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理工大學2016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暫行辦法
為加強校際學術交流,提高我校碩士研究生的生源質量,改善生源結構,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對我校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規定如下:
一、基本條件
申請我校的推免生須具備以下條件:
1、接收對象必須獲得所在學校的推薦免試資格。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遵紀守法,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3、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好的專業能力和較強的創新意識;學風端正,成績優秀,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4、英語基礎較好,原則上要求通過國家四級英語水平考試(新成績標準426分),或通過相當于英語四級水平的國家其他考試(如專業外語、TOEFL、GRE、LELTS等)。
5、身體健康,符合國家有關招生要求。
二、接收專業
除國家規定不能接收推免生的學科、領域外(如MBA、項目管理等),我校其他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申請材料
1、碩士研究生政審表(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下載)。
2、本科階段成績單(加蓋所在院校教務處公章)。
3、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單原件,或其他外語水平資格考試成績。
4、獲獎證書或體現自身學術水平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以上材料須真實有效,在復試時提交審核。
四、接收程序
1、申請我校的推免生需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推薦免試服務系統填報志愿。
2、我校對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者發放復試通知。
3.申請人在規定時間內前來復試。
4、經復試考核,成績合格者,發擬錄取通知。
5、經公示無異議,上報教育部正式錄取。
五、優惠政策
1、我校錄取的推免生,正式入學報到后,在研究生一年級可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8000元。
2、我校錄取的“985工程”、“211工程”高校的推免生,正式入學報到后,還可額外一次性獎勵10000元。
六、其他
1、已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2、已錄取的推免生在大學畢業前如有紀律處分、未取得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等情況,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對于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發現,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或學籍,并通告推薦單位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聯系方式
地址:山東省淄博市新村西路266號,山東理工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郵編:255049
聯系人:孫老師
電話:0533-278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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