、細胞生物學專業執行該學科制定的錄取原則。
3、調劑錄取的考生按復試成績排名。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視為復試不合格:
(1)專業筆試成績不及格者(低于60分);
(2)面試成績不及格者(低于60分);
(3)外國語口語、聽力測試成績為0分者;
(4)經考察發現其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等方面有嚴重問題的;
(5)發現有其它違反研究生報考和入學有關規定的。
六、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委全程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咨詢及申訴電話:研招辦80786777紀檢委80789855
郵箱:yjszsb@mail.hebtu.edu.cn;jjw@mail.heb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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