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學》考試大綱
專業代碼:050211
專業名稱: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
考試科目代碼:
考試科目名稱:語言學
根據教育部和國家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相關文件精神,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文法學院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專業的碩士學位研究生,應具有堅實的英語語言基礎,具有熟練語言技能和語言應用能力,掌握語言學領域的基本概念、基礎理論和相關知識,具有一定的應用分析能力和基本的研究能力。為便于考生考試前的學習及考前準備,保證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培養質量,特制定本《語言學》這一考試科目的入學考試大綱。
一、考試目的
《語言學》考試,旨在全面考察考生是否具有碩士階段學習所必備的英語水平,是否具有扎實的英語基礎和語言能力,是否具有語言學領域的基本概念、基礎理論和相關知識,是否具有一定的應用分析能力及英語寫作能力,以保證所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培養質量。
二、考試性質與范圍
測試考生掌握語言學知識的水平考試。
1、 1. 考試的總體要求
➀ 英語水平:通過英語專業四級考試。
② 詞匯:掌握語言學相關專業詞匯2500以上,積極詞匯6000以上,能夠使用以上詞匯對語言學的術語做出解釋說明。
③ 專業知識:能讀懂有關語言學的問題,并能根據要求使用所學相關知識進行書面語回答問題。
④ 綜合能力:掌握語言學領域的基本概念、基礎理論和相關知識,具有較好的英語寫作能力,具有一定的綜合能力和應用分析能力,能夠就相關專業領域的問題表明自己的理解、觀點或看法。
2、 2. 考試形式
3、 ① 筆試、閉卷。
4、 ② 使用英語答題。
③ 總分為150,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三、題型與內容
1.試題題型
➀ 術語解釋
➁ 分析問題
➂ 論述題
2.考試內容
① 術語解釋:對語言學領域的相關術語,做出解釋。(40分)
➁ 回答問題:就語言學的相關問題,如現象、流派、分支、理論、作用、功能等回答問題。(60分)
➂ 論述題:就相關語言學的題目或問題,闡述自己的看法。(50分)
3.參考書目
《語言學教程》第三版(英文版),北京大學出版社,胡壯麟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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