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2009),副教授(2000),經濟法碩士生導師(2000),蘭州大學法律系經濟法碩士(1992-1995),中國人民大學經濟法博士(2002-2006),美國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Hastings College of the Law的訪問學者(2004-2005);法國Aix-Marseilles Paul Cezanne University 訪問交流(2007.11-12);美國Georgetown University的訪問學習(2010.1);泰國Mahidol University International College交流學習(2010.1);意大利International University College of Turin訪問副教授(2008-)。主要專業研究方向是轉型中國經濟法、社會法、商法。
自1995年留校任教至今,在包括《中國法學》、《法學家》、《中國鄉村研究》、《蘭州大學學報》、《經濟法論叢》、《經濟法評論》、《經濟法研究》、《經濟法論壇》和《歐洲法律與經濟評論》(Renue Juridque et Ecomonique Europe-Chine)等在內的中外文權威、核心專業刊物以及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和蘭州大學出版社等權威、核心出版社出版發表學術論著近100篇(部),并參編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國家級規劃教材《經濟法》(總論部分)。
主持或參與完成了包括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教育部規劃項目在內的10余項科研項目;獲得省部級教學科研獎勵10余項。
目前,擔任包括中國法學會會員、中國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中國法學會社會法學研究會、中國法學會環境資源法學研究會、中國法學會銀行法學研究會、中國商業法治研究會在內的多家全國性專業學術團體的理事以及包括西南政法大學在內的多家高校兼職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