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22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滬ICP備12018245號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6]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1號)等有關文件以及教育部、湖南省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通知。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要繼續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繼續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深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督管理,切實嚴明招生紀律,確保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平穩有序。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復試工作實行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學科(專業)復試小組三級管理模式,各小組具體職責如下: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職責:負責對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
2、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
職責:負責對全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安排,并負責陪同上級主管部門巡視與督查工作。
3、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組
負責監督、檢查全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全過程工作,同時加強復試現場巡視,規范和監督研究生復試過程,并協助陪同上級主管部門巡視與督查工作。
4、各招生單位(學院或醫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小組及學科專業復試專家小組。
1)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招生單位主要領導擔任,校本部學院須有黨委(總支)紀檢委員參加,醫院須有紀委或監察部門負責人參加。
職責:
(1)負責按上級要求制訂并組織實施本招生單位招生工作方案,于3月25日前上報研究生院招生辦;
(2)指導成立分學科(專業)復試工作小組;
(3)負責協調本學院招生工作中的爭議,必要時及時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
(4)審批各學科專業復試錄取結果,并及時上報研究生院招生辦。
2)成立招生復試(調劑)工作小組,組長由主管領導擔任。
職責:
(1)負責考生資格審查(身份證、學歷證、學生證等相關材料)
(2)負責遴選、培訓復試專家及復試工作人員;
(3)負責組織安排調劑工作人員,開展招生宣傳工作,及時接聽電話并負責招生工作政策咨詢;
(4)組織確定復試內容、復試場地并負責復試內容的保密工作;
(5)組織制定復試評分標準、程序及相關要求,制定招生復試工作計劃。
(6)嚴格復試過程管理,提交上報擬錄取結果,并報學院招生領導小組審審核。
3)成立各學科專業招生復試專家小組,組長由學科帶頭人或各科室主要負責人擔任。
職責:
(1)確保復試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簽訂“公正”承諾書。
(2)負責確定考生復試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工作程序;
(3)負責招生復試內容的組織實施及復試成績的評定,并進行綜合排序;
(4)及時將本學科專業考生復試結果上報學院招生工作小組與招生領導小組審核與審批。
三、復試基本條件
1、會計碩士:參加復試考生總分不低于192,單科滿足A類地區國家線要求;
2、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含調劑):非管理類聯考專業總分180分,管理類聯考專業總分145分,單科不限;
3、其他專業均執行教育部劃定的《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A類地區復試分數基本線。考生需滿足本人所報考學科門類復試分數線要求,同時符合《南華大學2017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的相關報考規定及要求,并且資格審查合格。
4、具備教育部規定加分資格(如“大學生村官”、“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的考生請攜帶有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提前和研究生院招生辦取得聯系。
四、調劑工作
在學科門類相同、專業及統考科目相近且統考成績符合報考第一志愿專業的國家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的條件下,經審核同意可進行調劑;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初試科目中未設置數學的考生,調入初試科目設有數學的專業,需在復試中加試數學。
為擴大選拔優質生源范圍,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招生目錄上所列專業均可適當接收校外調劑,具體以研招網調劑系統平臺公布的調劑公告及缺額為準。
1、校內調劑
(1)符合復試基本條件的第一志愿上線考生經學校資格審查后,原則上由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復試錄取工作;
(2)學院內調劑:為簡化工作流程,各二級招生單位可根據有關規定及考生本人申請要求,在本學院或醫院內部相近專業方向進行調整參加復試。
(3)學院間調劑。目標專業為非臨床專業校內調劑考生直接通過研招網調劑系統進行調劑。目標專業為臨床專業校內調劑不需要通過研招網的調劑系統,考生完成第一志愿醫院復試后,未被擬錄取的考生可查詢南華大學研招辦網站公布的其他醫院缺額表或咨詢各醫院缺額情況,在經調出醫院和調進醫院同意后,填寫《校內調劑申請表》,并按照擬調劑醫院的安排參加復試,不得同時向多個醫院或者專業申請校內調劑,一經發現同時被多個醫院或專業擬錄取,將取消該考生擬錄取資格。
2、校外調劑
調劑程序:
(1)調劑系統開通后,研究生院招生辦將第一時間將有缺額的專業在系統中開通接收調劑。
(2)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類復試分數線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提交調劑志愿。
(3)各二級招生單位從調劑系統上擇優挑選并通知符合條件的且滿足本校各學科專業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參加復試,考生需及時查看“復試通知”并確認。
