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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做好接收2016年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以下簡稱推免生)工作,加強科學選拔,規范工作程序,保證公平公正,根據教育部有關推免生工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一、申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優良,在校期間沒有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獲得本科就讀學校的推免生資格。
3.刻苦學習,勤于思考,有創新意識和科研潛力,學習成績優秀,專業成績和綜合成績均名列本專業前列。
4.有較強的獨立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條件下優先:
(1)公開發表高水平學術論文或公開出版學術專著;
(2)參加社會實踐并寫出具有重要價值的調查報告;
(3)參加專業領域全國學術活動并獲獎;
(4)作為學校優秀學生派出國外、境外知名大學學習1年以上。
二、接收專業
除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會計碩士(CFO與財富管理)和旅游管理專業碩士(MTA)外,其它各專業均可接收推免生。各學院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小組,負責接收校內外推免生的資格審核、綜合考核和確定擬錄取名單等工作。具體接收專業請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中國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查閱。
三、申請與選拔考核程序
1.考生填報專業志愿。預計于2015年9月28日開始(具體時間以國家2016年推免生文件規定為準),獲得本科畢業學校推免生資格考生登錄中國研招網的“推免服務系統”完善個人信息、網上繳費和填報志愿。
2.接收學院發出復試通知。接收推免生的學院/中心(以下簡稱接收學院)通過中國研招網“推免服務系統”分批次向符合條件的考生發出復試通知(一般三天內會有通知,如未收到通知可電話咨詢申請學院)。考生須在學院規定的時限內接受復試通知,否則視為不同意參加復試。
3.考生參加復試。同意參加我校復試的考生,接收學院通知其復試的具體安排,考生須按時參加復試。具體復試時間由接收學院自定,所有復試和擬錄取工作預計應在2015年10月20日前完成(具體時間以國家2016年推免生文件規定為準)。
考生在復試報到時需交驗以下書面材料:
(1)交驗二代居民身份證、學生證原件,交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頁紙上)1份;
(2)歷年學習成績單原件(須加蓋本科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1份;
(3)獲獎證書復印件各1份;
(4)國家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或TOEFL、GRE成績等體現自身英語水平的證明各1份;
(5)能體現自身學術水平的代表性學術論文、出版物或原創性科研成果等復印各件1份。
以上書面材料均采用A4紙大小裝訂(成績單可按所在學校格式),由申請者在復試報到時提交,無須郵寄。一經收到,恕不退還。
4.復試內容。復試突出對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貫表現,強化對考生科研創新潛質和專業能力傾向的考核。復試形式包括筆試和面試等,其中筆試總成績為100分,面試總成績為100,申請者以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之和排序。
5.確定擬錄取名單。各接收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及考生學術背景、復試成績等擇優確定待錄取名單并通過“推免服務系統”向考生發出“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接收學院規定的時間內接受“待錄取”通知,否則接收學院可取消其“待錄取”資格。接受“待錄取”通知的考生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后列入學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擬錄取名單,不再參加全國統/聯考。
四、學費及獎助體系
1.除有單獨說明的之外,碩士研究生(包括學術型和專業學位)按學年收取學費,標準為8000元/生.年。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會計(CFO與財富管理)和旅游管理(MTA)等專業的學費見相應學院(中心)公告。實際標準以湖北省物價局的批復為準。
2.學校研究生獎助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碩士新生獎學金、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專項獎學金、“三助”助學金和特困補助等。研究生獎助體系的獎助對象為取得學校學籍、基本學制年限內、檔案和工資關系轉入學校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職和委托培養等類別除外。
3.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2萬元/生•年,獎勵比例約5%。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資助學制年限內的大陸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個月計發。
4.碩士研究生學業獎學金分為一、二、三等獎,其中:一等獎12000元/生•年(占30%),二等獎8000元/生•年(占40%),三等獎4000元/生•年(占20%),實行動態管理。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第一學年原則上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學資格的研究生,恢復入學的第一學年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學資格的研究生,恢復入學的第一學年按錄取當年評定的學業獎學金等級享受獎學金。
5.碩士新生獎學金評選對象為當年錄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初試成績總分在所報考學位類型及學科門類排名前10%的新生,獎勵標準為3000元/生。
6.綜合獎學金每年評定一次,包括優秀研究生標兵,獎勵比例為2%,獎勵標準為1500元/生;優秀研究生,獎勵比例為10%,獎勵標準為1000元/生。單項獎學金包括課程學習獎、道德風尚獎、社會實踐獎、社會工作獎等,獎勵比例為8%,獎勵標準為300元/生。
7.“三助”助學金用于資助研究生從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貼標準原則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個月計發。
8.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按照國家、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9.研究生個人發生重大疾病、個人財產重大損失、家庭主要成員重大變故和家庭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等,學校可資助研究生臨時特殊困難補助。
五、信息公示公開
1.我校將通過網站主動公開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錄、復試辦法、擬錄取名單等全部信息,同時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務系統”公示公開。
2.擬錄取名單除在接收學院公示外,還將全校統一公示10個工作日。
六、其他事項
1.考生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一旦發現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將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2.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3.2016年推免生注冊、報名、網上繳費及擬錄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進行,不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現場確認。
4.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本科畢業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5.因2016年國家推免生工作辦法仍未出臺,上述內容如與國家相關規定沖突,均以國家文件為準。
七、聯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027-88386706,傳真:027-88386216,研究生招生網網址:http://yzb.znufe.edu.cn,郵箱:yjszsb@znufe.edu.cn,微博:http://weibo.com/znufeyzb。
2.校紀委。電話:027-88386336,郵箱:jcc@znufe.edu.cn。
3.接收學院。
學院代碼及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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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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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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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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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馬克思主義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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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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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7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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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沛樓4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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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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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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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6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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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沛樓31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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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經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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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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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6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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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泉樓南2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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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財政稅務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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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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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6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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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泉樓北4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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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金融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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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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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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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泉樓南4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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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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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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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6659
|
文治樓5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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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刑事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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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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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6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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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治樓2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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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外國語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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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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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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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波樓4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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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新聞與文化傳播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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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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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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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波樓42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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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工商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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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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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7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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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泉樓北4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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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會計學院(會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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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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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6514(南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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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泉樓南402室
首義校區32號樓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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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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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7513(南湖);88383700(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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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公共管理學院(MPA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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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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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6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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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泉樓北23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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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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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046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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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義校區中南樓8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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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統計與數學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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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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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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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波樓32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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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信息與安全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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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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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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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永樓2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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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知識產權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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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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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6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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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泓樓2樓研究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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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MBA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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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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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3770
88047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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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義校區文匯樓2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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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法律碩士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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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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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386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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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治樓5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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