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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規模與招生專業
2016年我校擬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900名左右(具體招生人數以教育部下達的正式招生計劃文件為準)。另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10名。
招生專業詳見《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碩士學位授權點一覽表》和《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招生專業簡介》。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規定;
(二)報名參加全國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還需須符合下列學歷條件之一:
◆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6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畢業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且報名前征得培養單位同意。
(三)報名參加全國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還需符合以下規定:
◆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需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條中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需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條中各項要求。
2.之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需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上述第(一)條中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報名參加工程碩士(除項目管理)、會計碩士、翻譯碩士等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需符合第(一)、(二)中的各項要求。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報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階段: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應屆本科生畢業生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報名網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二)現場確認階段:(考生必須到網報時選擇的報考點進行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否則報名無效)
現場確認時間為2015年11月初,具體時間和地點請關注網報時選擇的報考點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公告或相應報考點現場確認公告。我校考點現場確認時間為11月9-11日。
(三)報名注意事項
1.請仔細瀏覽報考公告,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報名期間,考生可隨時查詢修改網報信息,經考生現場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
2.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手續。
3.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在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填報本人入伍批準書編號和退出現役證編號,現場確認時審驗《退出現役證》。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提前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考生持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報考,須通過(中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資格審查時須提交認證報告。
要求報考我校的考生,無論是否通過報名網站的學歷學籍校驗,都請提前準備好學歷學籍認證報告或留學認證報告,我校將在復試階段查驗!
5.網上報名填寫的手機號碼、通訊地址等信息與復試、調劑、寄發錄取通知書等具體事宜密切相關,請認真填寫,并在2016年9月前保持有效;
四、資格審查
我校將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進行編號并發放準考證,準考證可于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28日,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網報系統下載打印。
復試時將進一步審核考生的學歷學位證書(非應屆考生)或學生證(應屆考生)的等報名材料原件。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五、體檢
體檢時間:復試前安排,具體請屆時以我校研究生院網站的通知為準。
體檢醫院:桂林電子科技大學校醫院。
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規定和要求執行。
六、考試
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兩部分。
1.初試:初試時間為2015年12月26日至27日。公共課由教育部統一命題;專業課由我校命題。
2.復試: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外語、業務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質等方面內容的考核。復試采用筆試、面試和實驗技能考核等方式,對考生的學科背景、專業素質、操作技能、外語口語水平、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等進行全面考核。
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獲得我校復試資格的,復試時,需加試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兩門,加試方式為筆試。具體加試科目請咨詢各學院。
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復試時不加試。
我校原則上以120%左右的比例進行差額復試,生源充足的專業將擴大差額復試比例。
我校初試、復試科目及各學院聯系人方式請見《桂林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招生專業目錄》。
七、錄取
堅持貫徹公平、公正、公開、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根據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的總成績排序,結合素質考核結果,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復試不及格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擬錄取結果一般可于5月中旬上網查詢。正式的錄取通知書將于6月上旬寄出。
具體的錄取原則請以我校屆時公布的《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意見》為準。
八、學費和獎助學金
(一)學費:
1.會計碩士和翻譯碩士學費標準為14500元/生·年,學制2年;
2.法律碩士學費標準為13000元/生·年,法律碩士(法學)學制2年;法律碩士(非法學)學制3年;
3.工商管理碩士學費標準為24000元/生·年,學制2年;
4.除上述各專業外,其它專業學費標準為8000元/生.年,學制3年。
注:學制是指我校各專業標準學習年數,如學習優秀者可申請提前畢業,特殊情況經批準也可延遲畢業,但學習年限最短不低于2年,最長不超過5年。
(二)獎助學金:
我校將按照國家最新規定,設立國家助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獎學金、三助崗位、綠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獎助體系,支持碩士生完成學業。
獎助學金政策請見我校《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獎助體系》。
九、招生考試咨詢
1.我校將及時在網上公布最新招生考試相關信息,請考生們密切關注。
2.研招辦工作地點:我校金雞嶺校區第二教學樓2406房間。
郵寄地址:廣西桂林金雞路1號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研招辦
郵政編碼:541004
電話:0773-2291377傳真:0773-2192062
網址:http://gra.guet.edu.cn
聯系人:廖老師 馬老師
十、本簡章中內容若與國家的招生政策規定不相一致,以國家的招生政策規定為準。
十一、本簡章中內容由桂林電子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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