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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力度,我校根據教育部有關推免生工作管理辦法,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一、申請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具有推薦免試授權高校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獨立學院學生),并獲得所在院校推薦免試資格,占用其本科就讀學校的推薦免試指標,推薦手續完備,材料齊全。
2.本科期間學習成績必須優秀,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同年級學生數的前列。本科階段有論文公開發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國重大競賽中獲獎等有學術專長的,同等條件下將優先錄取。
3.2016年9月1日前獲得本科畢業證書。
二、接收專業、人數及學制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專業(領域)、人數請參閱《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2016年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專業目錄》。
三、申請與選拔考核程序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的有關精神,2016年我校接收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基本程序如下:
1.考生填報專業志愿。獲得推免生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確定擬申請的專業后,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填報專業志愿;
2.學校發出復試通知。學校通過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向申請考生發出復試通知。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應盡快確認是否同意復試。
3.考生參加復試。同意參加本校復試的申請人,請及時關注我校招生網()研究生招生欄目上公布的復試安排(復試時間暫定于10月份中上旬,具體時間以網站公布為準)。
考生在復試報到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
(1)驗第二代身份證、學生證原件,交復印件1份(身份證復印正反面,學生證復印學生信息和注冊情況);
(2)歷年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1份,并加蓋推薦院校教務處公章;
(3)《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接收推免生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申請表》1份,此表由申請人在我校招生網下載后填寫信息并打印,確認無誤后簽字,由所在院系及學校教務部門簽字蓋章;
(4)專家推薦信2封,表格在我校招生網下載,由兩位與申請學科相關的副教授以上職稱的專家填寫;
(5)個人自述1份,表格在我校招生網下載,可正反面填寫;
(6)國家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TOEFL成績或GRE成績等體現自身英語水平的證明1份。若參加學校學位英語水平考試,須由學校教務部門提供所得成績證明,并注明學位英語考試滿分分值;
(7)各類獲獎證書和發表的學術論文復印件;
(8)申請人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證明自己綜合素質、學術潛力的其它材料。
注:以上所提及可在我校招生網下載的各類表格,將在《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2016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中公布,敬請關注。以上材料復試時必須攜帶齊全,否則取消復試資格。由于材料準備需要時間,有意向報考我校的考生可以在報名提前準備,以免影響正常復試。
考生在復試期間須到我校指定的醫院體檢。
4.辦理擬錄取手續。復試及體檢合格者名單由學院上報學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后,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并確定擬錄取名單。被擬錄取者在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按要求及時接受待錄取通知。
5.北京教育考試院審核與公示。
四、學費與獎助學金
(一)學費
學術學位研究生:8000元/年/人;專業學位研究生:MTI翻譯碩士13500元/年/人;漢語國際教育15000元/年/人;國際商務26000/年/人。
(二)獎助學金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依托地區經濟發展優勢,進一步加大經費投入力度,通過提高待遇水平,吸引優質生源,鼓勵學生專心學業。
1.執行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制度:用于獎勵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獎勵標準為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學生類別
|
獎勵等級
|
學業獎學金標準
|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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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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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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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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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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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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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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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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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生
學業獎學金
|
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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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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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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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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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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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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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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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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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獎
|
2000
|
2.增設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制度:設立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等級劃分及其獎勵金額標準如下:(單位:元/年*人)
注:具體執行情況以當年度財政撥款為準。
為吸引推免生報考,2016年我校在原有新生獎學金的基礎上,再為推免生增設獎學金,入學后獎勵5000-10000元/人(其中來自普通院校的推免生5000元/人,來自211/985院校的推免生10000元/人)。
3.建立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制度:補助標準為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每年按10個月發放。
4.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崗位津貼資助力度:設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簡稱“三助”)崗位,健全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制度,并提供“三助”津貼。
5.完善經濟困難研究生助學政策:綜合采取特殊困難補助、開辟入學“綠色通道”、減免學費等方式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的資助力度。
獎助學金的具體情況見《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研究生獎學金管理辦法》。
五、其他事項
1.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我校將在復試結束后對擬錄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不予錄取。
2.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畢業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4.咨詢、監督與申訴渠道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研究生招生辦:010—65773331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紀委、監察處:010—65778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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