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選拔成績優異、創新意識強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攻讀研究生,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現將我校2016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直博生)接收錄取辦法公布如下。
一、接收條件
(一)高等院校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二)學術研究興趣濃厚,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突出,創新意識較強;
(三)身心健康、誠實守信、學風端正。
二、接收程序與復試錄取
(一)申請者在教育部規定的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推免服務系統”(http://yz.chsi.com.cn/tm),填寫個人信息,并填報我校有關專業志愿。
(二)學院根據申請者的綜合條件在24小時內確定是否發放“復試通知”。
(三)申請者在收到我校“復試通知”后24小時內應予以確認,并在規定的時間至我校參加專業復試,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四)復試采用面試形式,主要考核學生的綜合素質、業務能力以及外語水平。
(五)面試小組成員由各學院推免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一般不少于5人。設面試教師秘書1名。
(六)為提高工作效率,面試可按時間分批次或不同小組進行,但同一學科的面試方式、考核時間、標準要統一,小組成員須公正、公平地對考生進行現場獨立評分。
(七)面試現場需設置錄音或錄像設備,記錄面試過程,秘書對面試情況進行書面記錄。面試結束后,面試小組記錄材料需當場上交面試秘書進行整理,并經組長確認簽字后上交學院,由學院負責保存備查。
(八)各學院根據申請者的復試成績、學科背景等綜合情況,決定是否發放“待錄取通知”;申請者在收到“待錄取通知”后的24小時內須予以確認,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九)我校將按照教育部的相關規定錄取“接受我校錄取通知者”。
三、其他
(一)推薦免試研究生名單公示結束,由各學院組織各專業進行師生互選,確定導師。導師招收的2016年推薦免試研究生全部計入導師當年的招生數。
(二)學校為推薦免試研究生提供國家獎學金、新生勵志獎學金、學業獎學金等多種獎勵措施,相關政策將在研究生院官網予以公布。
(三)獲得推免資格的本校學生和外校夏令營學員若報考我校,復試成績分別以推免選拔綜合成績和夏令營考核成績為準,不再單獨組織復試。
(四)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處,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
(五)各學院成立推薦免試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的推薦免試研究生招生工作。
(六)本辦法解釋權歸校研究生招生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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