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研究生() 考試報名開始了,按規定,白山市民徐先生和姐姐應該到通化市報名,然而,他們的網報信息卻填在了長春,因而不能報考,招生辦工作人員核對信息時疏忽了這一點,使徐先生誤交了400元報名費。
報名不符規定卻不給退錢
11月14日,白山市民徐先生和姐姐按照報考研() 究生的規定,到通化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進行核對網上信息和繳費。按照研究生網的規定:“2011年考研網上報名,在10月31日結束后,所有考生均須于11月10日-14日到所選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照相。確認時,考生持本人有效證件、學歷證書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核對,考生確認本人網報信息。”
徐先生告訴記者,經過報名處、收費處后,可領取承諾書時,工作人員告知他不符合報考研究生的相關規定,并告知他,到收費處將自己交的報名費要回來。但收費員告知徐先生,他們收費標準都是按照文件的規定收取的,他的工作沒有任何差錯,徐先生與他姐姐的400元報名費不能退還。
招生辦承認工作人員疏忽
通化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金紹龍說,按照相關規定,白山地區不設研究生考點,通化、白山地區的考生只在通化市設研究生考點,而徐先生的身份證信息符合在通化市報考。
10月31日前,徐先生在網上報名時,誤將自己的網報信息填在長春,11月14日,研究生報名處的工作人員核對信息時,忽視了這一點,“我承認,我們工作人員大意了。因此徐先生不能報考2011年研究生,這件事,雙方都存在失誤的地方。”
金紹龍告訴記者,研究生報考的信息統一在教育部保存,而11月13日22時,教育部的信息網已經關閉,如果徐先生在網站關閉之前來到通化市招生辦,他們會幫助徐先生協調上級主管部門,將網上的信息修改過來,“現在出現這種情況,誰也沒辦法了,只能等下一年重新報考了。”
招生辦領導親自退還報名費
“工作人員工作失誤,報名費卻不返還。”徐先生說,當時他找到通化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張永春,張副主任也承諾將400元報名費返還,并在交費的發票上簽了字,他拿著簽字的發票找收費員要錢時,收費員將兩張共計400元的發票,分別在上面標注“作廢”,而400元錢卻沒有返還,雙方因此發生了爭吵。由于16時收費員下班,記者沒有找到當事收費員。
隨后,記者找到了張副主任,對于先前退錢一事他避而不談,“退錢的事情,我需要協調省招生辦研究生科。”5分鐘后,張副主任拿著400元錢,退還給了徐先生。對于14日徐先生與通化市招生辦發生的事情,金紹龍說:“我承認,我們對工作人員教育不夠,我們將查找不足,我們的態度不好,有待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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