(4)調劑生復試通過后,研究生院將根據學院上報的復試及錄取結果第一時間在調劑系統里給學生發送擬錄取通知。被“擬錄取”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須在網上接受擬錄取通知,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調劑規則: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能調入該7個專業。凡欲調劑到我校的工商管理(MBA)碩士的考生還必須滿足該專業的報考條件方能調入(即大專畢業5年以上,本科畢業3年以上,碩士畢業2年以上)。
(6)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為該計劃錄取。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根據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報考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
3、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
我校另有少量專項計劃指標,可接收調劑考生,調劑考生分數線和第一志愿相同。具體請聯系研究生院招生辦。
報考“大學生士兵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相關專業所在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可申請調劑到“大學生士兵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單位“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
納入“大學生士兵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政策。
五、復試時間及工作流程
1、復試階段總體安排:2017年3月27日---4月上旬
第一批復試(3月27日-3月30日):一志愿上線考生與部分生源不足專業調劑考生,臨床醫院各專業3月28日報到,會計專碩3月30日報到。
第二批復試(初定清明節假后,具體見網上通知):調劑考生。
2、第一批復試流程安排
(1)資格審查:2017年3月27日(臨床醫院各專業3月28日,會計專碩3月30日)上午8:30~12:00,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及同意參加復試的調劑考生到南華大學各二級招生單位或者研招辦進行資格審查,查驗畢業證或學生證、身份證,領取復試報到單,根據湖南省物價局收費標準,憑報到單到學校財務處交納復試費120元。
(2)考生憑報到單到招生院系報到驗證,提交A4紙復印件1份(按畢業證或學生證、身份證順序裝訂)、政審表,并落實復試具體時間及地點;
(3)加試:加試對象為大專生以及成教應屆本科生。加試科目由招生單位自行確定,要求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4)心理測試與體檢工作安排:考生憑報到單、身份證參加心理測試(圖書館)和體檢(醫療中心);
(5)擬錄取:校外調劑考生必須在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網上調劑系統,確認接受待錄取后,才算完成復試程序。考生確定“待錄取”必須慎重,一旦確認,不能更改。擬錄取專業必須與調劑網申請調劑專業保持一致。
(6)3月31日12:00前,各招生單位將擬錄取名單匯總表及缺額報研究生院招生辦(各臨床醫院第一志愿復試完請立即報缺額給研招辦,以便考生進行校內調劑)。
3、資格審查
考生必須攜帶下列材料到研究生院以及招生單位進行資格審查(校本部各二級招生單位考生均在學院進行資格審查,各醫院考生在研究生院招生辦進行資格審查):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準考證;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帶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往屆畢業生攜帶學歷證書(學位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帶二維碼)一份(此表為網上打印,查詢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學信網上查不到學歷的往屆考生必須攜帶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認證網站:http://www.chsi.com.cn/xlrz/)
應屆本科畢業生攜帶學生證(必須完成全部四學年的在校注冊)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此表為網上打印,查詢網址:http://xjxl.chsi.com.cn/index.do)
(3)政審表(加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該表到附件中下載)
(4)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現、外語水平、業務和科研能力、研究計劃等。復試時交復試小組)。
(5)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還須帶《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該類考生一律到研招辦進行資格審查)。
4、復試流程注意事項:
(1)各招生單位的復試方案和擬復試名單經學校批準后公布,實行差額復試。
(2)第二批按第一批類似流程進行復試,復試時間另行通知。
(3)各招生單位應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做好材料歸檔工作(見附件),教育部要求復試過程必須全程錄音錄像,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和學校將組織專家進行檢查與考核。
(4)報考部分外省市醫院的考生在南華大學三個附屬醫院進行復試,具體復試安排另行通知。
六、復試內容
復試成績共100分。
復試內容要求:各二級招生單位可根據專業特點調整復試各部分比例,須提前交研究生院審核批準,具體以各二級招生單位向社會公布的復試方案為準。
1、筆試(20%~40%):專業課考試,按報考學科專業命題。臨床醫學專業按至少不低于二級學科組織專業課考試。專業課筆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2、實踐(實驗)能力的考核(30%~50%):主要測試實驗和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臨床醫學專業按至少不低于二級學科組織臨床技能測試。實踐(實驗)能力的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3、面試(10%~30%):主要針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綜合能力、英語口語以及英語聽力測試。臨床醫學專業按至少不低于二級學科組織面試小組。面試綜合素質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凡復試結論為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許在同專業內進行校內調劑及補錄。
七、擬錄取
1、復試通過及體檢合格的考生須在各二級招生單位辦理擬錄取手續(簽訂擬錄取承諾書),復試情況登記表及錄取匯總表上學習形式必須注明“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2、復試成績不合格者或者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及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和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擬錄取名單根據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計算出綜合成績排名后確定。
