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教育部相關政策規定,為做好我所2016年推薦免試生(以下簡稱“推免生”)的接收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接收
(一)我所每年接收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為碩士研究生(簡稱推薦免試生)。我所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為學術型。
(二)我所推薦免試生接收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證質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
(三)接收錄取的推薦免試生數量為我所當年度招生計劃的30%左右,且專業涵蓋地質學、固體地球物理學。
(四)我所擬接收的推薦免試生需通過教育部“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辦理申請和接收程序。
二、申請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有志于防震減災科技創新及社會公益服務,具科研潛質,品質優秀,遵紀守法。
(二)推免生所在學校必須是教育部規定的具有當年免試生推薦資格的高校。
(三)推免生應獲得其所在高校推薦免試資格且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中備案。
(四)推免生在大學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優異,在校期間未受過紀律處分。
(五)須通過大學英語四級以上考試,具有較強的外語聽、說、讀、寫能力。
(六)具有較強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七)身體健康且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三、考核
(一)考核通知發送
我所依據教育部統一布署,適時啟動2016年推免生招錄工作。
申請人應依據我所發布的2016年招生簡章及招生專業目錄,選擇擬申請專業及方向,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完成網上申請。并填報《中國地震局地質研究所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提供有參考價值的其他材料。
申請人務必于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開放時間段內完成填報,過時不予受理。同時,按規定日期將全部申請材料郵寄或郵件發送至我所人才資源部(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相關問題可來函來電咨詢。
(二)組織考核
我所人才資源部(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將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后,轉送所報研究方向導師,屆時,我所人才資源部(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會同專家組將綜合學科分布、需求、導師意見審議提出擬接收名單,并進行全面考核。
1.考核秉持公開、公平、公正,德智體全面衡量的原則。
2.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專業知識、外語考核及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3.考核由多名研究生導師組成的考核小組進行。以面試為主,必要時安排筆試。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人生觀、價值觀、工作學習態度、團隊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紀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況。
5.專業知識考核重點考查考生對知識掌握的深度和廣度,對知識靈活運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實驗技能和實際動手能力等,了解考生從事科研工作的潛力和創造性。考核既要看學生歷年的學習成績,又要注重學生的學習能力、創新精神和其他特長等綜合素質方面的考查。
6.外語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聽、說能力及語言運用能力。
7.體檢須在我所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
8.面試和體檢時將查驗學生的身份證件和學生證。
四、推免生錄取
(一)擬錄取名單確定及待錄取通知
我所招生領導小組將秉持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對推免生考核結果進行審議,最終確定推免生的擬接收名單。
對擬接收的考生,我所將經由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報送其考核成績(考核成績為百分制,60分及以上為合格)同時發送“待錄取通知”,接到“待錄取通知”考生應及時回復信息予以確認。
全部擬錄取考生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中發送的“待錄取通知”為準。未通過考核及未參加體檢考生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二)錄取資格復核及錄取通知書發放
我所對經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備案錄取的推免生,其錄取通知書將與統考生的通知書一同核發。
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我所將對上述擬接收的推免生近期學習情況進行審查。
審查方式為:擬接收的推免生,須提交最后兩學期的學習報告。
報告內容包括:最后兩學期所學課程及成績、畢業論文(畢業設計、實踐活動)選題及進展情況、遵紀守法情況等。
審查中如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1.在本科階段最后一學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學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學期)主干課程學習成績有不及格科目。
2.畢業設計(論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績。
3.畢業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
4.政審不合格。
5.考試作弊或違紀(法)受到“警告”以上處分的,或有其他情節嚴重的違法亂紀行為受到處罰者。
6.申請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虛作假者。
五、時間要求
我所根據教育部統一安排時間。
六、其他
1.我所擬接收錄取的推免生,經教育部審核后,最終錄取推免生名單以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備案錄取名單為準。已備案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以統考生身份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生統一入學考試。2016年推免生不再參加碩士研究生網報現場確認,不再使用《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登記表》。
2.我所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推免生接收工作各環節的監督,確保推免生工作政策規定透明、信息公開,保證推免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3.凡在推免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發現,按照相關規定取消推免生擬錄取資格。
4.其他未明事宜請與我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聯系。
七、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華嚴里甲1號
中國地震局地質研究所 人才資源部
郵政編碼:100029
聯系人:吳老師 王老師
聯系電話:010-62009079 010-62009160
傳真:010-62009079
E-mail:jy@ie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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