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一所以經濟學、法學、管理學為主干,兼有文學、史學、哲學、理學、工學等八大學科門類的普通高等學校,是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之一。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是全國唯一集經濟、法律與管理為一體的財經政法類高校,將學校管理學、法學、經濟學的學科融通性和學生培養的應用性結合起來,將經濟學、管理學、法學的學科結構與學生的知識結構對接起來,形成我校MPA教育的主要特色。
一、專業介紹
我校MPA教育主要以公共管理學院相關學科為依托。學院師資力量雄厚,有公共管理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設有10個碩士點,擁有公共管理專業碩士學位(MPA)授權點。學院還擁有公共管理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設有公共管理一級學科博士后流動站,并設有六個博士點。
MPA中心依托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各學科優勢,以及公共管理學院的學科平臺,選聘校內外優秀師資、著名專家學者為MPA學生授課,并聘用公共部門管理人員為合作導師。
二、報考條件
考生報名需符合以下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經5年或5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學習方式及學制
學制2.5年-4年,采用在職不脫產方式學習,分集中學習和周末學習兩種形式(目前主要是周末學習)。
四、報名
報名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二者缺一不可。
(一)網上報名
1.所有報考考生在網上報名之前,必須能夠在學信網上(http://www.chsi.com.cn)查詢到本人的學籍或學歷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備用。學信網上查不到學歷的考生必須取得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以備用。
2.考生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教育網址:http://yz.chsi.cn,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完成網上報名程序。網上報名時間為2015年9月24日至27日(預報名階段,報名數據有效,正式報名階段無須再次報名)和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考生應認真閱讀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網報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3.網上報名特別提醒:考試方式:管理類聯考;報考類別:自籌;報考專業:公共管理碩士。
(二)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為2015年11月(具體時間以學校統一安排為準)。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網上報名后須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持網報系統生成的報名編號、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軍官證、文職干部證或護照等)、畢業證及報名費,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確認報名信息并進行資格審查、交費和攝像等。
未完成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資格審查、交費和攝像等環節的報名均為無效報名。
(三)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前請認真閱讀并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上述報考條件和要求,在復試階段學校將對報考資格進行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者,我校取消其報考資格,初試成績無效。考生報名時不需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
2.初試成績與初試合格線、復試名單、復試方案及擬錄取名單等均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不另向考生郵寄書面材料,請考生在相應時間內留意我校網上通知。
五、初試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二)2015年12月14-27日,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三)初試時間及科目
初試時間為2015年12月26日-27日(詳見準考證通知),初試均為筆試,各科考試時間均為3小時。
初試科目為外國語和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兩科。
(四)考試大綱及命題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統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關機構組織編制。
(五)考生必須到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參加考試。
六、復試
復試在2016年4月份進行,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復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復試內容包括專業知識考試、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及綜合素質與能力測試等。各專業復試安排將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網頁公布并在復試通知中注明,復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七、錄取
初試合格考生須通過我校組織的資格審查、復試等方能錄取。學校根據“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保證質量”的原則,綜合考察考生的整體素質進行錄取。
八、畢業與學位
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培養方案的規定內容,按照中南財經政法大學MPA研究生學籍管理和學位授予的相關規定,符合條件的,頒發相應的學歷證書,并授予公共管理碩士學位。
九、招生聯系方式:
地址:武漢市武昌區武珞路114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MPA教育中心
郵政編碼:430060
聯系人:周老師、張老師、柯老師
電話:027-88046295,傳真:027-88046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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