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將于12月26日至27日舉行。今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不僅規定考試作弊行為本身要受到刑罰處罰,還將組織作弊、幫助作弊、替考等行為入刑,最高可判處七年有期徒刑,懲罰力度明顯提升。為確保考生2016年研考順利,現特別提醒:
1.珍惜個人名譽,遵守考試紀律,遵守本人網上報名簽署的誠信考試承諾書。
2.應當誠實應試,絕不以身試法。不購買所謂“研究生試題”及“試題答案”,不尋求“槍手”替考,不輕信社會培訓機構的所謂“承諾”或“助考”。
3.進入考場后不要隨身攜帶任何文字資料、電子存儲設備、手機、具有拍照或掃描功能的電子設備及其它無線電通訊工具,否則一律以作弊論處。
替考代考是犯罪,尤需理智莫糊涂。
作弊入刑,依法嚴懲;心存僥幸,葬送前程!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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