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2016考研驗收的關底,相信各位考生已經被“考研”兩個字“折磨”得茶飯不思、夜不能寐。現在我們再來一個折磨人的句子:Now some merchants have been exposed to the charge that they reserve their soya bean with ulterior motives。仔細分析整個句子,我們不難發現:該句中的that從句不是charge的定語從句,而是它的同位語從句,因為that在從句中不做任何成分,不符合定語從句的用法,所以that不是關系代詞,只能作為連詞來引導charge的同位語從句,來進一步解釋charge的內容。因此,應該翻譯為“...被指責,說...”,這樣這個句子就可以譯為:(1) 現在有些商人已經收到了這樣的譴指責,即他們儲存大豆有其不可告人的目的;或者(2)現在有些商人已經被指責,說他們儲存大豆有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若是在進行翻譯處理的時候,考生將that譯為charge的定語從句,就會使這個句子被誤譯為:現在有些商人已經收到他們儲存大豆有其不可告人目的的指責。只要將這個句子翻譯為charge的同位語從句,就可以理順原文的邏輯關系,從而使譯文更加忠實通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