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學是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學校目前擁有7個國家級重點學科,10個北京市重點學科,5個博士后流動站,3個一級學科博士授權點,17個二級博士授權點。
2011年我校采用三種招生方式招收博士生:1)普通招考:面向所有符合報考條件的已獲得碩士學位人員、應屆碩士畢業生;2)碩博連讀:從本校已完成規定課程學習且成績優秀,具有較強創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學碩士生中擇優遴選。3)直接攻博:取得學術型推薦免試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中遴選。歡迎各位有志青年報考北京化工大學博士學位研究生!
一、報考條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報考博士生的基本條件是: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3項條件之一: 1)已獲得碩士學位的人員(境外獲碩士學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2)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入學時未取得碩士學位者取消其當年的博士研究生錄取資格); 3)獲得學士學位到博士研究生入學之日滿六年或六年以上,并達到與碩士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且達到如下諸項要求:英語CET-6成績達425分以上或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外國語水平全國統一考試合格證書;提交報考專業5門以上(不含外國語)碩士研究生學位課成績單;提交一萬字左右相當于碩士學位水平的論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發表的學術論文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國家一、二等獎或省部級一等獎。 3.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規定; 4.報考國家計劃內博士研究生的年齡不超過45周歲,報考委托培養或自籌經費者可適當放寬; 5.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二)碩博連讀基本條件 我校在讀碩士研究生,已完成碩士課程學習并且成績優秀、具有較強創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在學二年級碩士研究生,除滿足普通招考中1、3、4、5的條件,還應具體滿足以下3個條件中的2個或以上,方可申請碩博連讀: 1、CET-6成績達到425以上; 2、碩士研究生課程成績優良(GPA>3.00); 3、作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本人為第二作者)在SCI-E收錄的期刊上發表或被接收論文1篇,或達到相應的學術水平。 (三)直接攻博基本條件 滿足普通招考中1、3、4、5的條件,考生應是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現為委托培養或定向培養的應屆畢業碩士生、擬報考委托培養或定向培養的考生、原為委托培養或定向培養碩士生和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務年限內的在職人員考生,須征得委托或定向培養單位或服務單位的同意方能報考博士生。
二、報名 1.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報考前務必聯系自己所報導師并征得其同意。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通過北京化工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博士生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0年12月25日—2月20日。 報名網址:http://gs.buct.edu.cn/enroll/yjszs.aspx。 3.考生須認真核對網上提交的報名信息,如因提交信息有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4.考生在提交信息成功后,須將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打印并簽字確認。 5.考生須在2011年2月14日—2月21日提交如下材料: (1)打印并填寫完整的《2011年報考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及《報名信息表》。 (2)兩名與報考學科相關的具有教授(或相當職稱)以上職稱專家的推薦信。 (3)最后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碩士研究生課程成績單原件。 (5)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應屆畢業生免交材料(3),但須另提交學生證復印件;同等學力報考者免交材料(4),但須另提交已修完碩士課程成績單(加蓋公章)、已發表的學術論文全文、獲獎證書復印件及大學外語六級證書復印件或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外語考試通過證書等。 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紙,考生提交的報名資格審查材料一律不退還。 6.提交報名材料時需同時交納博士生報名費200元。 7.報名確認成功的考生請于2011年3月7日—11日再研究生辦公大廳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1.初試時間2011年3月12日—3月13日。 2.初試科目 初試科目為政治理論(獲得碩士學位者和應屆畢業碩士生免考)、外國語、專業基礎課、專業課。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報考專業碩士學位主干課程。 3.復試為綜合考試,在初試結束后3日內進行。復試工作由報考學院組織,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科學研究作風、創新意識、綜合運用理論能力、實踐動手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等,包括筆試、面試、外語聽力、口語等。 4.考試地點:北京化工大學。
四、體格檢查 初試結束后由學校統一組織體檢工作,與復試工作同步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五、錄取 學校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
六、其它說明 1.在錄取過程中,考生與所在單位或委托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的糾紛由考生自己解決。 2.北京化工大學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參考書目及有關注意事項可登錄研究生院網站(http://gs.buct.edu.cn/enroll/yjszs.aspx)查詢。
七、專業目錄中公布的招生人數僅供參考,具體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確定。
八、本簡章中如有內容與教育部最新政策相沖突,我校將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執行。;
九、聯系方式 單位代碼:10010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三環東路15號 聯系部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100029 電話:010-64450293 010-64433759 聯系人:研招辦 傳真:010-64414694 咨詢郵箱:yzb@mail.buc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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