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院系、各有關單位: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6〕9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7〕1號)和《陜西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陜招辦〔2017〕7號)文件精神,為了切實做好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招生錄取工作是關系考生切身權益和學校辦學聲譽的重要工作。為保障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經研究,學校決定成立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生錄取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和舉報申訴處理等工作。
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學校主管研究生工作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研究生處和紀檢監察部門負責人擔任,成員包括各院系院長(主任)、附屬醫院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和研究生處有關人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研究生處。
各單位也應按照《延安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附件1)成立本單位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復試小組,負責本單位的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
二、復試時間
2017年4月7日—4月9日。詳細安排見《延安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時間安排》(附件2)。
三、復試內容
(一)專業課程考試。研究生處負責組織實施。
(二)外語聽說能力測試。研究生處負責,外語學院組織實施。
(三)綜合面試。各招生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四)臨床醫學專業學位技能測試。由醫學院和附屬醫院分別負責組織實施。
(五)公共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研究生處負責組織實施。
(六)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考試。研究生處負責組織實施。
四、招生錄取工作的實施
(一)各單位應按照《延安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的要求制定本單位的招生錄取辦法,制定的招生錄取辦法應符合學校的有關文件規定,并充分體現學科專業特點。請各單位于4月5日前將本單位的工作方案和組織機構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生處)。
(二)復試各專業的專業課、公共管理碩士專業的思想政治理論、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的命題、制卷、評卷及考務工作由研究生處負責。
(三)綜合情況面試由各單位組織實施,必須對每一位考生的面試情況作現場記錄,并當場給出成績和評語。
(四)各單位須于4月10日上午12:00前將本單位建議擬錄取名單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生處),報送的擬錄取名單須將第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開排序。
五、紀律要求
各單位要嚴格按照教育部《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6〕9號)和《延安大學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文件精神,嚴肅招生錄取工作紀律,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招生錄取工作的權威性和嚴肅性,確保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過程公平、公正、公開。
(一)各單位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要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招生錄取工作相關文件,熟悉復試過程和相關政策,加強保密責任。
(二)各招生錄取組織單位要加強對復試導師的業務和保密要求培訓,使全體復試導師了解政策、熟悉規則、掌握方法。
(三)復試考試要嚴格按照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要求進行,對違紀作弊情況,一律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四)各單位要對復試面試全程錄音錄像,刻盤歸檔。同時還需做好記錄工作,記錄材料要整理成冊保存。
(五)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將對整個復試、錄取工作進行巡視檢查,認真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教監廳〔2013〕2號)要求,加強復試錄取現場監督。對違反招生工作紀律的,要及時發現、堅決糾正、嚴肅處理。
(六)紀委要在我校網站公布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等,并指定專人受理招生錄取過程中的檢舉和舉報事宜。對于失職瀆職、徇私舞弊等違規事件,一經查實必須及時上報學校,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和招生錄取公平公正。
(七)考生錄取情況由研招辦統一公開公示,各招生單位不允許自行公布。復試工作未全部完成前,各招生單位不得向考生公布復試課程成績、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等。
(八)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是保證生源質量的關鍵環節。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各招生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復試工作,加強領導,夯實責任,精心組織,規范實施,確保我校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順利結束。
附件:1.延安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2.延安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時間安排
3.延安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4.延安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建議名單(模版)
研究生處
2017年3月28日
附件【附件1:延安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doc】
附件【附件2:延安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時間安排.doc】
附件【附件3:延安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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