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我校2015年接收外校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文件要求,并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接收推免生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的原則;在對推免生平時學習和科研能力綜合測評基礎上,突出對推免生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的考查。
二、接收推免生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身心健康;
2.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推免資格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并獲得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推薦手續完備,材料齊全。
3.推免生本科就讀學校須為“211工程”學校或具有博士學位授權資格。
4.英語水平須通過國家六級考試。
三、接收專業
1.除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項目管理專業學位碩士點外,招生專業目錄所列其它專業均接收推薦免試生。
2.考生申請專業須與本科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不能跨學科申請。
四、申請材料
1.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原件);
2.其它能證明自身學習、科研、工作方面突出成績(如獲獎證書、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的材料復印件1份。
五、申請程序
1.登錄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推免服務系統”是推免工作統一的信息備案公開平臺和網上報考錄取系統。推免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備案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須通過“推免服務系統”進行,未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審核的考生不具備推免資格。
2.申請人應于2014年10月10日前(以郵戳為準)將所有申請材料寄送山東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地址:濟南市舜耕路40號,郵編:250014),過期不再接受申請。
3.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4.10月20日前學校組織對推免生進行面試;
5.我校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對面試合格的考生發送通知并出具正式接收函。
六、其他事項
1.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實或不準確,經查實,我校將取消申請人的推免錄取資格;
2.申請者學習成績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紀律處分、畢業設計(論文)未取得良以上成績、不能取得學士學位或本科畢業證書、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通訊地址:濟南市舜耕路40號山東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郵編:250014)
聯系電話:0531-82911053
聯系人:涂老師
山東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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