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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國家高層次人才培養質量,關系到考生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穩定。為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質量,促進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加快碩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創新人才的培養選拔機制,依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9號)、《貴州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18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7〕3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現制定遵義醫學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實施辦法。
一、工作原則
1、堅持公正、公平、公開,擇優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寧缺毋濫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2、堅持全面考察、重點突出的原則。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重點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選拔具有突出創新能力、良好學術潛力和實踐能力的人才;
3、堅持科學選拔、客觀評價的原則。專業能力、外語水平和綜合素質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績,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錄取質量;
4、堅持促進學位類型協調發展。通過學位類型調整,大力培養應用型人才的原則。主動適應國家需求,促進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協調發展;
5、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在復試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二、組織管理
1、遵義醫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和紀委書記任副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我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訂我校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組織開展我校復試各項工作,協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保障等。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研究生院。
2、成立二級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
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基礎醫學院、藥學院、基礎藥理重點實驗室、人文社科學院、公共衛生學院、管理學院、口腔醫學院、護理學院、麻醉醫學院、醫學與生物學研究中心(轉化醫學)、人文醫學研究中心十一個二級院部系招生工作小組,小組成員5-7名,由院長或實驗室(中心)主任擔任組長負責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
3、學科專業復試小組
各學科成立由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任組長的復試小組,成員由本學科副高及以上職稱的專職教師組成,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名單經二級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審核通過后,上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
復試小組以二級學科專業為單位,內科學、外科學、兒科學專業可以以三級學科專業為單位。
復試小組負責確定本學科考生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對相關考核結果負責。
4、紀檢督察工作組
成立由學校紀委書記任組長的督查組,組織學校、附院紀委監察室有關人員負責研究生招生全過程監督與檢查,巡查筆試過程和各學科復試組面試情況,保證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三、復試準備
1、制訂并公布復試工作實施辦法
復試工作辦法包括復試程序、方式、復試成績計算方法和使用以及其他注意事項等內容。復試工作實施辦法確定后,按規定時間在我校網站和教育部指定網站上公布。
2、命制復試試題
我校參照初試自命題工作管理規定,按秘密級要求制訂復試命題管理辦法。加強對命題人員的紀律教育,嚴格執行回避和責任追究制度,對復試中的筆試、口試、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試題嚴格管理,確保試題安全,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秘密材料,按秘密級文件保管。
3、招生計劃公開
根據教育部《關于編報2018年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教發司[2017]295號)文件中,穩定規模、優化結構、服務需求、提高質量的總體原則,建立健全我校研究生招生計劃動態調整機制,結合教育部批準的2018年研究生招生計劃,編制分專業計劃,復試前公布。
4、調劑考生
根據國家的相關研究生調劑政策,制定《遵義醫學院2018年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實施辦法》。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和研究生院網站公布我校的調劑信息,確定調劑原則,開展調劑工作,將考生調劑到相關專業復試。所有專業均采用差額復試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5、公布參加復試考生名單
我校在復試報到前一周公布進入復試考生名單并通知考生。
6、組織考生資格審查
(1)審查考生學歷,確認報考資格。對考生的報考信息、準考證、學歷證書、證明和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應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2)核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考生資格,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應為高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我校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復試報到時應提供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或復印件。
7、培訓復試專家及工作人員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參加復試工作導師的選拔和培訓工作,成立復試導師組,明確導師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權利和責任,提高教師的學術評價能力和自律意識,建立科學、公平、公正的評價體系。選派思想政治好、業務能力強且當年無直系親屬參加我校碩士研究生考試的人員參加復試工作,并進行政策、業務、紀律方面的培訓。
四、錄取成績計算和復試內容
研究生招生擬錄取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復試成績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一)素質測試
素質測試為30分鐘專項測試,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和成立招生復試工作小組的二級院系分別組織進行。素質測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只作參考;
(二)筆試
筆試包含專業課、同等學力考生加試二個部分,由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和成立招生復試工作小組的二級院系分別組織進行。
專業課筆試,滿分100分,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占復試成績的35%;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無學士學位的成人本科考生、成人應屆本科和專科考生加試二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三)實踐技能操作能力考核
實踐技能操作能力考核滿分100分,按15%計入復試成績,主要考核考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主要為實驗操作和臨床操作。條件許可的學科專業必須組織進行。
無實踐技能考核要求的專業可適當調整分值比例。
(四)英語聽說和閱讀能力測試
英語聽說能力測試滿分100分,按15%計入復試成績,采取聽力測驗和口語交流的形式,閱讀能力測試可翻譯專業文獻的形式進行,由學科復試組組織進行。
(五)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滿分100分,按35%計入復試成績。
1、面試內容
為提高復試的有效性,各學科專業可以根據學科(專業)特點決定復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等;
(2)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3)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5)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6)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7)人文素養,表達、舉止和禮儀等;
(8)在保證“公平、公正”前提下,復試小組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增加面試內容。
2、面試要求
(1)面試過程必須全程錄音,條件許可的可以錄像。
(2)每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含面試組織時間);
(3)復試小組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不得修改),隨復試表同時交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妥存備查;
(4)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原則上應統一;
(5)嚴格按照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達的學術型和專業型指標完成招生計劃;
3、面試評分
復試小組每個成員各自獨立給考生進行評分,每名考生的面試得分為復試小組成員評分的算術平均值;
復試小組安排秘書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如實記錄,記錄復試小組成員各自對考生的評分,并計算平均分。
五、擬錄取工作
1、擬錄取成績為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相加:初試成績50%,復試成績50%;各復試小組根據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學科招生執行計劃數確定進入雙向選擇環節考生名單;
2、雙向選擇環節中考生和導師進行雙向選擇,各復試小組根據雙向選擇結果確定最終擬錄取考生名單及擬錄取考生入學后指導教師;
3、各學科復試組簽署擬錄取意見,注明是否擬錄取和學位形式;
4、政治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對復試過程中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不予錄取,并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6、體檢。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要求,凡患有醫學類院校不宜錄取疾病考生,我校將不予錄取。
六、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要完善對復試工作過程的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成立紀檢、監察及相關部門組成的復試巡視組,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
3、實行信息公布制度。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實施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公布。
4、實行復議制度。增設申訴渠道,保證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受理投訴和申訴實行逐級負責制,并應規定時限。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或復試小組進行復議。
遵義醫學院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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