考生綜合成績(100分)=初試總分/a×(60)%+復試成績×(40)%;
初試科目滿分500分的專業a為5,初試科目滿分300分的專業a為3。
5、各招生單位(學院或醫院)錄取人數不得超過學校下達的計劃招生數,校本部各二級招生單位學術型指標可用作專業型計劃指標,但專業型計劃指標不能用作學術型指標。
6、各二級招生單位須將擬錄取名單報研招辦經審核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10天。
7、擬錄取考生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出具的調檔通知回檔案所在單位調取檔案及工資關系,在規定時間內寄達我校。應屆畢業生可畢業后將檔案再寄達我校。
8、報考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共同簽訂三方協議。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9、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做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認證的考生不予錄取。
10、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學院和學校同意后,可以在2017年5月1日前向學校研招辦申請保留入學資格1-2年再入學。
八、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整個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指導;校督查小組負責對招生過程進行全程監督,一旦出現違紀違規事件,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校紀檢、監察及研究生院將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全過程監督。
3、實行信息公示制度。復試工作方案、復試名單及擬錄取名單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復試結束后的一周內,研究生招生工作辦公室或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組辦公室受理具實名的書面投訴,對投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有關學院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如存在違紀違規現象將追究有關人員和單位責任。
5、2017年碩士生復試、錄取期間,為方便考生反映復試錄取的有關情況,設置監督舉報電話:0734-8282310,0734-8281304;電子郵箱:nhdxyzb@163.com。
九、新政策:全日制與非全日制
1、定義: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學校規定年限內,全脫產在校學習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在從事其他職業或者社會實踐的同時,采取多種方式和靈活時間安排進行非脫產學習的研究生。
2、招生:相同的入學考試,相同的復試錄取標準。
3、培養:同一質量標準。
4、學歷學位證書:兩者達到畢業要求時,均發放畢業證書(唯一區別是,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證書中會標注“非全日制”);兩者獲得學位時,所發放的學位證書相同;兩者的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兩者均實行3年制學制,最長學習年限均不超過5年。
6、兩者均需交納學費,均可轉戶口和檔案、畢業就業時均可發派遣證。
7、全日制研究生由學校安排住宿,符合享受獎、助學金條件的全日制考生可享受國家及學校(含導師)獎助學金;但非全日制研究生無論是否轉戶口和檔案到學校均不享受國家獎助學金和學校獎助學金,可向學校申請安排住宿。
8、非全日制的具體課程學習形式:
由考生在復試時根據所在學院的要求進行選擇,并由學院審核確定,并在復試后告知考生。具體課程學習形式有:
(1)脫產上課:與全日制研究生一起脫產上課學習。
(2)集中上課:由各二級招生單位安排合適時間集中上課學習。
(3)適時上課:不能集中上課或脫產上課者,根據全日制研究生相關專業課程安排,適時選課,在開課的時段里進行學習。
9、錄取數據上報教育部后及學習期間不得更改“學習方式”。
10、非全日制研究生學費標準省物價局還未確定,暫按全日制專業收費標準進行第一年學費的收繳,如湖南省有新的文件規定,則按新標準執行,第一年已收繳學費按照新標準多退少補。
十、其他注意事項
1、各二級招生單位(系、所、醫院)的復試規則和擬復試名單經學校批準后公布,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破格考生嚴格按國家政策執行,破格復試應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破格專業必須是報考第一志愿單位與第一志愿專業。對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復試。符合破格條件的考生,由本人向研究生院招生辦申請并提交破格申請材料(科研創新方面的證明材料,如國家、省部級獎,獲得專利,發表核心期刊文章等),復試后擬錄取的破格考生,需經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審批后報省教育考試院。
3、考慮到報考學科專業上線人數不均衡,各招生單位應盡可能給第一志愿上線考生創造校內相近專業調劑復試機會,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各招生單位應嚴格復試過程管理,復試工作要全程錄音錄像,并做好存檔(保存1年)。在復試組織過程中,要精心設計流程,避免出現復試導師遲到,隨意接聽電話,材料散亂等情況,強化服務理念,做好綜合保障,為考生提供良好的復試環境,提高復試錄取結果的準確度和公信力。
5、由于教育部新出臺關于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改革文件,非臨床醫學類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的考生不得錄取為臨床醫學專業學位研究生(專業代碼105100),故不符合上述報考條件的一志愿上線考生必須轉至其他專業復試,如學術型臨床醫學專業(專業代碼100200)及其他醫學相關專業。
南華大學
2017-3-24
來源未注明“中國考研網”的資訊、文章等均為轉載,本網站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如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本站管理員予以更改或刪除。如其他媒體、網站或個人從本網站下載使用,必須保留本網站注明的"稿件來源",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
來源注明“中國考研網”的文章,若需轉載請聯系管理員獲得相應許可。
聯系方式:chinakaoyankefu@163.com
掃碼關注
了解考研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