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各位考生在本考點參加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根據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相關文件及通知要求,現將考點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考前
請仔細閱讀準考證上的內容,提前查詢考場信息。請掃描二維碼查詢自己的考場與所在教室等相關信息(查詢將于考前3天開通)。
見https://sce.sit.edu.cn/2024/1217/c14903a229223/page.htm
考中
1.考試當日,考生請盡量提前到達考點,預留足夠時間配合考點工作人員進行入場核驗。
友情提醒:學校不提供停車位,請考生提前查詢線路,綠色出行。
2.考生進入考點必須進行身份核驗,提供紙質版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證件不齊備者不得進入考點。《準考證》正反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或書寫任何內容。若居民身份證遺失,請盡快到公安派出所補辦臨時身份證(必須有本人照片)。
友情提醒:準考證多打印幾份備用,以防考試期間遺失準考證而無法進入考場考試,但進入考場時只能攜帶一張。
3.請考生自行準備考試用品。考試規定使用2B鉛筆填涂答題卡,用黑色簽字筆答題,電動橡皮等非常規考試用品不得使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如建筑設計類)。考點為每位考生提供草稿紙,自備草稿紙不得使用。考試結束后,試卷、答題卡及草稿紙等所有考試材料一律上交收回,不得帶出考場。
4.本考點所涉及統考科目均不得使用計算器。自命題科目能否使用科學計算器等考試用品,由招生單位在準考證“招生單位說明欄”或試卷上注明;如果沒有注明,即為不可使用。
5.按照要求,考生不得將手機帶入考點考試封閉區域。所有考生進入考點后須將手機存放至統一指定地點,通過安檢門安檢后方能進入考試封閉區域。
友情提醒:為了減少存取物品,請勿帶智能手表等通訊工具。
6.除規定的考試用品外,考生其他隨身物品必須放在考場外走道指定位置,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違禁物品進入考場。開考后被發現帶有違禁物品,一律以考試作弊論處。請考生自備不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手表參加考試。
友情提醒:除考試用品外,規定個人隨身物品放在考場外走道,請考生不要攜帶貴重物品參加考試,考點不負責個人物品保管。
7.考試結束后,考生須聽從考點安排分批、錯峰離場。送考人員應服從考點工作人員管理,不得進入考點或在考點周圍聚集。
其他
1.請考生務必保持報名時填報的手機號碼通訊暢通,注意接收重要提醒。如有突發特殊情況及時報告相關考點。
2.考試其他有關要求請考生密切關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s://www.shmeea.edu.cn)、微信公眾號(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以及考點在官網、微信公眾號、研招網發布的公告。
本考點聯系電話:021-64942806
本考點鄭重提醒:誠信者天不負,金榜題名譜新篇;作弊者法網縛,身陷囹圄墜深淵。
上海應用技術大學報考點
2024年12月
附件1:考試當天入場流程圖
附件2:考試當天入場線路圖
掃描二維碼VR看上應之徐匯校區
附件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摘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于2015年8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附件4: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場規則
一、考生應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相關工作地點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生不得將手機帶入考點(考試封閉管理區域),進入考點后,按規定時間進入考場,不得在考場外逗留,應當主動配合監考員按規定對其進行的身份驗證核查、安全檢查和隨身物品檢查,按照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和考點具體要求存放手機等非考試用品。
三、考生只準攜帶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考試用品,或者按照招生單位在準考證上注明的所需攜帶的用具。不得攜帶任何書刊、報紙、稿紙、圖片、資料、具有通訊功能的工具(如手機、智能手表(手環)、智能眼鏡和照相、掃描等設備)或者有存儲、編程、查詢功能的電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四、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驗。《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均不得涂改或書寫。考生領到答題卡、答題紙、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編號等信息,按照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要求粘貼條形碼等。凡漏貼條形碼、漏填(涂)、錯填(涂)或者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責任由考生自負。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等分發錯誤及試卷字跡不清、漏印、重印、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但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五、開考信號發出后,考生方可開始答題。
六、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準進入考場參加當科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當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定。考生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試機構規定的區域逗留或者交談。
七、考生應當在答題卡、答題紙規定的區域答題。不得使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寫在草稿紙或者規定區域以外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只能使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八、考生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者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試題、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題卡、答題紙,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故意損毀或帶出考場。考生在考場內不得私自傳遞文具、用品等。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
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試卷和答題卡放在桌上,由監考員逐一收取。自命題科目,由考生將試卷、答題卡、答題紙(或者答卷)裝入原試卷袋內并密封簽字。經監考員同意后,方可逐一離開考場。
十、考生不遵守考場規則,不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以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按規定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法律責任。
詳見https://sce.sit.edu.cn/2024/1217/c14903a229223/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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