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屬于專業碩士領域,我國招收法律碩士的考試每年有兩個。一、1月聯考屬于學歷教育,可獲得畢業證和學位證,下邊詳細介紹一下:
主要培養有特定專業背景的高層次、寬基礎的應用型、復合型法律人才,是高素質法律人才的主要培養形式。從2000年開始,專業課實行全國聯考 (統一命題、統一閱卷),并限招收非法學專業考生,05年有45所高校招收法律碩士研究生,在聯考各校之間還可以調劑。法律碩士畢業生就業前景看好,入學考試競爭壓力相對較小。
報考條件:
除了滿足全國統考的報考條件外,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下列13個專業不得報考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事法)。
報名時間及注意事項:
法律碩士的報名手續、報名時間與參加1月全國碩士研究生統考的報名手續、報名時間相同。考生可直接到所報學校的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報名,也可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校招生辦公室指定的報名點報名。考生同時可報聯考院校中的兩所高校,分數達到國家規定的錄取線后,第一志愿未被錄取,第二志愿有可能被調劑錄取。
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時間與1月統考時間相同。
初試科目共4門:外語100分,政治(文)100分,專業基礎課(刑法學、民法學)150分,綜合課(法理學、憲法學、中國法制史)150分。其中政治、外語使用全國統考試卷,兩門業務課的命題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承辦。
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會同有關單位編寫,考試用書為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指南》。
復試時間、地點、科目、方式由招生單位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招生單位公布。
錄取:
法律碩士的錄取類別包括:
1.計劃內非定向培養:按國家招生計劃錄取,學生戶口和人事檔案轉入學校,培養經費由國家提供,畢業后在國家計劃指導下,學生選報志愿,學校推薦,用人單位擇優錄用就業。
2.計劃內定向培養:按國家招生計劃錄取,招生時定向單位、學生和學校三方簽訂定向培養合同,培養經費由國家提供,畢業后按合同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
3.計劃外委托培養:招生時委托單位、學生和學校三方簽訂委托培養合同,不轉學生戶口和人事檔案,培養經費由委托單位承擔,畢業后按合同規定到委托單位工作。
4.計劃外自籌經費:招生時學生和學校簽訂合同,培養經費由學生自行承擔,學生戶口和人事檔案將轉入學校,畢業后由學生選報志愿,學校推薦,用人單位擇優錄用就業。計劃外委托培養和自籌經費的收費標準各校有所不同,一般在每年7000元到14000不等。
學習方式:
法律碩士采用全日制脫產和非全日制不脫產兩種學習方式,全日制脫產學習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學習不超過四年。在教學上,法律碩士以課堂教學為主,重視案例教學,強調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教學內容按法學一級學科設置,采用學分制,包括必修課和選修課,必修課為30學分,總學分不得低于45學分。法律碩士實行導師組集體培養,導師組由各專業具有碩士生導師資格的正、副教授組成,并吸收法律實務部門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碩士學位論文根據學生的興趣愛好和原專業背景有所側重,字數一般不少于2萬字。
證書獲取:碩士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
二、10月在職人員聯考
屬于非學歷教育,只能獲得學位證書,學歷不改變,10月的考試只招收在職人員。
(一)報考條件
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畢業(一般應有學士學位)、工齡5年以上的法院、檢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門人員、人大系統干部以及有關部門從事法律實際工作者。
符合報考條件的政法系統考生,持經本單位同意和省級主管部門審查蓋章后的資格審查表進行資格審查;其它部門人員的資格審查表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推薦意見。
非政法系統考生錄取比例一般不超過本校當年錄取限額的20%。
(二)考試科目
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俄語)、專業基礎課(含刑法、民法)、綜合課(含法理、憲法、中國法制史),共計4門。
其中,政治理論考試及面試由各招生單位單獨組織,時間自行安排;其余3門全國聯考。
考試語種為俄語的考生,只限報考黑龍江大學。
(三)聯考考試大綱
教育部高校學生司、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編寫的《2005年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全國聯考考試大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年第一版第2次印刷)。
(四)專業學位代碼:410100。
法律碩士的招生院校名單:
(1995年批準培養單位:8所)
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對外經貿大學 吉林大學 武漢大學 華東政法學院 西南政法學院
(1997年批準培養單位:5所)
廈門大學 南京大學 中山大學 中南政法學院 西北政法學院
(1998年批準培養單位: 9所)
復旦大學 浙江大學 黑龍江大學 湘潭大學 四川大學 安徽大學 蘇州大學 山東大學鄭州大學
(1999年批準培養單位:6所)
清華大學 南開大學 山西大學 遼寧大學 云南大學 蘭州大學
(2003年批準培養單位:11所)
貴州大學 海南大學 河南大學 湖南大學 南京師范大學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 江西財經大學 煙臺大學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上海交通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了解考研最新消息
網站介紹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友情鏈接 廣告業務 幫助信息
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